多措并举,强化扶贫资金绩效管理
2017-07-24
财政监督 2017年14期
多措并举,强化扶贫资金绩效管理
主持人: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日前公示,加大考核奖励力度,共安排奖励资金58.4亿元。其中,一是对2016年省级党委和政府扶贫工作成效考核结果综合评价好的安徽、湖北、广西、重庆、四川、贵州、西藏、甘肃8个省份予以奖励,每省4亿元,共安排32亿元。二是对各省2016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结果达到A、B级的25个省份给予奖励20亿元,统筹考虑。统筹考虑东部和中西部贫困面和贫困程度,采取差异奖励标准。三是对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试点成效较好的四川、河南、云南、安徽、陕西、湖南、重庆、甘肃8个省份给予奖励,每省0.8亿元,共安排6.4亿元。这释放了什么信号?《办法》要求,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管理实行绩效评价制度。绩效评价结果以适当形式公布,并作为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的重要因素。您对构建扶贫资金绩效评价体系有何想法建议?如何加强扶贫资金绩效管理?
寇铁军:通过对财政扶贫资金绩效评价结果及奖励办法向社会公告公示的现实制度,强化了财政扶贫资金绩效评价体系的规范性、客观性与公正性。这充分发挥了财政扶贫资金管理过程以项目和结果为导向的正向激励作用,充分调动了地方政府用好扶贫资金的积极性,提升贫困综合治理能力。
扶贫资金绩效评价体系的科学与规范直接影响财政扶贫资金激励机制的有效性。因此,构建规范性、制度性且科学性的扶贫资金绩效评价体系,提升财政扶贫资金分配、使用效率,对推动扶贫进程,实现全面脱贫目标将起到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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