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2016年平罗县卫生行政处罚案件分析
2017-07-24赵丽华董建斌
宁夏医学杂志 2017年6期
赵丽华,董建斌
2011-2016年平罗县卫生行政处罚案件分析
赵丽华,董建斌
目的 通过分析平罗县2011-2016年306件卫生行政处罚案件,找出卫生行政处罚的特点和规律。方法 对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网络报告系统中信息报告平台内的所有行政处罚案件统计分析。结果 案件主要来源为日常性监督检查和群众投诉举报,2011-2016年卫生行政处罚案件数呈现出先下降后上升趋势,被处罚主体主要是公共场所和医疗机构,其次为无证行医的自然人;处罚程序以一般程序为主,简易程序和一般程序案件分别为18.30%、81.70%;行政处罚案件中以单案由和两项案由为主,处罚种类及行政措施主要是警告并处罚款,其次是单纯罚款、单纯警告,再者是罚款并没收药品和器械。结论 公共卫生领域的监管还存在薄弱环节,卫生监督员综合执法素质和能力不强、处罚力度,办案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
行政处罚;案件来源;处罚程序;案由;罚种
行政处罚案件是行政处罚行为的主要载体,直接反映了行政执法水平的高低[1]。本次调查研究对2011-2016年的306起卫生行政处罚的历史数据进行回顾性分析,以了解卫生行政处罚的情况和规律,分析处罚案件来源、违法行为主体、案由分布、案件程序、处罚种类等,探讨今后的监督管理重点和对策,为卫生监督执法提供参考。
1 资料与方法
1.1 资料来源:本文数据来源于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网络报告系统中宁夏平罗县卫生监督机构上报的2011-2016年306起行政处罚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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