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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金融理财之商业模式

2017-07-24姚先立

商业文化 2017年17期
关键词:筹融资货币金融

文/ 姚先立

互联网金融理财之商业模式

文/ 姚先立

随着互联网和大数据的发展,互联网金融企业崛起对传统金融业的多个领域形成冲击,并向金融业的核心领域拓展。于此基础上,互联网金融形成了依托于支付、云计算、社交网络以及搜索引擎等互联网工具而产生的一种新兴金融模式,主要包括第三方支付平台模式、P2P网络小额信贷模式、基于大数据的金融服务平台模式、众筹模式、网络保险模式、金融理财产品网络销售等模式。

一、第三方支付模式

第三方支付企业指在收付款人之间作为中介机构提供网络支付、预付卡发行预受理、银行卡收单以及其他支付服务的非金融机构。作为第三方支付平台,其支付属性拥有金融、信息双重基因,很可能成为整个互联网金融问题的核心。

当前的第三方支付平台主要执行的还是支付功能,未来可能基于沉淀资金做理财业务、基于用户的消费数据做信用分析、营销分析等,将成为未来颠覆传统金融行业的核心平台。目前一个阶段,在传统支付领域时只需搞定银行的情形已经不可能了,在移动支付领域,由于运营商的介入,第三方支付必须要与运营商、设备供应商建立起紧密联系,才有可能把握技术发展脉络,从而整合支付资源,取得先发优势。要想做到这一点,第三方支付企业的资金实力、技术基础、公关实力都是缺一不可的。

支付宝、易宝支付、拉卡拉、财付通为代表的互联网支付企业,快钱、汇付天下为代表的金融型支付企业。这些典型的第三方支付企业未来的发展将呈现多元化以及两极分化,一部分好的企业会从某些具体的细分领域入手,抢占更多的地盘和空间,知名度越来越大,品牌越来越被人熟知;而一些没有明显特色、战略定位不清晰的第三方支付企业可能从规模上、品牌上越来越不被人熟悉,最终走向衰亡。

二、P2P网络小额信贷模式

通过P2P网络融资平台,借款人直接发布借款信息,出借人了解对方的身份信息、信用信息后,可以直接与借款人签署借贷合同,提供小额贷款,并能及时获知借款人的还款进度,获得投资回报。

所谓P2P,模式的本质其实就是一个互联网平台通过网络一端对接有小额借款需求的人,一端对接有理财需求的人。拆成两半就是一个理财平台加上一个小额贷款平台。目前我国小微贷款因其成本过高让银行敬而远之,但是在互联网时代这一切将发生根本性的改变,有效的技术手段和创新的服务方式为高效满足庞大普通个体的金融需求提供了可能。这些普通个体往往能贡献更高的预期年化收益率,因此对金融机构来说由他们组成的集群所创造的财富将是一笔巨大的宝藏,互联网和数据就是关键的“寻宝图”。

综合目前P2P网络小额信贷模式的经营状况来看,此类金融理财模式尚处于无准入门槛、行业标准、主管机构的三无状态,根本原因在于我国没有完善的个人信用评级机制。P2P公司很难找到比较可靠的个人信用评分,不得不把自身的商业模式做“重”,不仅要提供像国外的P2P公司般的服务,还要通过线上、线下等手段去获得客户的信用评级,实际上做了产业链上多个环节的事情,这对于企业来说非常不利。

国外典型的P2P,像美国的prosper和lendingclubP2P公司,不具有担保功能,是纯粹的平台,不介入到交易中,出借和借出方直接交易。国内有些P2P为了吸引用户,先把借款打到平台账户,在监管方面还处于空白状态,不符合规范,可能出现卷钱跑路的风险。国内信用体系不完善,仅仅靠线上评估难度很大,如果我国的个人信用评级方面的金融基础设施更为完善,那么P2P会呈现更加百花齐放的局面。

三、基于大数据的金融服务平台模式

这种模式通过打造类似去哪儿这样的金融产品垂直搜索引擎的方式,把有借款需求的个人和有放款需要的中小银行和小贷机构在一个平台上进行对接;然后通过广告费或者交易佣金的方式获得收入。此类平台目前尚处于各类银行和小贷公司进行垂直搜索,为其带客户的模式。

这种模式不存在太多政策风险,主要原因是资金流不经过中介平台。简单而言,这些金融垂直搜索,其实就是给银行带客户的一个市场外包渠道,赚的主要是银行和小贷公司的市场费。

由于很多在互联网、移动互联网上提供新型金融服务的从业人员往往是互联网行业出身,对金融的理解还不够深入,做的事情还停留在用户体验等表面的层面,没触及金融较深层面的内容。未来客户的需求会越来越专业化,这些企业如何抓住这些更深层次的需求,需要进一步下功夫。

我国的金融服务业发展迅速,但还不发达,借贷业务、理财业务等都非常落后,一些企业针对当前金融服务的不足,从金融业务流程里切割出一块细分的领域,进行精耕细作,慢慢地获得了越来越多客户的认可。应该说,随着大数据商业在各行各业的不断深入拓展,基于大数据的金融服务平台必然为下一阶段互联网商业涂抹浓墨重彩的一笔。

四、众筹融资模式

所谓众筹平台,是指创意人向公众募集小额资金或其他支持,再将创意实施结果反馈给出资人的平台。网站为网友提供发起筹资创意,整理出资人信息,公开创意实施结果的平台,以与筹资人分成为主要赢利模式。

众筹作为一个新生事物曾在2014年后大火天下,作为一种新型的融资方式,融资方通过众筹融资的平台发布自己的创意、项目或企业信息,互联网用户根据自己的判断来用金钱投票,少量的资金就可以成为一个企业的股东。对创意的提出者或创业者来说,他们的创业成本更低,众筹融资能更好地促进创新创业。

目前我国的相关法律还跟众筹融资的方式有冲突,因此,众筹模式在我国面临很大的法律障碍,他们只能在夹缝中找机会,逐渐演变,最后往往成为产品打广告或者新产品试用的平台。必须严格遵守规则,如果作为公募,股东人数不能超过50人,不得向非特定人群募资,不得承诺回报,如果是私募基金还要至少100万以上的起点。

在国际上,众筹融资的发展被认为有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用个人力量就能完成,不需要提案多技术门槛的产品,支持者的成本也比较低,在最初更容易获得支持;第二阶段则是技术门槛稍微高的产品;第三阶段是技术门槛较高,甚至需要小公司或者多方合作才能实现的产品。目前我国的众筹融资基本上还处于第一阶段,发展前景固然突出,但依然需要政策法规等各方面的跟进合力。

五、虚拟电子货币模式

虚拟货币是一种计算机运算产生或者网络社区发行管理的网络虚拟货币,可以用来购买一些虚拟的物品,比如网络游戏当中的衣服、帽子、装备等,只要有人接受,也可以使用像比特币这样的虚拟货币购买现实生活当中的物品。虽然电子货币是因应电子商务而崛起,但未来电子货币将逐步取代现有货币的部分功能,因为电子货币具有高度的便利性,而货币的产生主要原因就是便利人们的生活。

第三方公司推出预付费卡、Q币这样的虚拟货币可以刺激消费,而不是去发展成货币可兑换的东西,消费实体货币的感觉非常强,而消费虚拟货币跟信用卡类消费的感觉类似,可以刺激消费。但是,现实中一些虚拟货币发行量太大,导致这个币种在其流动的领域膨胀,严重还会导致公司破产。像比特币早期只是在线商户使用,但后来线下实体商户也开始接受,还有兑换的比例,政策监管起来会更加强,国家认定是非法,不允许进行实体交易。虚拟货币可能对货币体系产生冲击,因此监管会很严格。

像腾讯的Q币、亚马逊币跟比特币不一样,它是一个封闭运行的虚拟货币,不能随便拿到市场上购买其他商品,也不能兑换成现金,对实体经济不会造成很大的影响,并且成为腾讯和亚马逊的收入。像比特币这样的虚拟货币虽然天生就是要取代主权货币,但在可预期的将来可能性不大。

六、其他模式

P2B模式:世界范围内第一家运用P2B模式的网站是FundindCircle,它的作用是引导个人向小企业提供贷款,它不做资金的集中,只是作为一种投资中介机构,由网站提供的专业团队对这些融资的小微企业进行评级,评级直接对应它在平台上的借款预期年化利率,评级低的借款预期年化利率就高,评级好的预期年化利率就低一些,所以分成四档,分别对应一个借贷款的个人预期年化利率,通过竞标实现交易。

互联网银行模式(InternetbankorE-bank):是指借助现代数字通信、互联网、移动通信及物联网技术,通过云计算、大数据等方式在线实现为客户提供存款、贷款、支付、结算、汇转、电子票证、电子信用、账户管理、货币互换、P2P金融、投资理财、金融信息等全方位无缝、快捷、安全和高效的互联网金融服务机构。互联网银行的便利性、高效性将给传统银行带来较大的挑战。

互联网保险模式:主要指对网络虚拟财产进行投保,没有线下渠道,是服务互联网及相关产业的保险服务平台,比如众安在线只销售运费险以及未来设计的虚拟物品投保等。

互联网金融门户模式:在互联网平台上销售金融产品。在淘宝理财和保险这些平台上,客户能通过网络查询、了解、购买各种理财和保险产品。与原来的线下购买相比,网络理财、保险更加便捷、透明,门槛也相对降低,并能及时根据客户的个性化需求,提供不同的产品组合。

节约开支方案模式:BillShrink公司主要是帮用户做节省开支的方案,它提供的服务包括六大类—信用卡、手机、电信、汽油、存款和商业信用卡。这个模式在中国未必适用,但它的思想值得学习,它不单纯是为了省钱,而是设身处地考虑了用户的真正需求。

移动基金理财模式:碎片化是理财行为的新趋势,既包括时间和空间上的碎片化,也包括金额上的碎片化,移动理财模式便是对这一新趋势的回应。在基金销售方面,越来越多的公司也通过移动客户端进行“碎片化”销售。在可见的未来,基于移动端的互联网金融产品必然大行其道,并在原有基础上诞生更加便捷、安全、高效的商业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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