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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之间的关系

2017-07-19王珂

卷宗 2017年11期

摘 要:如果从1848年共产党宣言的发表算起,科学社会主义已经有二百多年的历史;如果从1992年邓小平南巡讲话,标志着邓小平理论的形成开始算起,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也有了几十年的历史。关于两者之间的关系,一直以来都有很多观点和看法,本文从哲学的视角进行分析,将二者的关系大致分为三种:普遍与特殊;继承与发展;新的叙事。

关键词: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哲学视角;新的叙事

科学社会主义是马克思恩格斯以哲学和政治经济学为基础创立的学说,是马克思恩格斯在研究人类社会,尤其是资本主义社会发展趋势中所得出的关于社会主义的基本结论和基本原理。科学社会主义为无产阶级的革命运动提供了理论武器,直接指导着无产阶级的革命运动。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就其内容而言,是对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实践经验的理论总结;就其性质而言,是科学社会主义在中国的新发展。[1]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中国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尤其是改革开放后的发展提供了强大的理论支持,同时也是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经验的概括与总结。

根据以上的叙述,可以看出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之间,既有区别又有联系。查阅以往的文献可以发现,有的学者认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科学社会主义的一部分,“是当代中国的马克思主义,是科学社会主义在中国的新发展......”[2]也有学者认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已经“超越”了科学社会主义理论,认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后社会主义”。例如美国著名历史学家阿里夫德里克在《后社会主义?——反思“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文章中指出:“中国的社会主义是以一种与现实没有任何显著联系的历史观来为自己辩护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概念“故意留有余地,因为它试图在概念上捕捉的历史环境的特征极其模糊不清”。因此,德里克认为中国意识形态的矛盾性和不确定性,使得像中国这类社会主义国家正在发生的转型或者变化可以用“后社会主义”来定性。[3]

还有一些比较“激进”的观点,认为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完全是两码事,“两条道路”。认为改革幵放是中国转向新自由主义的标志,这种中国特色的新自由主义是资本主义在中国的地理扩张和“空间修复”,其实质是“中国特色资本主义”。[4]

对于以上一些观点,孰是孰非,在这里暂时不做评价。回到本文的主题,笔者认为,对于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之间的关系(如果一定要找出并且说清楚二者之间的关系的话),从哲学的角度来解释,或许更能说明或者说清楚两者之间的关系。

1 科学社会主义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是普遍与特殊的关系

根据马克思主义哲学唯物辩证法的观点,科学社会主义理论阐述社会主义发展的一般规律,是事物发展过程中的“普遍”范畴,属于社会主义发展中的“共性”;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则试图解释在中国,这一生产力发展相对落后,具有特殊国情的国家发展、实现社会主义所要走的道路,因此是事物发展过程中的“特殊”范畴,属于社会主义发展过程中的“个性”。

1.科学社会主义理论的“共性”,即科学社会主义理论的普遍性。1848年《共产党宣言》的发表,标志着科学社会主义的诞生。随后,欧洲发生了两次大的革命风暴,一次是1848年欧洲革命,一次是1871年巴黎公社革命。因此,这一时期既是科学社会主义理论的形成与发展时期,也是无产阶级革命运动蓬勃发展的时期。而在无产阶级革命运动的发展为科学社会主义理论的不断丰富提供了新鲜经验的同时,科学社会主义也为无产阶级革命运动提供了理论武器,直接指导着无产阶级的革命斗争。[5]也许有人会质疑:既然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产生、发展于欧洲,那么又怎么能说它就具有普遍性呢?回答这一问题,首先要从科学社会主义的创始人——马克思恩格斯说起。前文已经说到,科学社会主义的诞生是马克思恩格斯在哲学和政治经济学的基础上研究人类社会,尤其是资本主义社会发展趋势所得出的关于社会主义的基本结论和基本原理。他们在《共产党宣言中》号召“全世界无产者联合起来......”,“工人没有祖国...”“无产阶级在这个革命中失去的只是锁链。他们获得的将是整个世界”。由此可见,他们关注和研究的对象是全人类社会的发展,是世界范围内的无产阶级革命运动,而不是某一国家、某一地区。其次,科学社会主义,从狭义上说,是马克思恩格斯关于社会主义的观点和思想体系。从广义上说,还包括后人对它的发展与完善。即由马克思恩格斯创立、由列宁、毛泽东、邓小平等马克思主义者丰富和发展了的学说体系。所以,我们对科学社会主义的认识不能仅仅局限于其狭义的概念。因此,承认科学社会主义理论的普遍性是研究马克思主义的一个基本前提。

2.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个性”,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特殊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形成过程大致有四个阶段:孕育于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形成于80年代中期;初步表述是在1987年的中共十三大;在1992年的“南方谈话”和中共十四大报告中得到系统阐发。1992年中共十四大报告使用了“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这一提法,并对这个理论做了这样一个评价:第一次比较系统地初步回答了中国这样经济文化比较落后的国家如何建设社会主义、如何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的一系列基本问题。2007年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就是包括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等重大战略思想在内的科學思想体系。”[6]回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产生、发展的背景、过程,从“邓小平理论”系统的回答了在经济文化比较落后的中国“什么是社会主义,如何建设社会主义”的问题,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又回答了“建设什么样的党,怎样建设党”的问题,再到科学发展观正确地回答了“实现什么样的发展,怎么发展”的问题,所有这些都是围绕着经济文化落后的中国如何建设社会主义、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这一主线展开的。因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在社会主义发展理论体系中具有其“特殊性”。

3.科学社会主义理论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是既对立又统一的关系。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共性和个性,是既互相联结、又互相区别的。共性和个性的互相联结在于,共性只能存在于个性之中,个性也离不开共性。[7]因此从事物矛盾的对立统一规律来看,科学社会主义理论存在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之中,同时后者的发展也离不开前者。例如,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中,社会主义本质被定义为“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实现共同富裕。”[8]以及江泽民在2001年“七一”讲话中,从人类历史发展进程和建设社会主义新社会本质要求的高度,明确把人的全面发展提高到社会主义本质的高度来认识,指出“我们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各项事业,我们进行的一切工作,既要着眼于人民现实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同时又要着眼于促进人民素质的提高,也就是要努力促进人的全面发展。”[9]由此不难看出,科学社会主义理论的思想和主张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有很好的体现。另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发展也离不开科学社会主义理论,这是二者的统一之处。

2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是对科学社会主义理论的继承与发展

马克思主义唯物辩证法认为“辩证的否定是新旧事物联系的环节。任何新事物都不是凭空出现的,而是从旧事物发展来的。在否定中包含着肯定。作为对旧事物否定而出现的新事物,是在保留了旧事物中所包含的积极成果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10]因此,从哲学中发展的观点来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之间是继承与发展的关系。

1.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对科学社会主义理论的继承

在人类历史上,任何一种新的学说和理论的产生,都离不开对过去优秀思想成果的继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产生也是如此。一代又一代杰出的中国共产党人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将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与中国社会主义建设的实践相结合,在继承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优秀的思想成果的同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得以形成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对科学社会主义理论的继承大致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1)在政治制度方面,始终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无产阶级专政的国体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2)在经济制度方面,始终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消灭剥削,消灭压迫,以实现共同富裕为追求目标.3)在文化方面,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思想,坚持社会主义文化的发展方向。

2.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对科学社会主义理论的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产生和形成与我国改革开放建设的实践之中,回答了和解决了已经走上社会主义道路的中国,在经济文化落后这一基本国情下的建设和发展问题。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对科学社会主义理论的发展,具体说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唯物史观和剩余价值学说是科学社会主义产生的两块理论基石,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则是以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论和和平与发展的时代主题论为理论依据。2)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包括十五个主要论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主要矛盾论、社会主义本质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论、社会主义改革开放论、社会主义现代化发展战略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论、社会主义文化建设论、社会主义社会建设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国际环境论、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领导核心论、以人为本、人的全面发展论、科学发展论、社会主义民族理论以及社会主义宗教理论。3)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以富国强民为核心理念。具体而言就是抓住时机发展自己,尽快实现国家的现代化。这个核心理念,是贯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中心论点,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之魂。[11]

3 新的叙事(否定之否定)

在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辩证否定观中,认为由于事物内部的矛盾斗争和向对立面的转化,事物的发展表现为螺旋式上升、波浪式前进运动。否定之否定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的趋势和道路,表明了新生事物的不可战胜。[12]因此可以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正是对科学社会主义理论的一种否定之否定,是其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的一种新的叙事。

(一)否定之否定的规律适用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之间的关系。首先需要对“否定之否定”这一哲学概念做一简要说明:否定之否定是一种辩证的否定观,是事物发展过程中由肯定到否定、再由否定到第二次否定的结果。否定之否定的结果,在外表上会重复事物肯定阶段的某些特征、特性,但实质上它是一种更高级的新事物。至于否定之否定這一原理是否适用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发展的范围,恩格斯说过,否定之否定“是一个极其普遍的,因而极其广泛地起作用的,重要的自然、历史和思维的发展规律。”因此从否定之否定规律适用范围的普遍性上来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作为特定历史发展阶段的产物,是完全适用的。

(二)从这一否定之否定规律的逻辑上来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之间似乎并不能与肯定—否定—肯定,这一否定之否定的过程一一照应。但事实上,对于否定之否定规律,既不能作唯心主义的歪曲,也不能做形式主义的理解,否则便陷入了黑格尔“三段式”错误思维之中,把一切事物的发展都硬塞到正题、反题、合题三段式的框框里,这是明显的唯心主义和形式主义。虽然两次否定、三个阶段,都是否定之否定规律的形式,是这一规律不容忽视的方面。但绝不能形式主义地把发展的本质归结为三分法或三段式,更不能把三分法或三段式当成先验的公式,把一切都不加分析地纳入这个公式之中。否定之否定规律是事物发展的普遍规律,它的表现形式是多种多样的。我们应当把这个规律作为研究的指南,而不能把它当作单纯的证明工具。[13]例如,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分析了资本主义积累的历史趋势,指出:以个人的劳动为基础的分散的私有制转化为资本主义私有制,以社会生产为基础的资本主义私有制转化为公有制,这是一个否定之否定的过程。因此,同理,用否定之否定的规律来解释和说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之间的关系,从逻辑上来说也是合理的。

(三)新的叙事。既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是对科学社会主义理论的一种否定之否定,那么相对来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就必然会有其新的内涵。可以说在当代世界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的发展中,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代表了一种新的叙事:分析其原因,有主客观两个方面:从客观方面来说,二十世纪以来,尤其是苏东剧变之后,世界局势发生了很大变化。资本主义国家的重新崛起、科学技术的进步、时代主题的转变等等,都为社会主义国家的发展带来了新的机遇和挑战。而中国作为目前世界上最大的社会主义国家,在新的历史环境下,肩负着实现共产主义理想的伟大使命,而正如列宁所说的那样,“没有革命的理论,就没有革命的运动”,新时期社会主义在中国的发展正是需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指导。从主观方面来说,二十世纪中后期,以邓小平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把马克思列宁主义与当代中国实际相结合,在继承和发展毛泽东思想的基础上,提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之后又对其进行不断的丰富和发展。当然,正如上文所提到的那样,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是对科学社会主义理论的继承与发展,因此在理论的基本框架和本质内容上,二者是保持一致的。那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对科学社会主义理论的新叙事具体都表现在哪些方面呢?我想如果从政治、经济、文化的角度分析,大概可以总结为以下几点:

1.政治方面

社会主义国家采取何种政体组织国家政权,马克思和恩格斯并没有给出具体回答,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也没有明确的结论。但是在马克思和恩格斯看来,无产阶级掌握政权之后应该采取共和制政体,至于共和制的具体形式在不同国家会有不同的特点。在社会主义中国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1)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中国,社会主义政权的组织形式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它是中国人民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在总结民主革命时期政权建设经验的基础上创造出来的,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成果的重要组成部分。1954年 9月,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召开,并通过了第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标志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正式确立。

(2)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新中国成立以后,根据我国各民族的现实情况:多民族;各民族大杂居、小聚居;人口、资源分布和经济文化发展不平衡等,并吸收借鉴其他社会主义国家的民族政策,于1949年《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中规定:“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区,实行民族区域自治,按照民族聚居的人口多少和区域大小,分别建立各种民族自治机关。”后来,民族区域自治又明确载入历次宪法,成为我国的一项重要政治制度。

(3)一国两制。即一个国家两种制度,指的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国家的主体实行社会主义,香港、澳门和台湾实行资本主义。自上世纪七十年代末开始,国际国内形势发生了一些重要变化,在这样的历史条件下,中国政府出于对整个国家民族利益与前途的考虑,本着尊重历史、尊重现实、实事求是、照顾各方利益的原则,提出了“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的方针。“一国两制”伟大构想的提出与实践,为和平实现祖国统一指明了道路,创造了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两者和平共处的历史新局面,更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一次伟大实践与创新。

2.经济方面

在经济建设方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中最为突出的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1992年10月召开的党的十四大,明确提出了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这标志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在社会主义中国的正式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打破常规,将计划与市场统一起来,充分的发挥了计划和市场两种手段的优势,从而在很短的时间内,使中国的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因此,不得不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的提出与实践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中的一大亮点,更是社会主义理论发展中的一次质的飞跃。

3.文化方面

在综合国力竞争日益激烈的当今世界,文化实力在竞争中的作用也日益重要。同时社会主义文化建设也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就必须要大力发展社会主义文化。“所谓精神文明,不但是指教育、科学、文化(这是完全必要的),而且是指共产主义的思想、理想、信念、道德、纪律,革命的立场和原则,人与人之间的同志式的关系,等等。”12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建设,是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以培育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公民为目标,发展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社会主义文化。同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的一大特色还在于:根植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实践之中,从中华民族五千年文明史中不断汲取优秀文化成果,兼具现实性和历史性两大特点。

参考文献

[1]王怀超:《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形成与发展》,科学社会主义,2007年第5期。

[2]王怀超:《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几个基本问题的思考》,科学社会主义(双月刊),2012年第2期。

[3]【美】阿里夫德里克《后社会主义?——反思“有中國特色的社会主义”》,载苑洁主编《后社会主义》中央编译出版社2007年版,第43页。

[4]路克利;《当代西方学界关于中国社会主义的代表性观点述评》,载《当代世界社会主义问题》2012年第4期。

[5]《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理》,王怀超、秦刚,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437页。

[6]《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文件汇编》,人民出版社2007年10月版,第11页。

[7]韩树英主编,《马克思主义哲学纲要(修订本)》,人民出版社,2004年3月第1版,第127页。

[8]《邓小平文选》第三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10月第1版,第373页。

[9]江泽民:《论“三个代表”》,中央文献出版社2001年版,第179页。

[10]《马克思主义哲学纲要》,韩树英主编,2004年3月第1版,第161页。

[11]王怀超:《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几个基本问题的思考》科学社会主义(双月刊),2012年第2期。

[12]《马克思主义哲学纲要》,韩树英主编,2004年3月第1版,第159页。

[13]《马克思主义哲学纲要》,韩树英主编,2004年3月第1版,第169页、170页。

[14]《邓小平文选》第二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10月第2版,第367页。

作者简介

王珂,男,河南商丘人,本科毕业于郑州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现在中共中央党校研究生院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专业学习。研究方向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