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养老机构内老年人权益的法律保护
2017-07-18马杰李华敏��
现代交际 2017年14期
马杰++李华敏��
摘要:近年来,我国各地养老机构内频繁发生老年人权益受损的事件。为规范全国各地机构养老事业的有序发展,保障养老机构内老年人及其家人的正当权益,在我国现有的制度规定基础之上,对我国机构养老制度提出相关的立法与制度建设的建议。
关键词:机构养老 特殊权益 法律保护
中图分类号:D9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5349(2017)14-0076-01
一、我国养老机构内老年人权益的法律保护
1.行政法对养老机构运行作出规定
我国第一部系统地规定和保障老年人权益的法律《老年人权益保障法》颁布于1996年,这部法律对老年人的家庭与抚养、老年事业、社会保障、各类侵权的法律责任等方面对老年人权益进行了一定的规范。民政部于2013年6月通过了《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法》,该办法从养老机构的设置标准到內部服务内容、系统的监督检查等方面,对社会养老机构的设立与运行做出了大致的规定。
2.《合同法》和《侵权责任法》为受损老年人提供救济
对于养老机构内老年人权益的保护,在民法上主要涉及的是合同法和侵权责任法。在合同法方面,首先容易产生纠纷的双方养老和合同格式文本是需要对其进行规范的。其次,双方应当在自愿、平等、诚实信用的前提下签署养老服务协议。在侵权责任法上,养老机构首先应当做的是采取必要措施和完善设施以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其次,也应当从立法的角度规定与明确责任制度,采取必要的措施在养老机构内实施监控,以便在事故发生后提供确凿证据来分清责任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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