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科技报告制度和体系建设实践与探讨
2017-07-18廖奇梅钱莉萍苏绍玉高海燕
中国科技资源导刊 2017年3期
苗 军 廖奇梅 钱莉萍 苏绍玉 杨 榕 高海燕
(福建省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福建福州 350003)
福建省科技报告制度和体系建设实践与探讨
苗 军 廖奇梅 钱莉萍 苏绍玉 杨 榕 高海燕
(福建省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福建福州 350003)
为保证福建省科技报告制度建设总体目标的实现,福建省开展了科技报告政策法规体系、标准规范体系、组织管理体系和收藏服务体系建设实践,已实现了省科技计划项目科技报告呈交、审核、加工、收藏和共享服务的全过程管理。本文在总结福建省科技报告制度和体系建设实践的基础上,对福建省科技报告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提出相应的对策和建议。
福建省;科技报告;组织管理;体系建设;共享服务
1 引言
科技报告是国家基础性、战略性科技资源。2014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科技部《关于加快建立国家科技报告制度指导意见的通知》[1],对国家、地方及部门科技报告制度和体系建设提出了工作要求,拉开了国家科技报告制度体系建设的序幕。2013年,科技部率先在国家科技计划中部署科技报告试点工作。印发了《国家科技计划科技报告管理办法》[2],收集“十一五”以来立项的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科技报告。2014年3月1日,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以下简称“中信所”)开发建设的国家科技报告服务系统正式上线运行,目前收藏共享国家及地方科技项目的科技报告总量已达8.5万余份。2016年12月,科技部印发《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科技报告管理暂行办法》[3]。……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