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地市科技报告工作现状与建议
2017-07-18袁清昌
中国科技资源导刊 2017年3期
高 巍 袁清昌 乔 振
(山东省科学技术情报研究院,山东济南 250101)
山东省地市科技报告工作现状与建议
高 巍 袁清昌 乔 振
(山东省科学技术情报研究院,山东济南 250101)
本文根据2016年底山东省对全省17个地市的科技报告工作进行的专项检查和问卷调查结果,归纳总结了17个地市的科技报告工作现状及取得的成效和经验,对目前阶段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最后从制度条件、人员队伍、服务平台、考核机制、试点工作对推进地市级科技报告工作提出了对策和建议。
科技报告工作;山东省;服务平台;考核;试点
2014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科技部关于加快建立国家科技报告制度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4〕43号),明确提出了“建立科技报告逐级呈交的组织管理机制”“建立地方和部门科技报告管理机制”[1]的规定。根据通知精神,全国各地积极开展了科技报告制度体系建设,并对相关的工作进行了较为深入的研究,如浙江省、甘肃省、辽宁省、云南省、江苏省、陕西省等对本地区的科技报告工作进行了认真的研究,提出了深刻的理论设想和建议[2-12]。山东省也积极开展了科技报告制度的建设,不仅在省级层面进行了科技报告制度的建设,而且开展了地市级科技报告工作。根据2015年山东省政府颁发的《关于加快建立科技报告制度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发〔2015〕10号)提出“到2016年,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全面启动科技报告工作”[13]的要求,2016年底,山东省对全省市级科技报告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一次专项检查,同时下发了市级科技报告工作情况调查问卷,对全省17个地市的科技报告工作进行了一次全面摸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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