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法院劳动争议处理中的调解制度改革
2017-07-13谭胡林
资治文摘 2016年9期
谭胡林
【摘要】本文首先阐述了劳动争议概念及调解的重要性,然后对劳动争议处理中的调解现状及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最后提出了法院劳动争议处理中的调解制度改革设想,以供广大读者参考。
【关键词】劳动争议;调解制度;调解委员会
一、劳动争议概念及调解的重要性分析
劳动争议是指当事人因为劳动权利和义务发生的争议行为,处理机构为人民法院、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企业内部的调解委员会,本文主要分析人民法院的劳动争议处理。
调解在法院劳动争议中的重要性主要包括:第一,调解制度有一定的历史渊源,我国历来重视以和为贵,由第三者出面进行调解并达到谅解符合中华文化,也是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手段。第二,调解制度高效经济并实施比较简单,高效率、低成本是调解的优点,并不需要通过繁琐的仲裁、诉讼程序,一旦成功就结束程序。第三,调解制度解决纠纷的效果好,劳动争议纠纷一般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发生的纠纷,只要双方将问题解决好,就不必激化矛盾。
二、劳动争议处理中的调解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随着我国法制建设的不断发展,调解制度也获得了空间的进步,在法院劳动争议处理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但是还存在一些不足,详细来说主要包括:
第一,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中立性受到质疑,一些企业单位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职工代表、工会代表、用人单位代表组织,应该是一个中立组织,发挥着第三方的作用,但是在实际工作中却严重偏向用人单位,职工利益受到挑战,并没有达到设想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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