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独”课纲故意不提开罗宣言
2017-07-13张云峰
环球时报 2017-07-13
本报驻台北特约记者 张云峰
台湾“12年国教历史课纲”再掀波澜。即将在2019年实施的高中社会科新课纲草案并未提到《开罗宣言》“中日和约”或“旧金山和约”等,而是不预设前提,让教科书编者与历史老师通过讨论方式,引导学生自己去思考。这被不少岛内媒体直指是在培养“台独接班人”。国台办发言人马晓光12日表示,《开罗宣言》明确规定,日本所窃取中国之领土,如东北、台湾和澎湖群岛等归还中国,成为日本投降,中国收复台湾、澎湖等失土的国际法依据,“任何企图改变台湾是中国一部分地位的图谋都是徒劳的”。
连日来,“独派”一直在为新课纲背书。据亲绿的《自由时报》11日报道,台湾政治大学台史所教授薛化元称,如果以《开罗宣言》处理台湾地位与“主权”问题,在国际法上是站不住脚的;宣言确实提到“台湾归还中华民国”,但问题是美、英、中三国领导人都没有签署,且连美国国会也没有批准,因此《开罗宣言》并不具有国际条约效力。台湾“外交部”11日称,有关“台湾的国际法地位”的各项研究,“外交部基于宪法所保障的言论及学术自由,向来尊重各家看法”。
《旺报》12日回顾称,《开罗宣言》是1943年美、英、中三国领导人在战时会晤后公布的文件;内容是惩罚日本侵略,要求日本把窃取的东北及台湾、澎湖等地归还给“中华民国”。“旧金山和约”是1951年在美国旧金山由大部分同盟国和日本签署的国际条约,声明日本放弃台湾、澎湖等主权,却没说放弃给谁,“这使得旧金山和约成为日后‘台湾地位未定论者引用的理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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