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经济学思维与方法在经济法教学中的应用
2017-07-13贾俊峰山西省司法学校
消费导刊 2017年23期
贾俊峰 山西省司法学校
引言
经济法是一门主要以调节国家干预经济法律关系为对象的法学学科。经济法学科的兴起主要与目前市场经济的不断繁荣为背景,借以利用法律法规来保证更好的经济发展。经济法学教育与经济学人才的培养之间具有的密切关系也逐渐为当前的高校所重视,成为高校经济学和法学教育中必不可少的内容。但是相较而言,经济法比传统法学学科更具有实际应用背景,这也为经济学渗透到经济法学科中提供了一定的可行性。
一、经济学思维在经济法教学中的必然性
经济学是研究价值的生产、流通、分配、消费的规律的理论。在经济学中引入经济法教学可以填补经济学人本身的缺陷造成的社会伦理与法律方面的漏洞。将经济学思维应用于经济法教学中具有必然性。
传统上,对于经济法尚无准确的定义。学术界关于经济法要规制和研究明确的部分也缺乏相应的统一认识。但是可以明确的一点是经济法主要涉及到调整与国家主体干预相关的经济关系,其与民法涉及到的调整民事主体或刑法涉及到的调整刑事主体的关系类似,即其主要针对经济领域的相关事件施加法律效力。经济法因此与经济学科本身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经济学中涉及到利益分配、市场行为的相关思维有很多,不同的经济学思维将导致不同的经济行为,但就根本而言,经济人都是趋利避害的,这就会导致利益分配的问题与市场资源配置的差异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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