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国地方政府债务问题的研究
2017-07-13姜蒙强杨天龙姜效效
消费导刊 2017年23期
1.姜蒙强 2.杨天龙 3.姜效效
1.安徽财经大学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 2.铜陵学院工商管理学院; 3.巢湖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
一、地方政府债务的含义
地方政府债务是指地方各级政府(或地方机关单位)作为债务人,根据自身信用原则和法定条件向债权人进行以承担还本付息责任为原则的一种财政资金筹集方式。现阶段,我国地方政府债务主要包含两个部分:一是地方政府债券,包括2014年之前发行的财政部代发代还,自发自还和自发自还试点地方债以及2015年后发行的新增地方债和置换地方债;二是过去留存的以非政府债券形式存在的债务,即2014年12月31日以前地方各级政府以融资平台为媒介所形成的经确定后归属于地方政府所应承担偿还责任的各类债券、贷款、信托等债务。
地方政府债务的规模不断增长,一方面对于政府更好的实现政府职能起着积极作用,另一方面不断增长的债务规模也给经济和社会带来了严重的风险。
二、我国地方政府债务的现状
(一)政府债务规模大,提速快
当前,我国地区之间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程度各有差异,每个地区凸显的经济和社会问题也较为复杂,需要政府提供大量的财政资金进行维持发展,许多地方政府处境艰难,一直在处于财政赤字状态无法改善,另外,2015年新《预算法》实施后,要求地方政府除发行地方政府债券外,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举债活动,所以融资活动一直以来都不同程度的存在于地方政府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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