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银行业金融市场板块的法律风险管控
2017-07-13黄丹中共大连市委党校法学教研部
消费导刊 2017年15期
黄丹 中共大连市委党校法学教研部
论我国银行业金融市场板块的法律风险管控
黄丹 中共大连市委党校法学教研部
近年来,世界经济继续发生着巨大的变化,从英国“脱欧”公投、美国大选,到依然跳水的油价和变动无常的汇率,全球经济走向的不确定性持续增强。另一方面,国内由于股市调整和债市爆发系列信用风险事件,监管部门出台了以“去通道”、“降杠杆”和“穿透原则”为关键词的一系列监管政策,持续加强风险管控。这些都对金融市场业务领域法律风险管理的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金融市场板块 风险防范
一、金融市场板块法律风险形势
1.传统低风险业务领域纠纷多发。部分商业银行在实物贵金属销售方面,开立贵金属网店,因经验不足,遇“职业举报人”而被物价局以产品标价违反《物价法》规定受到罚款处罚。还有一些“职业举报人”借机以银行违反《消保法》为由向法院提起多起诉讼。在托管及代理收付方面,部分投资者因投资未获得预期收益率而迁怒于托管行及代理收付行,也以部分银行办理业务失职为由,向媒体及监管部门进行投诉。
2.政策收紧,监管部门频出“组合拳”。在资产管理业务方面,围绕“去通道”、“降杠杆”和“穿透原则”,监管机构纷纷出台政策整治资管行业乱象。例如,为“去通道”,保监会发布了《关于清理规范保险资产管理公司通道类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和《关于加强组合类保险资产管理产品业务监管的通知》,要求规范通道业务、禁止发行具有“嵌套”结构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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