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全额罚息”模式的法理探讨
2017-07-13俞海东西南财经大学
消费导刊 2017年15期
关键词:银行
俞海东 西南财经大学
信用卡“全额罚息”模式的法理探讨
俞海东 西南财经大学
信用卡“全额计息”作为银行对信用卡持有人逾期还款的一种计息方式,其合理性、合法性长期以来受到公众和媒体质疑。目前,我国银行业大多数仍未改变“全额罚息”的模式,而相关的法律规制尚未出台。因此,用法律思维进行分析,找出“全额罚息”引发问题的制度根源并提出建议,具有重要意义。
信用卡 全额罚息 法理探讨
一、一个诉讼案例引发的舆论
央视《今日说法》主持人李晓东状告建设银行“全额罚息”案引发公众热议,澎湃、网易、新浪等知名媒体纷纷对这一事件进行了报道,也引发了学术界热切关注。“全额罚息”是银行推出的信用卡业务中针对持卡人逾期违约所采取的计息方式,是指在还款最后期限超过之后,无论当月信用卡是否产生了部分还款,发卡行都会对持卡人按照总消费金额计息。按照当前银行日常利率,如果采用全额计息的方式,持卡人在到期还款日只要未能还清全款,哪怕还了99%而只剩下1%没有还,都要按照当期账单全额以规定利率日利计,并按月计算复利。由于这种计息方式带有惩罚性,公众也习惯称之为“全额罚息”。截止目前,市场上仅有工商银行、农业银行、浦发银行实行分段计息,剩余9家银行均为“全额罚息”,引起众多客户不满,并对银行做法提出质疑。我国各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越来越普及,信用卡成为广大民众非现金支付和消费的重要工具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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