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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薇菊·丹提卡小说《锄骨》中的证词叙事研究

2017-07-13山东大学外国语学院济南250100

名作欣赏 2017年15期

⊙骆 囡[山东大学外国语学院, 济南 250100]

艾薇菊·丹提卡小说《锄骨》中的证词叙事研究

⊙骆 囡[山东大学外国语学院, 济南 250100]

《锄骨》是海地裔美国当代女作家艾薇菊·丹提卡的第二部长篇小说,它向读者展现了发生在多米尼加共和国境内针对海地劳工的1937年“西芹大屠杀”惨案。本文主要通过研究小说中口语和身体两种互为补充的证词叙事方式,进而揭露了在单一民族国家的独裁暴力的统治下,口语证词的脆弱局限性以及身体证词的相对持久有效性。海地人民的身体作为记忆的场阈,不仅见证了特鲁希略对他们的残暴迫害以及试图灭绝其种族的真实历史,也力求在海地和多米尼加政府对幸存者个人叙事和历史叙事的强权控制下发出正义之声。

《锄骨》 特鲁希略 大屠杀 口语证词 身体证词

20世纪60年代,随着南美洲、中美洲,以及加勒比海西班牙语区的民族主义运动和反帝国主义运动的兴起,证词(testimonio)开始作为一种文学形式崭露头角。政治意义上它附属于拉丁美洲和第三世界的某些地区武装解放运动范畴(Beverley,1996:281),文学意义上它身处第三世界文学或者反抗文学的语境之内(Gugelberger and Kearney,1991:10)。证词文学从本质上来说是一个很难界定的概念,因为它排斥归类和划分,与多种学科都有交叉,如人类学、人种学、历史、政治、社会学、女性研究等等,所以具有“间隙的”“矛盾的”“模糊的”“阈限的”等特点(Arias,2001:78)。尽管证词叙事具有明显的混杂性和多样性,无法具有单一和一致的特性,但是证词类文本间依然具有一些明显的共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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