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投圈里的潜规则
2017-07-11庄双博
中国民商 2017年7期
关键词:融资
庄双博
和很多市场经济产物一样,创投业也应该算是海外舶来品。提及中国本土创投就不得不说到1998年全国政协九届一次会议上“中国风险投资之父”成思危代表民建中央提交的《关于尽快发展我国风险投资事业的提案》。这就是后来被认为引发了一场高科技产业新高潮的“一号提案”。风险投资由此在中国真正进入了一个高速發展时期。2001年,中国本土创投出现井喷式增长,这一年也被媒体称为中国创投元年。
经历了将近20年的发展,中国本土创投在经济建设中起到了显著的作用。尤其在进入互联网时代、移动互联网时代之后,新型科技创业更是离不开各种投资机构的支持。随着国内创投业的快速发展,投资标的已经不再局限于国内创业项目,部分国内的资本开始关注国外的优秀项目并开始介入。借助“亚投行”和“一带一路”带来的巨大机遇,中国资本开始在国际市场崭露头角。
但是相对于国外创投业丰富的经验和相对完善的法律法规,国内创投业还有很多成长的空间。不同的行业有不同的规则,正所谓隔行如隔山,在创投圈有很多规则并不为圈外人所知。
潜规则之一:投资经理的回扣
众所周知,“吃回扣”在很多行业中是普遍存在的,尤其是在采购或者销售部门,相关人员总能拿到业务对接方的感谢费。如果这一费用比较少,又不会影响项目的发展。很多公司领导对此类事情的态度大多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自己的业务员工得到甜头进而会在不影响公司大利益的前提下更加积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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