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学院病”了还是“大夫病”了?
2017-07-10吴跃华
音乐周报 2017年6期
吴跃华
看到《音乐周报》上的《音乐圈那些要不得的“学院病”》(虎皮纱文)和《“学院派”到底怎么了?》(张燚文),我感到很诧异,学院有“病”不假,但给学院把脉的“大夫”也“病”了。
学院派是一个引进西方的概念,广泛运用于人文学科领域,其含义强调按照既往的规范进行专业音乐教育,重视对经典作品的学习和基础训练,看重师承关系,追求艺术的本体价值即“为艺术而艺术”。从历史角度看,其含义并不总是褒义词,在我国,曾经的“学院派”是与“救亡派”相对的概念,两者之间的恩怨纠葛几乎贯穿整个20世纪的大部分时间。到了当今的音乐教育领域,“学院派”一词往往意味着“缺乏创造性”的意思。但即便把这“学院派”风格称为“病”,也不能把它等同于“学院”之“病”,前者是艺术流派概念,后者只是一个内涵广泛的名称,不是学院所有发生的“病”都有资格称为“学院派”之“病”的,如有一些刚升格为专科、本科的职业学院音乐系,至今连教学体系都很难说是完善的,对“规范”的强调难道不需要吗?即使对“规范”的强调有僵化的地方,但并不代表这“规范”就没有变化过。就民族音乐来讲,新中国成立后,一些曾经靠卖艺乞讨为生的人都被请到专业音乐学院当教授,这种创举估计世界罕见。到了当前,为了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许多专业音乐院校特设这方面的专业。河南声乐教授武秀之提出“三女唱法”,吴碧霞的跨界唱法等早已跨越以前的“土洋之争”。无视学院对“规范”的合理要求和已做出的发展,这本身也是一种“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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