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金融更需要服务创新
2017-07-07卞靖
小康 2017年19期
卞靖
绿色金融需要产品,但更需要服务创新,首先要健全银行开展绿色金融服务的激励约束机制;其次应完善社会资本进入绿色金融的市场化机制;此外还要建立完善的信息公开披露制度。
6月14日,李克强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在浙江、江西、广东、贵州、新疆5省(区)选择部分地方,建设各有侧重、各具特色的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在体制机制上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我国绿色金融进入快速发展期,并正在引领全球发展。绿色金融是指为节能环保、清洁能源、绿色交通、绿色建筑等促进环境改善、应对气候变化和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的项目,提供投融资、项目运营、风险管理等各类的金融服务。绿色金融的概念虽然在上世纪90年代初就已提出,但在我国起步较晚,不过近年来发展非常迅速,已成为我国金融领域改革发展的一个重要方向。从2008年开始,我国相关部门相继出台了绿色保险、绿色证券、绿色信贷等政策,2016年出台《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形成了绿色金融快速可持续发展的顶层设计。在去年9月举行的G20杭州峰会上,绿色金融被首次纳入G20议程。目前,我国已是全球最大的绿色债券市场,是全球仅有的三个建立绿色信贷指标体系的国家之一,同时还是第一个由政府支持的机构发布本国绿色债券界定标准的国家。可以说,在绿色金融领域,我国已经实现了从追赶者向引领者的角色转变。
绿色金融需要产品,但更需要服务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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