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书遗嘱怎样才合法有效?
2017-07-05曾清
中老年健康 2017年6期
曾清
因多方面的原因,很多老人请人代书遗嘱。因这种遗嘱并非由遗嘱人书写,生效条件比自书遗嘱更为严格,不但要求内容明确、形式合法,还至少要有两个以上见证人,稍有不慎就可能导致无效。有法官介绍,从其院审理的有关代书遗嘱纠纷案情况分析,有三分之二的案件最终被认定代书遗嘱无效。
见证人、代书人不出庭作证
刘大爷与老伴儿育有一女一子,二老去世后,儿子刘某一直管理着父母的房产,其姐要求共同继承,却遭到拒绝,姐姐为此将弟弟告上法庭。法庭上,刘某拿出父母的遗嘱证明父母把房产留给自己。遗嘱是由他人代写,老两口摁了手印。但是,刘某的姐姐并不认可遗嘱,怀疑并非老人所立。为此,法庭按照法定程序要求见证人和代书人出庭作证,可两人均未出庭。
该区法院认为,遗嘱上没有两位老人的签名,女儿对遗嘱上老人指纹印迹的真实性持有异议,遗嘱的见证人、代书人均未出庭作证,遗嘱是否表达了老人真实意愿无证据佐证,因此该份遗嘱不符合代书遗嘱的法定要件形式,法庭不予采信,房产按法定继承的方式继承。刘某不服,向市中级法院提起上诉。市中级法院维持原判。
见证人未签名
张大爷与郭大娘有两子两女。2005年9月,郭大娘在病重期间,由其外甥女方某见证,方某丈夫程某代书一份遗嘱,内容为:“由张大爷全权处理属于自己的一半房产。”張大爷在2013年去世前也自书了一份遗嘱,内容是将自己与老伴儿共同所有的房产给小儿子张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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