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剧《人民的名义》戏剧冲突特色分析
2017-07-05卞天歌
电影评介 2017年9期
卞天歌
电视剧《人民的名义》戏剧冲突特色分析
卞天歌

电视剧《人民的名义》剧照
2017年春,反腐题材电视剧《人民的名义》一经播出,反响空前热烈,被业界、学界人士称为“现象级”作品。该剧的成功固然有其题材上的优势,但剧中的戏剧冲突营造更具独特魅力,是作品对观众始终能够保持较强吸引力的重要基础。对比原著与电视剧可以发现,作品是通过“戏核”事件、大小戏剧冲突与错综复杂的人物关系建构起戏剧情境,并最终保持戏剧张力的,本文将对此作出分析。
一、围绕“戏核”展开冲突
席勒在《论悲剧艺术》中说:“一个新手就会把惊心动魄的雷电,一撒手,全部朝人们心里扔去,结果毫无所获,而艺术家则不断放出小型的霹雳,一步一步向目的走去,正好这样完全穿透别人的灵魂,只有逐步推进,层层加深,方能感动别人的灵魂。”[1]统观《人民的名义》戏剧冲突设置,符合了席勒所说的“不断放出小型的霹雳”的形式,并在此基础上,突出“小霹雳”是围绕着一个“中心霹雳”进而释放的,这是该剧营构冲突的艺术特色之一。
电视剧《人民的名义》构建了一个戏核——“116事件”,使接下来的全剧各个冲突关系、事件围绕它层层展开。“戏核”出现在第12、13集,冲突的形成、升级、化解到再次升级与解决自形成一个相对的封闭戏剧结构。在拆迁队与护厂工人的冲突激化后,老干部陈岩石前来镇场暂时化解了矛盾冲突。而当李达康、祁同伟等人决定顺势拆厂后,之前的冲突尚未全部化解又再次升级,后以陈老“举着骨头当火把”的坚决维护而再次化解。……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