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准扶贫与SDG
2017-06-29林波
WTO经济导刊 2017年5期
林波
4月26日,我参加了由中国扶贫基金会主办、金蜜蜂支持的“精准扶贫和持续影响力打造圆桌论坛”,论坛有来自政府、基金会、企业和NGO各方代表参加,就“精准扶贫”的“精准”如何做到进行了热议。
我之后想到,如何做到“精准”,其实SDG已经提供了一个非常有价值的视角和途径。
SGD的目标1,就是“在全世界消除一切形式的贫困”,而在《中国落实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国别方案》中有着具体的举措,比如对SDG目标1下的1.1的目标“到2030年,在全球所有人口中消除极端贫困,极端贫困,目前的衡量标准是每人每日生活费不足1.25 美元”,中方的落实举措是“到2020年,确保中国现行标准下的5000多万农村贫困人口全部实现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
而对于目标1.2的“到2030年,按各国标准界定的陷入各种形式贫困的各年龄段男女和儿童至少减半”的目标,中方的落实举措是:按照“扶贫对象精准、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措施到户精准、因村派人精准、脱贫成效精准”的要求,对农村贫困人口实行分类精准扶持,确保实现2020年全部脱贫的目标。
可见,精准扶贫是中国实现SDG目标1的重要方式和途径,从企业的角度,又怎么能做到“对象精准、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措施到户精准、因村派人精准、脱贫成效精准”的这几个“精准”呢?我认为有以下几个重要的考量因素:
1、发挥企业专业优势
要做到精准扶贫,企业自身也要精准自己的优势和劣势,发挥自己的专业优势投入精准扶贫工作,结合公司主业将精准扶贫提升到战略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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