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党内监督贵在提高制度执行力
2017-06-26程晋意
当代党员 2017年12期
程晋意
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提出,监督是权力正确运行的根本保证。会议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以下简称《监督条例》),是加强自身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保障,是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的重大举措。《监督条例》是党内监督的基本法规制度,是新形势下强化党内监督的根本遵循,需要全党严格遵守执行。基层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需不断增强监督制度的基层执行力,切实把中央决策、市委部署落实到基层,切实把监督责任落实到基层每个组织每名党员。
修订《监督条例》夯实党内监督制度基础。我们党历经苦难而辉煌,党内监督发挥了重要作用。2003年制定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是第一部自我约束、自我监督的党内监督法规,具有突破意义和昭示作用。随着形势发展,监督制度操作性和实效性不强等问题逐步显现,需要修订《监督条例》明确责任、完善制度,推动管党治党由宽松软走向严实硬。修订的《监督条例》突出“监督难、难监督”的问题导向,围绕权力、责任、担当设计制度,务实管用,兼顾必要性和可行性。《监督条例》既明确监督无例外、无禁区,又要求坚持民主集中制,依规依纪监督;既要求党员个体自律、党内自律,又明确外部监督、制度他律;既要求监督全覆盖,又明确突出“关键少数”重点;既明确遵守党章党规,又要求模范遵守宪法法律,特别是专章规定中央组织及成员以身作则、以上率下,体现了法治精神和现代治理理念,体现了我们党的政治勇气和政治智慧,进一步夯实了党内监督的制度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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