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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主要表现和治理路径选择

2017-06-24吕周林

重庆行政 2017年1期
关键词:规矩纪律党员干部

吕周林

什么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规范党员干部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言论、政治行动的纪律和规矩即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这是我们党最核心的纪律和规矩。当前,有少数党员干部包括高级干部纪律意识淡漠,政治纪律松弛,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现象时有发生。

一、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主要表现

(一)搞自由主义,乱评妄议

有人对涉及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等重大政治问题说三道四,指指点点,甚至公开发表反对意见;妄议中央大政方针,破坏党的集中统一;乱评妄议,丑化党和政府形象;也有的党员干部诋毁、诬蔑党和国家领导人,或者歪曲党史、军史、国史,毫无正确的历史观、价值观。

(二)搞团团伙伙,结党营私

有的党员干部参与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在政治上搞团团伙伙、结党营私、拉帮结派、培植私人势力或者通过搞利益交换为自己营造声势等活动捞取政治资本。从不少落马高官中可以发现一个共性,即他们利用自身高级干部的职务便利与在官场的“影响力”,以老乡、同学、战友或出身、经历为由头,相互形成盘根错节、尾大不掉的势力和派别,左右决策,严重影响党委政府的形象。

(三)搞本位主义,阳奉阴违

一些地方和单位在落实政策、执行决策上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对中央的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部署,合意的就执行,不合意的就不执行。这些行为,往往附以“考虑地方实际”、“鉴于特殊情况”、“有利地方发展”等“合法外衣”,具有很强的隐蔽性,表面是工作问题,实质是政治纪律问题,是不听号令、政令不畅、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行为。

(四)搞对抗审查,串供毁证

随着全面从严治党的深入推进,个别违纪违法党员干部开始担心被审查,采取转移隐匿证据、与他人订立攻守同盟以及在谈话中不如实向组织说明情况等方式,对抗组织审查。有的人对党不忠诚不老实,没有履行党章对党员的基本要求和党员的基本义务。

(五)搞封建迷信,求神拜佛

个别党员干部尤其是一些领导干部“不信马列信鬼神”,不在勤政廉政上下功夫,却在大搞迷信上绞尽脑汁、费尽心思,丧失理想信念。比如,刘志军为求“平安”长期在家烧香拜佛,还在办公室里布置了“靠山石”。

二、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主要原因

(一)思想不端正是其存在的根源

部分党员干部放松了对党章党规党纪的学习,偏离了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没有党员意识,缺乏纪律观念,在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条件下,面对各种思潮暗流涌动,错综复杂的局面,一旦党员干部不能着眼于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就会迷失政治方向。立场不坚定,就会使政治观点发生动摇,政治敏锐性、鉴别力下降,信仰发生转变,甚至完全缺失。共产党员的纯洁性、先进性就会受到玷污。

(二)体制不健全是其滋生的条件

有的问题由来已久,但相应的制度没有及时跟进。与此同时,现行一些党内监督法规制度已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下全面从严治党的需要,有必要加以修订和完善。新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解决了纪法不分、纪法冲突、纪轻于法的现象。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以解决实际问题为导向,内容具体,是我们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新的里程碑。

(三)监督不到位是其蔓延的诱因

完善的监督是治理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良方。过去对于党员干部的监督有失之于宽松软的现象,一定程度上放任了违纪现象的存在。上级监督太远、同级监督太软、下级监督太难。即使到了该问责的时候,也有的是避重就轻或者相互推诿,搞一团和气,甚至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使制度成了摆设,不能发挥各种制度其本身的作用。

(四)惩处不严厉是其存在的症结

有的制度暂时缺乏具体的定性量纪标准;有的即使有规定,但惩处力度不够,使监督执纪问责流于形式。一些党委和纪委不能落实“两个责任”,不依规依纪办事,对少数领导干部的违纪问题也是让着护着捂着,使少数领导干部一步步走向违法犯罪深渊而“浑然不觉”,甚至让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人感觉“得大于失”,心存侥幸、肆意妄为。

三、严格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路径选择

(一)抓好“理想信念”这个根本

一要强化理想信念,确保对党忠诚。一要引导和帮助党员干部始终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坚定“四个自信”,坚守共产党人的精神家园,补足精神之“钙”,筑牢思想之“魂”,自觉坚定立场,对党忠诚。二要强化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教育,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保证全党令行禁止、形成强大合力。一方面,要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另一方面,党员干部教育的各個环节、教学模块要突出党的理论、党性教育的主业主课,通过干部培训,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做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

(二)抓好“制度执行”这个关键

一要增强尊崇制度理念。尊崇制度理念是制度执行力的前提。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以下简称《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为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践行全面从严治党提出了新的要求。通过广泛深入的宣传教育,让广大党员深刻领会《准则》和《条例》的价值、精神、内容,强化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的尊崇制度意识,真正从内心深处敬畏和认同法规制度,形成遵规守纪的思想自觉。二要狠抓制度落实。制度的效力源于其威慑力。要狠抓制度落实和管理,健全党内法规执行机制,划出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雷区”和“红线”,加大监督检查惩处追责力度,对那些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不收敛不收手的现象,要坚决惩处和问责,使法规成为不可逾越的禁区、不可触碰的高压线,切实增强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确保相关制度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三)抓好“关键少数”这个重点

一个时期以来,党内政治生活存在的种种问题,根源在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身上。《准则》强调以高级干部为重点,主要是考虑加强党的建设必须抓好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把这部分人抓好了,能够在党内做出表率,很多问题就好办了。“正人先正己,上行而下效。”领导干部以上率下、率先垂范,必能起到良好的示范带头作用。党的十八大以来查处了200余名中管干部,其中有中央委员、中央候补委员等,特别是周永康、薄熙来、郭伯雄、徐才厚、令计划等人,不仅经济上贪婪、生活上腐化,而且政治上野心膨胀,大搞阳奉阴违、拉帮结派、结党营私等政治阴谋活动,无一不是缺乏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意识,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

(四)抓好“作风建设”这个主题

一要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党的作风与党内政治生活和政治生态密切相关,有什么样的党内政治生活和政治生态就有什么样的领导干部。进一步强化党纪的刚性约束,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决不允许搞团团伙伙、结党营私、拉帮结派;进一步用好监督及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武器,坚决打消“监督下级怕丢选票、监督同级怕伤和气、监督上级怕穿小鞋”的思想顾虑,坚决摒弃批评和自我批评上的“老好人”思想。禁止在领导干部国内考察工作时组织迎送、张贴标语、敲锣打鼓、铺红地毯、举行宴会等。对坚持原则、敢于说真话的同志,要给予支持、保护、鼓励。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都要依纪依规严肃问责处理。二要抓常抓细抓长,养成从严习惯。“逆水行舟,一篙不可放缓;滴水穿石,一滴不可弃滞”。作风建设必须从严,必须抓常、抓细、抓长,持续发力、久久为功。在调查研究上,要深入基层,不搞“蜻蜓点水”走过场;在工作检查中,做到不打招呼,不当“好好先生”;在考核评比中,坚持实事求是,不搞“满堂红”;在民主生活会上,要用好批评与自我批评武器,“红脸出汗”;在整肃风纪上,坚持一视同仁,不搞法不责众、不搞下不为例、不搞情有可原等。只有这样从一件一件小事做起,从一天一天坚持着力,形成思维习惯,养成行为自觉,才能正本清源,端正党风,固本强基。

作者单位:中共重庆市江津区委党校

责任编辑:张 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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