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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剧制作企业银行贷款困境及其突破

2017-06-22杨岚

时代金融 2017年15期
关键词:银行贷款突破困境

【摘要】在国家政策导向和市场推动下,电视剧制作企业迅猛发展,企业持续发展离不开资金支持,作为很具代表性的文化创意行业中小企业,银行贷款是其融资主要方式,但却受到企业自身问题和行业机制的制约导致银行贷款困难。工商银行采用电视台项下应收账款保理模式有效地解决当前电视剧制作的融资制约,值得学习推广。

【关键词】电视剧制作企业 银行贷款 困境 突破

一、近期国内电视剧制作产业发展迅速

(一)生产数量保持高位,市场规模不断扩大

2015年,电视剧这一国内市场化程度最高的艺术形式,在国家及各地有关政策的大力推动下,中国国产电视剧市场运作热火朝天,IP改编、定位明确、网络传播成为了2015年度大多数热播剧的关键词。2015年我国电视和网络视频市场共生产电视剧773部、21546集,平均每天生产59集。市场规模约882亿元,其中电视广告约429亿元,版权收益约222亿元,海外销售约5亿元,网络电视剧广告约200亿元,用户付费达到25.6亿元。电视剧占电视收视份额的30%,互联网视频用户为电视剧贡献了3771.82亿次的点击量。值得一提的是,2015年网络自制剧出现“井喷”,产量由上年的205部增加到379部,增幅达到85%。

(二)产业主体日益壮大,总体盈利状况良好

2015年,全国取得《电视剧制作许可证(甲种)》的机构总数133 家,2014年总数为137家。上半年有至少一部电视剧获准发行的机构共计140家,2014年同期数量为153家,在有效产剧机构数量上,2015年较2014年下降8%。近日根据广电总局统计的251家制作机构数据显示,有40%盈利,44%微盈或持平,仅16%亏损,表明产业整体较好。

(三)政策的不断推进为电视剧制作企业发展带来新的机遇

电视剧产业作为中国文化娱乐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中国电视剧产业快速发展和高速增长,随着网络、手机等新媒体的普及,电视剧行业的制作、发行、营销都得到了不同程度的影响和改善,行业内公司上市和并购热潮也引人注目,最关键的是,随着国家政策的不断推进,电视剧创作与生产空前繁荣,生产规模逐年攀升,特别是2012国家出台政策推行电视台制播分离改革,各级电视台将制作任务剥离,成立了独立的电视剧制作公司,使得一批民营制作公司成为电视剧制作的主力军。2014年4月,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下发新政“一剧两星”并开始实施,各卫视从各方面作出调整,以应对政策方面带来的收视率变化。由此,大剧、小剧搭着播、1.5跟播、二轮独家等播放策略也应运而生,各大卫规和制作行业面临重新洗牌,面对这种发化和趋势,电视剧产业发展中的资金问题愈加凸显。

二、电视剧制作企业银行融资“瓶颈”分析及实践探索

当前,除少数的影视公司外,超过90%电视剧制作企业都属于中小企业,而与金融市场高度发达的西方国家一样,通过银行贷款是我国中小企业在选择融资时候的首选,但电视剧制作企业由于资信等级低、资产轻等自身的原因,无法获得迈过银行融资门槛;站在银行角度,从自身信贷安全角度出发,普遍更倾向大项目、政府投资项目,电视剧制作企业规模小,产品特殊,难以成为银行支持的客户对象。

(一)电视剧制作企业本身存在的问题

1.电视剧制作高投入高风险的属性。电视剧制作企业主要以知识、技术、创意、主创人员影响力等“软件”为主作为生产资料,以电视剧为输出产品,具有“轻资产”特征,企业资产的实物保障度不高,存在“看得见、摸不着、抵不住”问题,且其经营往往依靠个别知名参与者(编剧、演员、导演等)的创意和号召力,这些参与者的职业操守或身体健康状况直接影响公司的经营状况,并对银行融资带来不确定、不明朗的风险。

2.电视剧版权价值的评估难度。虽然电视剧版权到目前为止已经可以办理正式的质押登记,但由于市场体系不健全,前期虽然有少部分银行对某一电视剧版权作出评估,但版权的交易、评估和第三方监理机制的整体架构在银行的评估体系中一直没有构建起来,前期经验很难复制,也给就版权做出准确的价值评估大大增加了难度,市场各方缺乏对市场公允价值的共识,交易市场的活跃程度较低,变现能力和变现价值较难估量,这就导致版权质押在当前贷款担保中难以推广和操作。更为关键的是,当前我们国家各行业领域对版权等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的关心、重视程度不够,盗版行为蒙混过关情况比比皆是,甚至不以为耻,反以为荣。

银行如何构建适合本产业企业的信用评估标准,这也是银行在拓展电视剧制作企业客户群需要考虑的重要问题。

3.电视制作企业还款和成长性难以保障,企业主观意愿不足。相对一些大影视公司比较容易获得银行的贷款和授信,电视剧制作企业往往规模较小,制作过程经常采用项目方式运作,一般不具有连续性和同质性,未来收益预期难以准确把控,成长性不稳定,即便有个别企业在一段时间内表现优秀,并不足以成为银行评价企业时的行业参照物。同时电视剧制作企业的所有者也由于产品制作周期不固定,播出收入的不确定性强,很难准确预判观众的接受度,担心万一到期还不上银行贷款,很可能就会倒闭,导致不少企业即使资金困难也不敢到银行去贷款,担心贷款到期后无法还款使得企业破产;同时,多数中企业内部并没有专门的投融资部门及人员,对于正常的银行融资程序知之甚少也是导致企业融资窘境的另一个原因。

4.相关机制保障的问题。银行资金作为本类企业资金来源的主渠道,相对于大型企业,中小企业以往一般会引入担保机构来促成融资实现。但是,近年来民间担保机构非理性地逐利性,大量涉及民间融资借贷,在经济转型期间,随着实体产业的下滑均出现大面积破产倒闭,甚至卷款跑路。政策性国有担保公司的运行机制无法契合电视剧制作企业,轻资产企业的担保和监理机制缺乏,也会大大增加借贷实施的难度;在电视剧企业机制保障方面,融资主体不清晰、版权归属牵扯不清,缺乏可供參考的贷款额度、放贷方式、利率设定和回收周期的实施规范与标准,更加进一步降低了企业银行融资的可能性,对于电视剧制作企业这类小企业,如果连门槛相对比较低的银行融资都很难的话,那么发行债券,上市融资的希望就更小,政府的资金支持对于企业发展来说又往往是杯水车薪。

然而,工商银行此次针对电视剧制作企业轻资产特征,摆脱了在传统产业中常用的固定资产抵押业务模式,切实把握电视剧行业产业链关联,通过角度转换,采用将电视剧播放权视作交易商品,灵活运用银行国内贸易融资产品和信贷政策,设计了这款符合企业融资特点、融资需要、又能较为科学合理地把控风险的信贷产品,为文化创意企业融资提供一个新范本新模式。

三、电视台项下应收账款保理模式的实践

首先,经过前期对企业及各个关联方深入调研分析发现,对电视剧制作企业融资的主要风险点为电视剧制作企业“轻资产”特征明显,电视剧播放权销售收入形成的未来现金流是该融资业务的主要还款来源,电视剧制作企业与电视台签订购片合同的真实性,以及电视台是否同意将应收账款转让银行是该项业务把握实质风险的要点,以上也是融资过程中需要设计防控风险的重点环节。在防控风险的基础上,考虑到电视剧制作企业的主要收入来源仍然是对电视台的电视剧播放权销售收入。一般情况下,电视剧制作企业拍摄完成电视剧并取得电视剧发行许可证后,将电视剧播放权,通过双边或相关版权交易平台销售给电视台,并签订购片合同,电视台据此根据整体节目播控情况和随片广告销售状况,安排播出档期,然后电视台按照双方约定的付款时间,一般是在电视剧播出完毕后,将电视剧销售款付给制作企业。按照市场惯例,从电视剧制作企业与电视台签订购片合同、向电视台提供符合要求的播出母带,到电视台回款,一般需要2年以内的账期。在此期间,企业若拍摄新的电视剧,必须寻找新的资金支持,存在较大的银行融资需求。而做为购片方的电视台,在电视剧交易链中处于核心地位,具有较强的上下游辐射能力,现金流充足,支付能力可靠。为此,工商银行设计本次信贷模式创新的总体思路为:通过将电视剧播放权视作交易商品,运用银行国内贸易融资产品和信贷政策,以电视剧制作企业对下游电视台销售电视剧播放权的应收账款为融资切入点,将电视台作为国内贸易融资核心企业,借助产业链下游优质企业的付款实力,提升对电视剧制作企业信贷投放的保障力度,通过采用电视台项下应收账款保理的模式,实现为电视剧制作企业办理融资。用于支持其新电视剧的拍摄,若新电视剧拍摄发行成功,再以其与电视台签订的购片合同为依托发放下一笔融资,如此形成风险可控的可持续融资模式。

并最终通过通过采用电视台项下应收账款保理的模式,为《借枪》、《江湖绝恋》、《锣鼓巷》、《黑狐》等近20部电视剧的拍摄打包提供贷款,有效支持电视剧制作市场的发展。站在银行角度,通过模式创新,拓展了电视剧制作市场这一新领域,推动了银行内部信贷结构的调整,紧跟国家产业调整的部分,转变经营方式,保持业务领域的不断创新,进而实现可持续发展。该模式具有以下特点:

一是可直接核定债项授信,以解决大多数电视剧制作企业轻资产特点明显,在银行系统中授信不足的问题。

二是对于以工商银行总行核定的27家电视台核心企业为购货方办理订单融资,可不受电视台信用等级的限制。

三是在风险评价方式上,结合电视剧制作企业的独特性,“人”才是这类企业最核心价值所在更加重视企业自身的管理能力、经验业绩,灵活把握专业团队乃至核心人物的具体状况,把对风险的评价落实到电视剧制作企业真正的核心资产“人”的身上。

四、经验总结

在突破电视剧制作企业融资瓶颈过程中,工商银行采用的电视台项下应收账款保理模式的融资实践经过实践检验,取得了良好的成效,在项目的操作过程中也为后续企业提供了可以持续推广执行的经验:

一是该创新摸索以电视台为核心企业,以播映权出售为链条,以电视剧制作企业为融资主体,以电视台的应付账款为还款来源,其产品具有“抓住核心企业,锁定融资用途,明确还贷来源,风险逐步缓释”等特点。

二是这一创新模式充分利用了现行国内贸易融资政策,解决了大多数电视剧制作企业授信不足,电视台信用等级不足等问题,对拓展文化产业信贷市场,支持电视剧制作企业突破融资瓶颈具有较好的借鉴和推广意义。

参考文献

[1]王婷,我国影视制作投融资问题研宄武汉:中南民族大学,2012.5:13-14.

[2]赵尚梅,陈星.中小企業融资问题研究[M].北京:知识产权出版社,2007:120-121.

作者简介:杨岚(1975-),女,汉族,硕士,云南艺术学院艺术文化学院文化产业管理系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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