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唐代的仄韵五律
——兼论仄韵律诗的归属问题
2017-06-22叶汝骏
武陵学刊 2017年3期
关键词:创作
叶汝骏
(上海师范大学 人文与传播学院,上海 200234)
论唐代的仄韵五律
——兼论仄韵律诗的归属问题
叶汝骏
(上海师范大学 人文与传播学院,上海 200234)
仄韵律诗既不是入律的古风,亦不能简单判定为古风式的律诗,它是近体诗歌体裁系统中特殊的一员。仄韵五律是仄韵近体诗中最早成熟的一体,其生成于六朝,定型于初唐,发展于盛唐,鼎盛于中唐,衰落于晚唐。但就总体而言,唐代仄韵五律发展缓慢且成就有限,仄韵一格也始终未能成为五律的正格,这主要是其先天不足、后天不良的缘故。
唐代;仄韵;五律;律诗
引论:仄韵律诗的归属问题
近体诗一般以押平声韵为正格,仄韵律诗较为少见。学界对于仄韵律诗的归属问题一直存在争议。王力先生在《汉语诗律学》中多处论及仄韵律诗,其在谈论《近体诗的用韵》时指出:“近体诗以平韵为正例,仄韵非常罕见。仄韵律诗很象古风;我们要辨认它们是不是律诗,仍旧应该以其是否用律句的平仄为标准。”[1]51又言:“仄韵律诗和绝句可以说是近体诗和古体诗的交界处。近体诗和古体诗的界限相当分明,只有仄韵律诗往往也可以认为‘入律的古风’。”[1]52其在《古风式的律诗》一节中又提到:“既然有人认为律诗无仄韵,则一切仄韵诗都要排斥在律诗范围之外了。即使退一步承认仄韵律诗的存在,也该要平仄合律,对仗合律。”[1]477可见王力先生是将仄韵律诗纳入近体诗的考察范围的,但也指出了它与古体诗之间存在着模糊的界限,并以平仄合律与对仗合律两个标准来甄别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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