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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全力维护轨道交通平安稳定

2017-06-22李璐

现代世界警察 2017年6期
关键词:治安公安轨道交通

文/李璐

苏州:全力维护轨道交通平安稳定

文/李璐

概况:苏州是第一个被批准建设轨道交通且是自主开工建设和运营的地级市。2012年4月28日一号线正式通车,标志着苏州正式步入“地铁”时代,2013年12月28日2号线正式通车,标志着苏州正式进入“线网运行时代”,其延伸线于2016年9月24日开通。苏州目前总规划建造九条线路, 线网规模达到374公里,车站280座,四号线及支线计划将于今年上半年开通,三号线已于2014年11月开工,预计将于2019年开通。

苏州发展速度全国领先,经济体量大,外来人口多、人员流动强。一、二号线运营至今近五年,随着轨道交通线路的网格化发展,目前日均客流已由2012年的十万余人次增至41万人次,最高客流从26万人次增至73.5万人次,不断加大的客流量给轨道交通公安机关带来了越来越大的压力。

安检

“四位一体”的治安防控格局

轨道交通运营以来,苏州市公安局轨道交通公安分局辖区的警情发案始终保持在低位运行,盗窃、伤害等常规刑事案件的破案率一直保持在27%至33%之间。

这样的成绩是如何做到的呢?

据了解,苏州轨道交通公安明确以巡逻防控作为民警日常勤务的主要内容,常态化地在轨道交通运营全时段开展武装巡逻,坚持科学用警、动态布警,并在重大安保、敏感时段,抽调机关警力增援轨道站区,积极组织“红袖标”参与治安防控,不断完善以视频监控岗、站区巡逻岗、跟车特勤岗、便衣反扒岗“四位一体”工作机制为支撑,多警种联勤联动和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立体化、动态化治安防控格局。

与此同时,轨道交通公安积极参与线网运营组织方案的制订,加强工作交流、信息共享和联合评估,提前掌握大客流预测数据、分布形态、重点站区、车辆配备、行车组织安排、人员安排等情况,做好警力调整部署,做到有备而战。事中加强组织协调和联动配合,完善警企现场联合指挥部制度,做好分级分类指挥督导和响应,依据客流变化,采取针对分流措施,并及时发现和处置各类突发情况。事后认真进行总结提升,深化警企联动处置交流会机制,针对存在的问题组织论证和模拟推演。

在科技信息化技术日新月异的今天,轨道交通公安非常重视科技信息化对轨道交通治安防控工作的引领作用。目前,轨道站区共安装监控探头5400余个,覆盖轨道交通线网和全部重点区域(变电站、控制中心及车辆段等),每个车站均有30个运营探头接入公安视频监控系统,轨道交通公安还督促指导轨道交通企业在各变电所、车辆段物资仓库等治安保卫重要部位安装九套红外线周界报警装置,进一步加强重点要害部位的技防水平。

在此基础上,利用公共运营区域监控探头全覆盖这一优势,轨道公安积极探索立足视频监控网络的新技术新应用,引进人脸识别等新技术产品,进一步完善防控“天眼”。

着力提升应急处突能力水平

“为应对当前复杂严峻的反恐维稳形势,我们分局在2016年就组织各类实战演练21次,通过实战演练,不断总结经验、弥补不足、锻炼队伍。”轨道交通公安分局周钦副局长说。

苏州轨道公安结合各站区特点,形成了符合各站区实际的“一站一预案”,并以各项预案为蓝本,积极组织轨道公司、安检企业、乘客开展分局、派出所两个层面的警企联合实战演练,同时各站区责任民警也积极组织站务员、安检员按照“一站一预案、一站一演练”的标准要求,开展站区现场授课和岗位练兵160余次。

周钦介绍,轨道交通公安以“站区警力、站务工作人员、安检员、志愿者、保洁人员”等为基础,组织建设了轨道交通站区最小实战单元,作为应对站区内突发事件的最快速反应力量。从目前运行的实际情况来看,在应对处置站区突发事件时发挥出了积极的作用,接下来,将进一步理顺人员结构组成、确定战斗组织梯次、明确现场指挥权限、规范处置流程,并通过常态化地开展实战演练,不断磨合队伍,确保最大化地发挥其应急处置实战效能。

在人员装备上,苏州轨道公安已组建了一支30人的特勤队,配备专门车辆,以换乘站为屯兵点,作为应急处突的机动力量,并强化特勤队反恐处突技战术训练,做好常态武装巡逻、动中备勤;在装备配置上,以防范处置恐怖袭击和个人极端暴力犯罪为目的,按照“多点配、就近拿”的原则,在全线各站点配备了防爆毯、防爆罐、防爆叉、盾牌等装备,确保随时随地可用。

健全完善安检工作机制

“在苏州市委、市政府以及市局党委的高度重视下,苏州轨道自2015年4月份世乒赛前夕,就实现了全网采用通道式X光安检机、手持液体监测仪、手持金属监测仪等设备开展进站安检工作,成为江苏省首个全网采用X光机实施安检的轨道交通线网。”苏州轨道公安分局沈国华副局长解释道。

苏州轨道交通一、二号线共有113台X光安检机、113个手持液体监测仪、226个手持金属监测仪。安检员总数为951人,除六个重点站点一机三人,其余各站均一机两人。

针对安检工作缺少规范细则的问题,苏州轨道公安积极参与《苏州市轨道交通管理办法》升级为《苏州市轨道交通条例》的立法工作。2015年12月25日市人大常委会通过的《苏州市轨道交通条例》全面采纳了苏州轨道公安的意见建议,对安检主体责任、安检应当性、禁限带物品问题等进行了明确和规范,并已于2016年6月1日正式实施。

苏州轨道交通公安建立了“分工负责、督促指导、联勤协作”的安检工作机制,进一步调整站区勤务,出台了《关于拒不接受安检引发的常见违法犯罪案件适用法律的指导意见》,依托警企联席会议制度,不定期,特别是在重大节假日和关键节点前,组织轨道公司、安检企业召开安检工作专题会议,对安检工作质态进行通报和分析,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约谈轨道交通运营企业和安检单位负责人,定期组织开展隐患复查,对隐患未及时整改的,依法予以行政处罚,防止安全隐患查而不改、改后复发。同时,还形成了一套常态化的明察暗访工作机制,采取不定时、不定人、不定站的方式,组织人员携带管制器具和违禁物品,对轨道交通安检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明察暗访,2016年以来对轨道58个站区共组织暗访640余次,发送督察通报三份。同时,坚持组织轨道交通运营、安检企业员工及一线民警、辅警开展可疑物品识别、涉爆类警情前期处置、安检引发矛盾纠纷调处化解等专项培训,提升安检人员的业务能力素质和一线警力安检相关执法执勤能力水平。

严格落实公共安全监管责任

苏州轨道交通公安形成了警企联合大检查机制,除日常检查外,在重大节假日、敏感节点期间加强对轨道交通各站点、车辆段、车控中心、主变电站等重点区域的治安、内保和消防安全检查,全面细致地排查轨道交通公共安全隐患,书面通报情况并督促落实整改。2016年,分局共开展联合安全检查13次,排摸整改安全隐患94处。

为进一步增强轨道内部安全防范工作,确保轨道交通从业人员的安全性,苏州轨道交通公安坚持对轨道公司现有员工和新增员工(特别是OCC从业人员、轻轨列车驾驶员等)进行背景审查,对于发现的各类不适岗人员,均通报轨道运营公司相关部门,并会同轨交企业对以上人员进行跟踪管理,确保掌握实时情况。

苏州轨道交通公安还借助“警民恳谈会”“警企联席会议”等平台,教育引导轨道交通运营、安保企业积极参与轨道交通治安防控工作,切实形成轨道交通治安防范合力。不定期地在轨道交通站区开展安全防范宣传工作,发放宣传手册、悬挂警示标语,提升群众的自我安全防范意识。同时,还通过电视电台、网络报纸等新闻媒体专题宣传反恐防暴、防扒防骗等安全知识,全方位、多角度地提升宣传平台、扩大宣传面,形成全民防控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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