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进程中地方政府职能实现路径研究
2017-06-21张鑫旺
财政监督 2017年12期
●张鑫旺
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进程中地方政府职能实现路径研究
●张鑫旺
社会分工的细化是人口流动的经济推动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是区域生产力与流动人口进行双向选择的结果。在国家大力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实现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背景下,本文分析了我国地方政府职能实现对推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重要作用,通过对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进程中地方政府职能实现的现状及问题分析,总结了我国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阶段性特征,最后提出保障地方政府职能实现、推进我国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发展路径。
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政府职能
城镇化是人类社会发展进步的结果,也是国家现代化的重要标志。作为快速发展的大国,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是衡量我国城镇化和现代化的重要指标,也是解决我国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问题的关键。从2014年国务院发文提出“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到2016年提出的“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建设”,反映出国家高度重视城镇化进程中的人口问题。同时,《“十三五”规划》要求在推进新型城镇化进程中强化地方政府推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主体责任。在目前的制度安排下,已有的研究关注了基本公共服务供给问题,却忽视了基本公共服务的供给是地方政府实施的行为之一,其供给效率会受到地方政府行为的影响,因此研究地方政府职能的实现路径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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