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单车的押金风波
2017-06-21彭岩锋
21世纪商业评论 2017年6期
彭岩锋
风口之上,风光无限;风口之下,风险犹存。
坐在风口的共享单车迅速做大,集万千宠爱一身,即使备受盈利模式不清晰等诟病,也并未阻挡投资机构的疯狂砸钱。然而,风口之下所凸显的押金之忧越来越不容忽视。
仅论押金额度,用户需向共享单车企业支付99元至299元不等的押金,从单车企业风险控制的层面看,本无可厚非。然而,聚沙成塔,集腋成裘,数量庞大的用户群体将押金总额成倍增长。摩拜单车和ofo在今年1月均对外宣布,总用户数均超过1000万,若以每名用户交纳99元押金计算,两家相加的押金总额便达20亿元。此后,两家用户规模一路狂飙,摩拜仅在4月的新增注册用户就高达2400万。加之其他单车企业,押金所沉淀出的资金总额可能已近百亿,并且数额仍以滚雪球的速度与日俱增。
一边是数额越来越为庞大的押金,另一边,对于押金该如何定性?使用权又归属于谁?究竟又该谁来监管?这些疑问一直萦绕在公众心头。
“押金”一词,不是舶来品,也非互联网的产物,在日常生活中应用早已极为广泛。在共享单车出现之前,住房出租、图书馆借阅图书、光碟租赁等都广泛通行押金制度,生于行业规则,多行于物品租赁。
在很多生活或商业场景中,押金的缴纳方式、额度,以及返还制度等,这些也都行走在模糊地带,因其分散性和难以统计,后续问题始终未得到足够的重视和解决。
如今,能达成的共识是,债务人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向债权人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当债务人依约履行债务后,债权人应当及时如数退还的一种金钱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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