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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创新引领外贸事业大发展(上)

2017-06-19朱晓明徐建刚孙宝席龚思文

上海党史与党建 2017年6期
关键词:跨国公司总部外贸

朱晓明+徐建刚++孙宝席++龚思文

我原来在纺织工业系统工作。上世纪90年代初,中央宣布开发开放浦东后,我又积极投入到开发浦东的热潮中,在金桥出口加工区和浦东新区管委会工作。从1995年开始,我又到市外经贸系统工作,担任市政府副秘书长兼市外经贸工作党委书记、市外经贸委主任、市外资委主任等职务,一直工作到2003年。然后又到市人大和市政协工作。在工业系统和外贸系统的工作经历,让我既成为上海国资国企改革的见证人,又成为上海对外开放历史性跨越的亲历者。下面,我结合工作实践谈谈在外经贸系统工作期间是如何率先推进改革、实现外经贸事业创新发展的。

上海是我国传统的对外口岸。新中国成立后,在计划经济体制下,进出口贸易全部集中于国营专业外贸公司,这一体制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有其合理性和必要性。但随着改革开放,特别是南方“三资”企业的增多,这一体制显然不适应形势发展,主要是割裂了外贸与生产、科研之间的有机联系。外贸公司有进出口经营权,却没有生产权;生产企业有生产能力,却没有出口经营权。为解决这些问题,上世纪80年代,上海在城市经济体制改革中,对外贸体制进行了以“简政放权”为中心的改革探索,改变传统外贸体制产销脱节、经营统得过死的弊端,促进了对外贸易的发展。当然,这一时期从改革的力度和深度来讲都是初步的探索,一些外贸企业,特别是国有外贸企业因历史原因造成的负担相对过重,导致改革的效果不明显,有的企业甚至出现发展迟缓的状况,严重影响上海对外贸易的发展。为此,市委、市政府从对外贸易关系着上海产业结构的调整、改革的深化,实现上海进一步发展的高度出发,形成了上海外贸应在全国率先改革的共识。我记得黄菊同志和我讲过,只有率先改革,才能真正发挥外贸对产业结构调整的导向作用,推动上海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化进程,实现上海产业结构和产业水平比全国其他地区领先一步、高一层次,重构上海的产业优势,增强上海经济发展的内在活力和动力。

上海外贸改革真正的大动作,还是在邓小平南方谈话后,特别是中央明确上海“一个龙头、三个中心”的战略定位后,上海按照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明确了实施“大外贸”战略。所谓“大外贸”战略,就是通过着力深化外经贸体制改革,以进出口贸易为基础,商品、资金、技术、服务的相互渗透、协调发展,外经贸、生产、科技、金融等部门逐步形成共同参与的大发展战略格局。它的关键和核心就是打破原来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仅有各级外贸行政管理部门和外贸企业参与的“小外贸”格局,促进外贸增长方式转变,实现对外经济贸易良性发展。

在实施“大外贸”战略过程中,我们积极应对国际经济形势的调整变化,特别是妥善应对亚洲金融危机对上海外经贸工作的巨大冲击,按照“四个转变、一个加强”的要求,即推动对外贸易从粗放经营向集约经营转变、从分散经营向规模经营转变、从单一经营向多元经营转变、从坐商经营向跨国经营转变,加强口岸贸易吸引全国货源,迎难而上、奋力拼搏,进一步深化外贸体制改革,着力转变外贸增长方式,实施科技兴贸战略和市场多元化战略等,推动外贸、外资、外经、外技、外服“五个外”相互促进,使上海的对外经济贸易发展取得了突出成就。现在看,大概有这几件事情是重点。

首先是深化外贸体制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这是实施“大外贸”战略的关键环节。改革的一个重要的内容,就是根据国家放开经营的外贸体制改革原则,进一步扩大进出口自营权,形成几路外贸大军齐头并进的“大外贸”框架。比如说,我们赋予有条件的大中型企业和企业集团以外贸自营权,调动他们的生产积极性和适应国际市场的能力。为增强国有大中型商业、物资企业的活力,赋予中百一店、华联商厦、友谊商店等国营大中型商业、物资企业进出口经营权。此外,我们还赋予科技单位以进出口经营权,推动上海出口产品技术水平的提高。总之就是进一步扩大进出口自营权,促使更多的企业转换经营机制,真正成为国家宏观政策指导下的进出口商品经营者。在一系列政策的推动下,有自营进出口权的生产企业(集团)从1992年的40多家增加到2001年的3万多家。至此,上海形成了包括专业外贸公司、工业自营企业、工贸公司、地方综合企业、中央在沪企业、外商投资企业以及民营企业在内的六路大军,它们都在扩大外贸出口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改革的另一个重要内容,就是着力转变政府职能。除统一下放企业的外贸经营权外,我们政府部门按照政企分开的原则,对自己在外贸活动中的职能进行了新的定位,即“该管的管,该放的放”,不断强化经济调控手段,加强立法手段,改革行政手段。1995年起,率先实行市场机制与企业自主、政府监督相结合的分配方式,给企业以劳动用工和分配自主权,这项改革极大地鼓励了企业经营出口的积极性。1997年,我们又在浦东先行先试,推动工业生产企业自营出口权从审批制向登记制过渡试点,进一步壮大了自营出口队伍。从1998年起,外贸管理手续进一步简化,许多区、县都获得了部分审批权,“网上年检”“网上审批”等新的管理方式,提高了自营出口权审批工作的效率。到2001年,全市大部分区县都试行了“工商受理、抄告相关、并联审批、限时完成”的并联审批制。与此同时,我们市外经贸委积极会同银行、海关、外管、商检等部门,帮助出口企业协调解决遇到的问题;建立和完善外贸行业的律师、会计和审计事务所及咨询服务机制,着力增强服务意识和服务能力。

与此同时,为适应世界经济国际化、集团化的发展趋势,上海结合现代企业制度改革试点,积极推动组建外贸企业大集团。我记得当时吴仪同志担任外经贸部长,她允许外贸公司可以试点,组建几个大的企业集团。于是我们上海就结合自身实际,经过积极改革创新,组建了一批企业集团,主要有四种模式:一是贸贸结合模式,如东方国际(集团)公司。集团由上海丝绸、服装、纺织、家纺、针织5家进出口公司組成,1995年完成改制工作后,积极优化资产和盘活存量,加快合资合作步伐。经营的产品品种从纺织服装逐步向机电、轻工、化工等领域伸展,初步实现从单一的专业外贸公司向多功能有机结合的综合商社转变。至1996底,集团已从组建初的5家二级公司发展到16家,成为唯一获准进入全国120家企业集团试点行列的地方外贸企业。二是贸工结合模式,如上海市机械设备进出口公司。公司1994年经市政府批复同意实行改制,吸纳本市工业、科技、投资、商业等行业14家大型骨干企业共同出资,产权主体多元,体现贸工科结合特色。公司改制后紧紧依托上海机电工业,迅速扩大机电产品,特别是成套设备的出口。同时致力于轻工、纺织品进出口业务,成为上海外经贸系统的一支重要力量。三是贸股结合,如兰生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上市后,吸纳关联企业上海兰生大酒店、上海兴生实业有限公司、深圳蛇口开源企业有限公司,组建上海兰生(集团)有限公司,并经市国资委和市外经贸委联合授权,统一经营和管理各成员企业的国有资产,进一步加快改革发展步伐,有贸易往来的国家和地区达152个。四是中外结合,如东菱贸易公司。该公司由东方国际集团和日本三菱商事株式会社、美国大陆谷物公司等合资组建,1997年经国务院批准成立,是新中国建立以来国内设立的第一家中外合资对外贸易公司。公司成立后,扩大机电设备、电子和高科技产品出口,逐步实现跨国经营,为新世纪我国正式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开展对外贸易运作发挥了探路作用。到2001年,上海已形成了一批以东方国际、兰生、外经和东浩为代表的外贸企业集团,这些集团规模较大、实力较强、具有国际竞争力,并能起到示范带动作用。

其次是着力转变外贸增长方式。这是实施“大经贸”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针对过去形成的高成本、低效益的粗放型外贸增长方式,上海从1994年起制订并着手实施外贸出口“龙头计划”,强调涉及外贸出口的项目和产品,必须有利于尽快形成规模经济,有利于出口产品结构的优化,有利于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化步伐。实施的效果很明显,仅仅经过1年的努力,上海的货物贸易结构已经转变为以工业制成品为主。从1997年开始,我们又开始实施“双高”产品开发计划和“品牌”计划,努力扩大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产品的出口,同时通过利用国外品牌,开拓国际市场,培育塑造自己的品牌。这些计划的实施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上海货物贸易中知识密集型、资本密集型、附加值较高的产品、新技术产品在贸易中的比重逐年上升,2001年达到51%。除不断调整货物贸易的内部结构外,我们还制定实施《上海技术出口发展目标及对策》《上海服务贸易发展目标及对策》等政策文件,把加快发展技术贸易和服务贸易,作为转变外贸增长方式的重要抓手。从技术贸易层面来说,上海的技术贸易发展迅速,特别是技术出口获得了突破性发展,通信、交运、计算机软件等高技术出口增幅较大,在1998年已发展成为上海技术出口的主要力量。从服务贸易层面来说,人力资源、房地产、会展、电脑软件服务成为上世纪90年代上海服务贸易的主体。此外,法律服务、商业、房地产等服务行业的对外开放度有所扩大,吸收外资份额不断增加。

再次是积极实施市场多元化战略。这是实施“大经贸”战略的一个重要子战略。这样做的好处就是能够减少市场过于集中带来的风险。我们继续巩固和扩大欧盟、美国、日本和香港等传统市场,同时不断开拓亚洲、中东、拉美、非洲、东欧等新兴市场,推动上海外贸市场格局呈现出多元化的发展态势。为进一步加强西欧、北美出口市场的开拓,市政府在1994年成立欧洲海外集团公司,与上海在美国的海外集团公司共同形成覆盖北美、西欧地区的营销网络。从1995年开始,上海每年组织一支由一名副市长带队的经贸团对西欧、北美地区进行经贸访问,为开拓这两大市场奠定了基础。亚太地区一直是上海重要的出口市场之一,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爆发后,上海除继续稳固在香港、日本等地的出口份额外,积极发展对台湾、东盟的贸易,使亚太地区所占份额成为上海所有出口市场中最高的。此外,我们还积极推进拉美、中东、非洲、大洋洲等新兴外贸市场的开拓,推动形成外贸市场多元化格局。2001年,与上海有经贸来往的国家和地区发展到217个,对外贸易的金额达到609亿美元。

从实践看,我感到这一轮“大外经贸”战略的实施,它的意义除了从政策上对外贸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组建外贸大集团等予以明确支持,以及着力转变外贸发展方式,开拓外贸市场外,更重要的是营造一种“百舸争流”的态势。换言之,当国有外贸企业发现,工业企业、科技单位甚至民营企业都能来“争抢”订单了,这种态势“倒逼”它们不得不进行改革。事实上,中国的外贸企业与全球领先企业、发达经济体以及世界市场直接联系的特点,促进了国有外贸企业进一步加快自身改革的步伐。

所谓“总部经济”,是指通过吸引国内外跨国公司、大公司的总部、职能总部或区域性总部,发挥这些机构的辐射、带动作用,并以此来带动本国或本地区经济发展的一种经济形态。一般而言,“总部经济”企业,主要由跨国公司地区总部、投资性公司、外资研发中心等构成。从上世纪90年代起,上海把大力推进“总部经济”发展战略,视为提高利用外资质量水平、扩大对外开放、加快“四个中心”建设的重大举措。

跨国公司地区总部,首先是从投资性公司中认定并升格的,可以说是外商投资性公司的升级版。谈“总部经济”,可先从外商投资性公司说起。外商投资性公司在上海的发展有一个渐进发展的历程。改革开放初期,国外大企业通常先在沪设代表处或贸易公司,推销其产品,市场前景看好了,才投资开办生产基地,逐步形成产业链。随着投资业务的扩大,一些跨國公司开始考虑在中国设立具有地区总部功能的投资性公司。于是,集投资、销售、人力资源管理等多种功能于一身的投资性公司应运而生。随着邓小平南方谈话的发表,浦东开发开放的实质性启动,上海在全国率先提出以吸引《财富》500强企业进入为目标的高起点引资战略,加快吸引外商在沪设立投资性公司的步伐。到上世纪90年代末,一批知名跨国公司在沪设立投资性公司,比如我们大家都熟知美国的3M、强生,英国的欧文斯科宁,瑞典的斯凯孚,日本的三得利,法国的阿尔卡特朗讯等。这些在沪外商投资性公司投资规模大,投资总额大都在3000万美元以上,其中投资总额1亿美元以上的66家,许多都集中在制造业领域。进入新世纪以来,在服务业领域设立投资性公司的趋势明显,宜家、百安居、欧尚等投资性公司落户上海。这些投资性公司集聚辐射功能强大,对长三角乃至全国的辐射融合和溢出效应明显。

进入新世纪,随着我国正式成为世贸组织成员,上海发展“总部经济”正当时。一方面,随着外商在沪投资企业越来越多,上海从以往注重项目数量规模向更加注重引进高新技术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转变,明确提出“吸引海外金融机构、跨国公司和著名企业集团将地区总部迁至上海”;另一方面,越来越多的跨国公司通过在上海的投资实践,意识到以上海为中心向中国扩大投资,有利于发掘国内外两项资源两个市场的潜力。

为更好地吸引跨国公司在上海设立地区总部,发展总部经济,在外经贸部的指导下,上海市外经贸委、外资委在2002年出台了上海市《鼓励外国跨国公司设立地区总部的暂行规定》,这也是在全国范围内首次出台此项政策,我和我的同事是这项工作的经历者。该规定赋予跨国公司总部经营决策、市场营销服务、资金运作与财务管理、技术支持和研究开发、信息服务等经营、管理和服务活动权,对跨国公司在上海设立地区总部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2003年1月,上海又推出了《暂行规定》实施细则,细化了四项政策,即扩大跨国公司地区总部的资金管理功能;赋予符合条件的地区总部进出口经营权;经认定的具有研发功能的地区总部,可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相关优惠政策;改进对地区总部人员的出入境管理。此后,我们又学习新加坡和香港的做法,规定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可以申请设立管理性总部,门槛是所授权管理的中国境内外企业不少于3个,已缴付注册资本总额不低于1000万美元。此外,上海还发布首张总部经济地图,圈定16个跨国公司总部基地。这些政策和措施有力地推进跨国公司总部机构落户上海。

这里我再谈谈外资研发中心,它也是上海发展“总部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鼓励和支持跨国公司在沪设立研发中心是进一步扩大开发,将“引资”与“引智”相结合的重要举措。为吸引外资研发中心入驻,2000年后,上海出台了一系列吸引跨国公司研发中心落户的政策,率先在全国出台《关于外商投资设立研发机构的暂行规定》,在进口研发设备和引进技术减免税、转让技术免征营业税、所得税加计抵扣等方面给予外资研发中心优惠。此后,又出台了《上海市关于鼓励外商投资设立研究开发机构的若干意见》,在高新技术成果转化、外汇管理、出入境签证、人才引进、研发样品的通检通关、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进一步支持外资研发中心的发展。上述配套政策的实施,再加上上海作为我国最大经济中心城市和外资最集中的城市,于是便成为跨国公司研发中心落户中国的首选地之一。上海重点鼓励设立外商投资研发中心的地区是张江高科技园区、漕河泾新兴技术开发区以及金桥开发区等。在上海外资研发中心的发展过程中,绝大多数跨国公司将上海研发中心定位为技术和产品开发。同时研发活动从本地化向全球化发展,如通用电气上海研发中心是其全球三大研发机构之一。

随着上海创新驱动发展、经济转型升级,越来越多的跨国公司,包括3M公司、英特尔、惠普、思科、飞利浦、本田、索尼等把地区总部设立在上海,建立具有销售、管理、研发、资金管理、支持服务等各种综合功能的营运中心,不断提高他们在上海设立研发中心的水平和档次。此外,汇丰、花旗等十多家国际金融机构的地区总部也已经落户陆家嘴金融服务区。随着总部企业入驻的增加,上海开始出现一批总部相对集聚的楼宇或园区,比如,浦东新区的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和民营企业上海总部基地、静安区的南京西路跨国公司总部楼宇区、原卢湾区(现黄浦区)的淮海路总部楼宇区、徐汇区的徐家汇总部楼宇区,以及长宁区的国际商务花园、普陀区的中发总部经济园,等等。

截至2008年,上海吸收的外资总部经济机构达到671家,其中跨国公司地区总部223家、投资性公司178家、研发中心270家。有17家投资性公司被商务部认证为国家级地区总部,占全国国家级地区总部总数的近一半。可以这样说,上海已经成为我国跨国公司地区总部、投资性公司最集中的城市之一。“总部经济”在推动跨国经营、提升城市功能、加强金融创新、带动产业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例如,通用汽车在沪成立国际运营总部,负责协调、统筹管理通用汽车在亚太、非洲、中东以及俄罗斯等国家和地区的业务运营;IBM在浦东创建了新兴市场总部,业务管理区域覆盖了亚洲、非洲、东欧和拉美地区的150个国家。此外,跨国公司通过在上海设立地区总部,逐步将在中国的投资、采购销售、研发、资金管理、共享服务等功能和公司高级管理团队集中到上海,整合业务的趋势日益明显,给上海帶来了显著的经济效益。

责任编辑:刘 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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