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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酬定律》的博弈论解读

2017-06-14林修竹

现代经济信息 2017年9期
关键词:博弈论启示

摘要:《血酬定律》虽然描述的是社会历史现象,但其中也隐含了许多博弈论的道理,带给我们很多启示。生活中时时有博弈,社会上处处有博弈。我们必须学好、用好博弈论,倡导非零和博弈,实现合作共赢。

关键词:血酬定律;博弈论;启示

中图分类号:B82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7)009-0-01

一、《血酬定律》概述

《血酬定律》的作者是著名历史学者吴思。书中深入剖析了不同朝代的性命价格、贪吏富贾的敛财手段、市井小民的反抗策略、盗匪土霸的生存模式等现象。作者似乎在竭力描述社会表面制度下的一些暗渠,即所谓的“潜规则”。

本书提出了“血酬”和“元规则”等一些新概念。这自然是作者杜撰的词,却能够生动形象地说明一些问题。所谓“血酬”,即流血拼命所得的酬报,是对暴力的酬报,它的价值取决于拼争目标的价值。人们的核心计算往往是:为了一定数量的生存资源,可以冒多大的伤亡风险,可以把自身这个资源需求者损害到什么程度。书中也介绍了多种名目的“血酬”:土匪绑票的赎金、做小买卖的“地份钱”、妓院的“门租”……这些自然是在正常体制之外的,但是从下文一些例子中可以发现它们带来的“蝴蝶效应”的影响之大,它体现了生命与生存资源的交换关系。所谓“元规则”,就是所有规则的设立,说到底都遵循一条根本规则:暴力最强者说了算。这是一条决定规则的规则。虽然我们常说“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仿佛这只无形的手能主宰一切,但是要考虑到说话者的语境处于物质文明发展到一定程度的时代。而在实践中,更通行的一条原则便是:弱肉强食,暴力至上。的确,有时人们会眼高手低,到头却忘记了一些最普适的真理。引入这些概念,可以更贴切地解释一些历史现象。

二、《血酬定律》的解读

从经济学的角度看,将个体和集团看作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理性人,以这种视角观照中国历史的个案与全局,能得到多处印证。从巨股潜流刘瑾到黑白通吃的漕口,从地霸发迹的历程到官民匪的转变,让人感受到虽然作者是文人书中却时刻渗透着经济学的思想。以体制内冗员一事为例,在历朝历代都是常事。编外人员也称“白役”,朱元璋将他们统称为“帮闲在官”之徒。冗员多时可以是编内人员的好多倍,这也是拖垮宋朝财政的一个重大问题,所以朱元璋立下严刑峻法希冀赶尽杀绝,无奈反弹太快收效甚微。于其自身来讲,他们的身份处于百姓之上官员之下的中间地带,成本无非花几十两“顶头银”,却可以捞得许多灰色收入,比如收取的保护费,因为他们有了合法伤害的权力,所以当时认为“教书不如当衙役”。而百姓如果遇到此类欺压事件,先不说告官的成本高,输赢也是未知数,单说惹怒了这些地头蛇生命安全都得不到保障。两权相害取其轻,所以顺从才是最优的策略。从官吏的利害看,反正工资固定,追求福利最大化就是减少工作量,而雇佣帮手还可以赚得可观的外快,何乐而不为呢?大家同吃皇粮官官相护,风险也小。都说“存在即为合理”,经过一系列成本受益分析可以发现,这个系统早就形成一个稳态,“帮闲”的出现多方受益,不是皇帝强制干预就能根除的。朱元璋苦心经营他的帝国,却忽略了一个重要事实:他的臣民都是理性人,都在争取个人利益的最大化。这个假设在中国农民的身上得到了充分的证实,朱元璋也曾颁布法令鼓励检举揭发,但是“出头鸟”甚少。要知道在古代告官的风险太高,尤其在小农经济下各家各户都是涣散的,也不是没有这样的英雄,但是大多结局都是被自己人出卖的。在地保们的胁迫下,是做顺民还是做逆贼?即使恶人被抓也终究有门路出来,到时把领头人推出去顶罪自己落个干净岂不是最好的选择?正是大多数人都抱着这样的想法,也注定了民主革命不可能首先在中国发生,也难怪鲁迅感叹“哀其不幸,怒其不争”。有时想着中国社会这一张巨大的人情世故关系网不觉倒吸一口凉气,所以人人都想往上爬成为剥削阶级,因为血酬的机会成本太高了。

从博弈论的视角看,书中明确指出了生命是有价格的,因为只有在这个基础上,才能体现出各方势力的博弈。比如盗匪生命的价格就是他的赏金或者他愿意为之卖命的任何报酬。这种流血拼命所得的报酬,就是血酬。人的命价与身份随着身份地位的不同而时时发生着变化,所有存在于这个世界上的人,都在其中进行着为自己利益最大化的计算、打拼,甚至不惜以命相搏。

其次,书中还体现了暴力零和博弈的思想,这就是“元规则”。在博弈过程中没有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势力均衡的强者,而是出现了唯一的最强者。在封建社会中,没有“政府与民分利”的说法,生存资源完全由统治阶级分配。如果出现几个势力均衡的强者,那又是另外一种景象,比如西方讲究约束与制衡的法律。吴思先生提出,“法酬=全部税费-公共产品价值。这个公式不仅适用于土匪圈子,也适用于国家。暴力集团将全部收上来的税费,除去工资、行政费用、人民必要的公共产品,其余全部进入统治集团私人的腰包。这部分就是法定的制度性收益。那么多压榨百姓、官员一分,统治集团就多获利一分。那么,这也就牵涉到博弈各方利益最大化原则问题。统治者当然会从自我利益出发,希望能尽量多的获取“剩余价值”。但是,又不能太严苛,否则杀鸡取卵,抑或官逼民反,自毁长城。因此,如何平衡二者关系,一直也是统治者们比较棘手的问题。

《血酬定律》是博弈论在现实的真实写照,生活中时时处处有博弈。

三、《血酬定律》的启示

《血酬定律》虽然描述的是社会历史现象,揭示的是社会生存之道,但其中也隐含了许多博弈论的道理,带给我们很多启示。

启示一:生活中时时有博弈,社会上处处有博弈。因此,对于我们财经专业的大学生来说,要学好博弈论,更要用好博弈论。在合法、公正的条件下争取利益最大化,实现自己人生价值和理想。

启示二:倡导非零和博弈。这是一种合作博弈,博弈中各方的收益与损失也许并无直接联系,有别于零和博弈。追求自己的幸福未必建立在他人的痛苦之上,因此大家都存在“共赢”的可能,进而达成合作。

参考文献:

[1]吳思.血酬定律——中国历史中的生存游戏[M].工人出版社,2003,8.

[2]血酬定律.360百科.http://baike.so.com/doc/5750983-5963741.html.

[3]廖保平.王法的一级博弈规则.http://blog.sina.com.cn/s/blog_5dbebefd0102ez30.html.

作者简介:林修竹(1995-),女,江苏扬州人,本科,主要从事会计学ACCA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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