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损害价值计量
——福建南平生态破坏案生态环境损害价值评估案例分析
2017-06-13景谦平吴栋栋邵毅
中国资产评估 2017年6期
景谦平 吴栋栋 邵毅
生态环境价值计量工作是建立和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必不可少的重要环节。2014年4月24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了《环保法修订案》,在我国的环境治理的机制中,设立了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又对此提出了更为现实和迫切的需求。
“福建南平生态破坏案”是新的《环境保护法》正式生效以来,首例获得立案的环境公益诉讼案件,被称为全国“环境公益诉讼第一案”。北京中林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生态环境价值评估团队对案件所涉及的相关费用和损失进行了评估并出庭作证,为案件的最终判决提供了有力的支持,体现了第三方评估中介机构能够充分参与到我国的生态文明建设中并能为之作出积极贡献。
一、案例简介
2008年7月底,被告谢某、倪某、郑某及李某在未依法取得占用林地许可证及办理采矿权手续的情况下,在南平市延平区葫芦山开采石料,并将剥土和废石倾倒至山下,直至2010年初停止开采。在国土资源部门数次责令停止采矿的情况下,2011年6月份,被告还雇佣挖掘机到该矿山边坡处开路并扩大矿山塘口面积,经鉴定,确认被告采石破坏林地面积共计28.33亩,毁林采石行为对当地生态环境造成了破坏。
2014年12月自然之友、福建绿家园向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益诉讼。2015年1月1日,新修订《环境保护法》生效当日,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式受理此案,分别于2015年5月15日和6月5日两次公开开庭,并于2015年10月29日一审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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