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旅游资源评价及开发
2017-06-08黄召强
新西部 2017年5期
青海省海西州拥有丰富的自然旅游资源和人文旅游资源,开发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旅游资源,需针对旅游需求合理开发旅游产品,加强交通和景区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淡季旅游产品开发,搞好旅游纪念商品的开发与经营,并注重旅游人才的培养和引进。
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是青海省下辖的一个自治州,因位于青海湖以西而得名。海西州北邻甘肃省,西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是青、甘、新、藏四省区交汇的中心地带。海西州以其独特的自然旅游资源和丰富多彩的人文旅游资源,成为青海省旅游资源较为丰富的地区之一。
海西州旅游资源覆盖了人文资源和自然资源两个大类,依据国家标准《旅游资源分类、调查与评价》(GB/T18972-2003),海西州旅游资源涵盖了全部8个主类,43个亚类,海西州的旅游资源数量丰富、类型多样可见一斑。
海西州的旅游资源评价
对海西州旅游资源的评价,采用卢云亭先生提出的“三三六”评价方法,即三大价值、三大效益、六大条件。[1]
海西州旅游资源的“三大价值”
(1)历史文化价值。海西州历史悠久,众多旅游资源具有重要的历史文化价值。境内分布有都兰诺木洪遗址、塔温搭里哈遗址、下柴开遗址等青铜器时代的遗址遗迹,它对研究甘青地区的人类活动过程有重要的科学价值。这里也有众多历史悠久的藏传佛教寺庙,对研究藏传佛教文化具有重要意义。
(2)艺术欣赏价值。海西州是多民族聚居的地方,各民族都有自己的语言、文字、音乐、舞蹈、戏曲、建筑、服饰,还有体现着民族特色的工艺品,这无不体现着丰富的艺术欣赏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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