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燃煤副产物在矿区复垦应用对我国的启示
2017-06-08苏清发陈永瑞赖毅强吴慕正
中国环保产业 2017年5期
关键词:水质
苏清发,陈永瑞,赖毅强,吴慕正
(福建龙净脱硫脱硝工程有限公司,福建 龙岩 364000)
美国燃煤副产物在矿区复垦应用对我国的启示
苏清发,陈永瑞,赖毅强,吴慕正
(福建龙净脱硫脱硝工程有限公司,福建 龙岩 364000)
从美国矿区土地复垦的主体、资金来源、管理体系、费用评估、效果评价及环境影响等角度,介绍了燃煤副产物在矿区土地复垦的应用情况。美国自1977年联邦《复垦法》施行以来,已形成了完整的矿区土地复垦指导体系,并拥有大量成功案例。若能借鉴美国经验,将我国燃煤副产物应用于矿区土地复垦,不仅能促进我国土地复垦工作开展,还能有效解决燃煤副产物处置难的问题。
美国;燃煤副产物;土地复垦
1 前言
燃煤副产物主要包括:粉煤灰、炉渣、脱硫石膏和脱硫灰等。早期一些燃煤企业如:发电厂、供热锅炉、企业自备锅炉、钢铁厂等都位于城市边缘,大量燃煤副产物被用于建材制品、水泥、混凝土和石膏制品等。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人们对生活环境的要求越来越高,更多企业和钢铁厂外迁,坑口电厂涌现,使得燃煤副产物的产生地与使用地距离越来越远,给燃煤副产物综合利用带来了挑战。
国办发〔2014〕31号文“能源发展战略行动计划”提出[1],到2020年,国内一次能源生产总量达到42亿吨,并推进煤电大基地大通道建设,重点建设14个亿吨级大型煤炭基地和9个千万千瓦级的大型煤电基地,发展远距离大容量输电技术,扩大西电东送规模,实施北电南送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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