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解读(四)
2017-06-07
初中生之友·中旬刊 2017年6期
四、关于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机制改革
23.改革后我省保留的高考加分政策有哪些?
改革后,我省仍保留的高考全国性加分项目有以下几类:(1)烈士子女考生,可加20分;(2)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考生,可加20分;(3)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考生,可加10分;(4)经省政府批准的民族乡(贵溪市樟坪畲族乡等8个民族乡)和按照法定程序批准且经省有关部门向社会公示的民族村(铅山县陈坊乡长寿畲族村等82个民族村)的少数民族考生,可加5分;(5)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可加5分。
24.地方专项计划还会继续实施吗?
我省今后将继续实施地方专项计划。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重视农村和贫困地区的孩子上大学的问题,也采取了很多切实可行的措施提高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上大学的比例。今后这些地区的学生仍然会受到党和政府的关心和帮助。
25.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的批次有什么调整?
我省从2016年起,合并文史、理工类本科第二、第三批次,合称为本科第二批次;从2020年起,进一步减少录取批次,优化平行志愿投档和录取办法。在此基础上,探索学生多次选择、被多所高校录取的可行性,增加高校与学生的双向选择机会。
26.高校招生自主权体现在哪些方面?
高校根据自身办学定位,经教育部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可采取多元方式选拔录取学生。如既可通过统一招生考试选拔学生,也可通过自主招生、保送生招生、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高职院校单独招生等渠道选拔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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