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文革”初我的特色婚礼

2017-06-05邓伟志

世纪 2017年3期

邓伟志

1965年底、1966年初,经恩人彭厚安、蒋竹茹夫妇介绍,我与张耀新开始恋爱。1967年2月19日到徐汇区结婚登记处领取了结婚证。这是法定结婚日,实际上并没有结婚。因为只有持有结婚证才有资格申请房子。很幸运,1967年秋末冬初,华东局机关分配我们租用康平路100弄5号楼510室的一间房子做婚房。康平路100弄是当时上海最好的住宅大院,只有正厅、副部级的人才能住进去,家家有电话,相当多的人家还有红机子,门前有小花园,前院直通后院宛平路11号的大花园。大花园内有大花坛,有大面积的桃园,困难时期局部地方改种过蔬菜。我这小人物怎么能分到这么高级的房子呢?说来也简单,因为我婚前已经住进了100弄的1号楼。怎么会让我住进1号楼?因为原住1号楼的管经济的马部长不堪造反派的毒打和侮辱,吊死在1号楼家中。家属继续住在里面总有点那个,便向华东局机关行政处提出能不能找一个温和的小伙子住进他们家,为他们壮壮胆?于是我就住了马部长住过的最大的那间屋子。早出晚归,马夫人每天晚上都要在我房间门口放一个竹壳热水瓶,供我饮水、洗脚用。既然我已经住进了100弄,行政处便把我的婚房分在了100弄。

5号楼510室这间房子是华东局宣传教育处长张远达同志(原浙江省教育厅长)腾出的一间。又因张耀新曾在张远达带领下到江苏省太仓县双凤公社蹲点,巡回医疗,得到张远达的指导、帮助,因此,两家相处甚笃。张远达的夫人老祁是嘉兴人,她会包一手好粽子。……

登录APP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