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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电商:机遇与挑战并存①

2017-05-30李晨晨

中国商论 2017年34期
关键词:农村电商法律风险互联网

摘 要:电子商务进入农村,农村电商在各电商巨头和国家政策的支持下迅速发展。但由于农村基础差、农民知识水平不高、相关法律法规不完善等主客观原因,农村电商发展面临的不只是机遇还有挑战,尤其要防范法律风险。本文简述了农村电商发展现状,具体分析农村电商发展过程中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并提出相关建议,希望对农村电商的健康发展有参考意义。

关键词:“互联网+” 农村电商 法律风险

中图分类号:F724.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6-0298(2017)12(a)-012-02

1 “互联网+”——农村电商的催化剂

“互联网+”概念的兴起与发展使许多传统行业看到了在网络时代下行业发展的新契机,转变传统发展方式实现与互联网结合的新发展,农村电商也应运而生。

农村电商包括两层含义:一是指工业品售往农村;二是指农产品进入城市,一出一进之间实现城乡资源互补,缩小城乡差距,优化社会经济结构。当前农村电商在这两方面都取得了重要发展。

1.1 农村网购市场快速发展

2015年~2017年一系列关于农村电商发展政策出台,众电商大佬及创业者抓住契机,纷纷转入农村市场,农村电商高速发展。

据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发布的《2017年(上)中国电子商务市场数据监测报告》(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中国电子商务市场数据监测报告》,http://www.100ec.cn/zt/17jcbg1/),2017年上半年中国农村电商交易规模达到4402亿元,与2016年上半年的3120亿元同比增长41.1%。且预计到2017年底,中国农村网购市场规模将达到6300亿元。

1.2 农产品网络销售成效卓著

2016年上半年全国农产品网络零售行业的排名是:水果、茶饮、草药养生、粮油、坚果、畜禽、水产、蔬菜、花卉植物等。其中前三大行业占比56.11%。2016年农产品网络销售额达到1589亿元。当前我国农产品电商初步形成了网上农产品期货交易、电子交易、生鲜农产品交易、农产品网络零售平台等多层次农产品电商市场体系(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报告》,http:// www.100ec.cn/detail—6366328.html)。

电子商务超时空性的特点使得人们不用局限于地域和地区条件,只要有网络和从事网络销售的工具如电脑、手机等,就可以在网上买到心仪的商品或者开一家属于自己的小店。这种超时空性带来的便利为电子商务在农村的发展提供了可能。另外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发展,农村也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农村网络建设的发展和电脑、手机的快速普及,各类基础设施如公路建设与物流系统也不断完善,为农村电商发展提供了重要条件。

2 机遇与挑战并存

2.1 抓住政策机遇

发展农村电商有利于拓宽网络销售市场,有利于促进农业现代化,有利于转变农村经济发展方式,有利于促进就业、增加农民收入。中央和地方政府十分看好和重视发展农村电商对增强经济活力、对促进“三农”发展的积极作用,出台了一系列支持鼓励农村电商发展的政策。此外,电子商务跨时空性、便捷性的特点,使得发展农村电商对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具有重要作用。中央以及省市地方都把电商扶贫作为当地扶贫工作的重要方式。2016年10月中央网信办、国家发改委、国务院扶贫办联合印发了《网络扶贫行动计划》,提出了五大扶贫工程,农村电商工程是其中之一。

在中央与各个地方政府的支持下,各类电商平台也竞相加入农村电商发展热潮,加大对农村电商的投资力度,拓展农村电商发展市场。阿里巴巴在全国推广农村淘宝、京东在农村开便利店、苏宁易购在农村市场开直营店,还有村村乐、乐村淘、三只松鼠、农商一号、云农场、易果生鲜、比菜价等都抓住机遇,开拓农村市场。

近几年在国家政策大力支持下,农村电商发展迅速,取得了良好的成就,发展前景都不容小觑。但是欲速则不达,农村电商的发展不仅要求速度、求规模,更要求稳定、求健康。

2.2 谨防法律风险

当前这个时代不仅是互联网的时代更是法治时代。法律是我们从事各种活动时应当遵守的基本行为准则,发展农村电商也需要法律的保障。尽管我国电子商务从兴起到现在发展已经走向成熟,但是法律对其调整并不完善,具有滯后性。

我国现有调整电商发展的相关法律法规有如下缺陷:第一,立法层次较低,大都为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法律少,使得关于电商法律规范的效力不高;第二,立法涵盖的内容不全面、对某些概念的定义不够统一,对电子交易、电子合同、消费者权益等方面规定不够完善,无法满足电商发展的需要;第三,尚无统一的电子商务立法,当前电商立法采用的是不同领域单独立法,实践时由相关部门出台法规予以规定。但当前网络发展迅速,技术创新日新月异,电商发展领域不断拓展和发展速度不断加快,这样的立法模式无法跟上现实,且容易出现重复立法、冲突立法,立法多而杂。因此现实中就很难对这些法律法规充分了解和遵守。

此外农村电商发展过程中要谨防以下具体法律风险。

第一,农产品电商经营者资格认定与准入问题。目前从事农产品经营者的主体身份主要有自然人也是农民,或以家庭为单位或个人经营;法人如阿里巴巴以及三只松鼠等及其他非法人组织等。后面两类可以适应我国《公司法》《合伙企业法》等法律率予以规范和管理。但第一类自然人,特别是未通过诸如淘宝等网络交易平台而自己利用微信、QQ、微博等开展个人经营的,他们的经营资质不好认定,无法对经营主体的真实身份、经营资格、售卖的商品的质量安全等进行确定。这样消费者在与之交易时便处于相对劣势的地位,消费者的权益易受侵害。同时,国家相关部门也无法对其进行规范和管理。

第二,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如前所述,农产品电商交易的商品主要有水果、茶饮、草药养生、粮油、坚果等。这些商品的质量安全与人体健康息息相关。网络的虚拟性让人无法判断呈现在眼前的商品是否安全,其生产加工过程是否符合相关质量安全标准,消费者无法判断。以水果为例,或许商家发布的商品信息是“纯天然、无污染,原产于某大山”,配上几张精美图片;但是这些图文描述太过主观、可信度不高,也没有官方认证的质检标志让我们甄别,产品存在质量隐患。

第三,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消费者较经营者总是处于劣势,在电子商务环境下尤其如此。各农产品电商都缺乏有效的信用评价体系,消费者只能依靠网上描述的信息辨别商品的质量和商家的信譽。即便有的平台建立了相关的评价体系,但是评价标准相对简单且总难免有“刷单”的假好评,影响消费者做出正确判断。更有甚者,有的商家在消费者给出差评时,为不影响自己的信誉评价,通过各种方式联系消费者,“软磨硬泡”要求改评价。此外,消费者个人信息问题也需重视。现为规范快递行业,实行快递信息实名制,无形给消费者个人信息受侵害又增加了一重风险。如果经营者滥用消费者个人信息,消费者一般难以知晓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第四,不正当竞争问题。农村电商发展中容易发生不正当竞争的主要在虚假宣传方面。要增加农产品的销量,好的宣传推广必不可少。但是现实里难免会发生夸大宣传、以次充好等虚假宣传的情况。诸如,实物与图片介绍不符,产地与承诺不符,以次充好,虚假促销等问题。

另外还有商标、专利保护以及物流、网络交易平台的责任等问题。所有这些问题与农产品电商从业者自身知识水平、经营经验、法律知悉度的局限性以及当前电子商务立法不完善,农村电商发展侧重政策支持缺乏法律保障不无关系。

3 完善法律保障,促进稳健发展

3.1 加强立法工作,电商发展有法可依

如前所述,我国现阶段在电子商务发展方面存在各种问题,尚无一个完整的法律规范体系,无法适应电商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因此,从我国电子商务和农村电商发展的实际情况出发,尽可能全面考虑电商发展过程中的各种情况和法律关系,借鉴参考国外的立法经验和立法实践,制定出符合当前电商发展需要的全面规范农村电商活动的法律是促进农村电商健康快速发展的重要举措。2016年12月19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初次审议了全国人大财经委提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草案)》,这是我国第一部电商领域的综合性法律。希望之后该法律的出台与实施会给电商行业带来新的气象。

3.2 加大普法教育,电商发展有法必依

立法是规范农村电商发展的第一步,加强对农村电商从业者的法律风险防范意识也算是不可或缺的一步。特别是农村里的农产品电商从业者,在文化水平、电商从业经验以及对法律的了解程度方面都有自身的局限性,在应对出现的各类法律风险时更加不知所措。因此,建立完备的法律服务体系,推广和加强对农村电商从业者的技能培训、经验传授、专业指导和相关法律普及教育;建立农村电商从业人员的从业资格标准及认定,使农村电商从业者的风险防范意识和应对风险的能力得到提高。

3.3 健全监管体制,电商发展执法必严

法的生命力在于实施。中央和地方政府要坚持依法开展工作,加强对电商发展领域的监管,明确各机关在农村电商发展中的职责,不缺位不错位。建立健全系统完善的法律监管机制,明确监管机构的职责,规范农村电商从业者和各大农村电商平台的交易行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创造公平竞争的网络交易环境是农村电商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

除了法律保障,真正发挥农村电商对“三农”的促进作用还需要国家政策的大力支持、农村电商经营者,尤其是农产品经营者长期坚持、诚信经营、积极创新、提高自家产品的核心竞争力。

参考文献

[1] 胡钢.电子商务法律体系解读[J].互联网经济,2015(11).

[2] 李丽,李勇坚.中国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现状与趋势[J].经济研究参考,2017(10).

[3] 余晓红.农业电子商务法律治理探析[J].法治与社会,2016(1).

[4] 左丽敏.农产品电子商务法律保障机制的探究[J].山西农经, 2015(1).

①基金项目: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互联网+”时代下农村电商法律服务研究》的阶段性研究成果(201610403006)。

作者简介:李晨晨(1995-),女,汉族,重庆市人,南昌大学法学院大四在读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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