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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人为本加强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思考

2017-05-23许小婵

职工法律天地·下半月 2016年3期
关键词:治理能力以人为本现代化

许小婵

摘 要:建设法治政府,加强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是建设法治国家的重中之重。“以人为本”是政府治理的价值内核,是一切发展的最终目的。故本文通过对“以人为本”法治观念的渊源发展和在法治发展进程出现的问题以及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要性进行分析,提出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政府也要与时俱进,以现代化手段加强政府治理能力。

关键词:以人为本;法治;现代化;治理能力

一、历史渊源及发展

“以人为本”的治理理念,在中国古代便早有记载。“以人为本”一词最早渊源可以追溯到春秋时期,辅佐齐桓公一统天下的齐国名相管仲在齐桓公陈述霸王之论时劝谏道:“夫霸王之所始也,以人为本。”管仲来自民间,深谙民生问题对国家发展的重要性,虽为重刑奉行人治的法家代表,但在治国方针方面还是坚持认为人民才是国家的根基,“本理则国固,本乱则国危。”[1]民本思想不能动摇。《书经》一书中说道“民为邦本,本固邦宁。”与孔子并称“孔孟”的亚圣孟子也在觐见各位统治者的时候积极向他们宣扬“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的思想。开创大唐盛世的唐太宗在《民可畏论》中写道:“国以民为本,民可载舟,亦可覆舟。”历史上的诸位优秀的统治者们也都意识到了人民在朝代更替中所起到的不可忽视的作用。以人为本的思想在我国古代历史上一直留有记载和传播。在共产党的启蒙思想,马克思主义中也提到了以人为本的思想,即以人的全面发展为价值目标,社会历史发展的根本动力是人的实践。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创作历史唯物主义的时候提出:人是历史的主体。突出了人在历史中的作用。随着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不断深入以及古代人本思想的傳承,1949年新中国的建立打开了中国法治建设的新篇章。在党的十七大上,提出科学发展观的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党的十八上把科学发展观列为党的指导思想。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而出发点和落脚点则是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必须坚持法治建设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以保障人民根本权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历经封建王朝上千年的实践检验以及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过程中中国共产党所做的实践尝试,体现了“以人为本”才是发展的硬道理,验证了“以人为本”思想的正确性以及可施行性。

二、“以人为本”作为依法治国理念的必要性

(1)“以人为本”是政府治理的价值追求。“任何政治联盟的目的,都是保护人的不可剥夺的自然权利。这些权利是:自由、财产、安全和对压迫的抵抗。”(法国《人权宣言》)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人民越来越发现,钱多了,生活富裕了可是我们没有以前快乐了。这是由于我们在长期的发展过程当中片面的追求经济的增长而忽略了人的需求。不仅仅是忽略了人们的需求,甚至损害了我们的生活环境。在此条件下,国家也意识到了,不能片面的追求经济了,百姓们的口袋鼓了,但是脑袋空了。之前一直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发展道路显然已经脱离了正常的轨道。我们要走一套科学发展道路,必须要“以人为本”。以人为本,把人民作为一切的本原和出发点,体现了国家对于人民民生的重视。法治政府在治理过程中应当把“以人为本”贯彻到平时的工作当中去。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这样的做法也体现了政府是人民的政府。从以人为本的维度,法治政府就是对人的存在和价值、对政府的合理性的思考和把握的产物,可以说,民意是法治政府合法性的基础,民利是法治政府的行为指南,民权是法治政府的价值蕴涵。

(2)“以人为本”是实现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基础。全面推进“以人为本”的发展路线,是实现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基础。实现中国梦,需要紧靠人民群众来完成,必须要不断为人民创造福利,这便需要走一条正确的,富强的,民主的和自由的道路,构建现代化的以人为本的法治政府。依法行政,建立健全制约监督机制,不断提高政府的公信力与执行力。构建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现代化法治政府。在良好的现代化的法治管理能力下,才能更好地把握机遇,迎接挑战,构建富强文明和谐平等的中国。“中国梦”的实现也是人民梦的实现[2]。

(3)“以人为本”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需要。全面深化改革,根基在于,我国的一切出发点是否从经济建设上转移到了人民的需求上。自上而下,自党到地方,是否明确“以人为本”的思想内涵十分重要,深化改革的难点也在于此,必须从最底层开始挖掘,直至“以人为本”的理念深入人心,深入到每一个政府机关人员,深入到每一个人民群众的心里,改革才能真正的全面和深化。“以人为本”是目前我国需要发展的重中之重。

(4)“以人为本”是社会发展的总目标。社会的发展离不开人的发展。脱离了人,社会单方面的发展不是真正的发展。毛泽东同志说“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这就说明的社会的发展社会的变革都要以人为主体,只有人民的力量才能推动一个国家的发展,也只有依靠人民群众的力量我们的发展方向才是真正正确的方向。作为党和政府而言,只有意识到了权为民所用,才能真正发挥出党和政府作为人民公仆的作用。

三、当前政府在现代化治理的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1)没有意识到权为民所用。在我国古代漫长的封建统治时期,王权神圣,权力至高无上不可侵犯。长期的官本位思想在一代又一代的人身上显露出来。许多人终其一生努力,纵使白发苍苍也想要考取功名。在传统封建统治中,“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的例子大家都耳熟能详。可见权力本位思想在封建土壤上的发展之盛。观察现今我国在法治建设,也仍然不可避免的出现了民众对权力的狂热崇拜,权力至高的思想还是在不断地影响着一代又一代的人。当今社会上人们对公务员职务的狂热追求也凸显出了人们对权力至高思想的一种崇拜[3]。有的人误以为人们对权力的狂热崇拜和追求,是法治政府治理能力不断提升的表现,实则不然。政府的一切权力来源于人民群众通过法律对其的授予,一个滥用权力的政府是无法实现法治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改革的,是无法得到人民的拥护爱戴,是难以维持自己的行政地位的。所以,想要实现法治政府治理能力的现代化,要以人为本,加强人民群众的民主思想,有力的从根源上解决权力至高思想所带来的问题。

(2)法律法规未能全面反映人民群众的意愿。十八届四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有的法律法规未能全面反映客观规律和人民意愿,针对性、可操作性不强,立法工作中部门化倾向、争权诿责现象较为突出”。既然是“以人为本”,法律法规自然要凸显出人民的意志,往往在两会中关于人民意志的提案常常日沉大海,群众聚众静坐等社会现象层出不穷。法律法规的制定往往就像空中楼阁,不贴近百姓生活。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年年提出年年得不到解决,更有票贩子和医院串通侵犯人民利益。房价居高不下,老百姓辛辛苦苦攒了一辈子的钱也只够在郊区付一套房子的首付。社会问题越来越尖锐的今天,“以人为本”的理念迫切需要我们的贯彻落实。“以人为本”是解决一切民生问题的核心要件。政府治理的现代化治理也在于此,因地制宜,不同的地方对不同的问题给出解决方法,制定符合地区特点的法律法规,就是现代化[4]。把人民放在第一位,致力于解决人民的生活问题才是现在化的体现。

(3)公民主人翁意识单薄。许多公民的思想意识落后,没有把自己当做这个国家的主人,只有当公民意识到自己才是国家的主人,政府和国家是为了帮助人民更好的生活而存在的,公民才能树立主人翁意识。主人翁意识单薄,在一定程度上也体现出了公民对于国家的发展和政策毫不关心,不积极的参政议政。这样的情况下,即使是国家“以人为本”重视民生意见,但是人民不积极参与,政府还是不能有效的进行治理。公民没有真正的意识到,当我们积极的关心国家大事,参政议政,把这个国家当做自己的小家来爱护的时候,公民的生活才能越来越好,公民的诉求才能真正的得以解决。积极的关心国家大事、参政议政就是把自己当做国家的主人的体现。

(4)民主监督机制不健全。完善民主监督机制,是我国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体现了“以人为本”的内涵,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所面临的重要问题之一。邓小平同志曾经多次提出:“实行群众监督可以最大程度的调动群众的积极性。”而我国目前法律监督不到位大部分原因是源自监督主体缺失,也就是民主监督机制不健全。一方面表现在民众的法治意识淡薄,没有积极的行使自己的监督权利,也由此导致一部分国家工作人员知法犯法,腐败渎职问题频繁出现。例如在我国土地征用问题上,部分官员出现以权压法的问题,强硬蛮横,完全蔑视法律法规的严肃性以及权威性,完全剥夺了土地使用权人在征地过程中可以行使的合法权利;在房屋拆迁过程中出现的暴力拆迁,以断水断电噪音扰民逼迫民众搬迁出去,视人民如草芥,再用较低的价格来补偿他们等问题,全然违背了“以人为本”和“依法治国”的理念;有的执法部门以追求经济利益为目的,乱收费乱罚款,搞权钱交易,这些都大大降低了执法部门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神圣形象,也对我国法治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造成了巨大障碍。

四、“以人为本”加强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实现路径

(1)注重以人为本,加强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而出发点和落脚点则是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必须坚持法治建设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以保障人民根本权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科学发展不动摇,坚持以人为本,重视人的需求,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一切发展都是为了人的全面发展,更好地体现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在发展过程中,人既是社会发展的目标,也是社会发展的根本动力。政府治理现代化的内容就包括的“以人为本”政府职能的转变,从管理者的角色逐步转变为服务者的角色,尽职尽责的为人民服务,扮演好人民的引路人的角色。用科学的管理手段来开展工作,比如开设微博微信平台,及时发布各类和人民生活息息相关的信息,让人民对于政府工作及时了解。通过这种现代化方式加强政府和人民群众的联系,逐步建立起一个人民群众信得过的政府形象。

(2)制定体现“以人为本”的法律法规。制定真正能体现出人民意志的法律法规的难点在于,法律法规的制定者要切实体会人民群众的实际生活,从多种渠道积极听取群众的声音,甚至亲自走进群众生活,靠近群众最真实的生活现状,才能制定出真正反映人民意志和愿望的法律法规。不然制定出来的法规被束之高阁,民生问题不能得到改善,导致人民群众与政府的矛盾不断加深[5],政府的权威树立不起来,政府的现代化建设也就变得越来越遥遥无期了。通过立法体现“以人为本”是推动政府有效工作的动力,也是人民群众和政府之间增强感情,互爱互信的桥梁。

(3)建立健全民主监督制约机制。“以人为本”强调,人民是国家的主人,人民群众要积极的监督政府的工作[6]。在网络信息发达的今天,民主监督可以有多种方便快捷的方式。建立政府监督公共邮箱,设立政府办公开放日,让人民群众积极了解政府人员的工作状态;征集政府工作意见,选取有代表性的意见,制定改进策划书等等。这些措施均可真正切实的落实政府治理“以人为本”的理念,体现政府权为民所用的服务精神,在人民群众监督政府的过程中,拉近政府和人民的距离[7]。另一方面,也要切实提高人民的主人翁精神,对于政府的监督工作也要尽职尽责,明确自己的主人翁地位。

建设“以人为本”的现代法治政府并非一朝一夕之间就能完成,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对于实现法治政府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具有巨大的推进作用。只有以科学的治理理论为指导,以“以人为本”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才能不断提升政府的治理能力。加快转变传统行政理念的步伐,实现现代化法治政府建设,建立健全民主制约监督机制,拓展公民参政议政的权利,完善法律法规,确保人民群众的切实利益得到保障,才能为我国现代化法治化道路建设奠定基础。

参考文献:

[1]云燕.在依法治国进程中对推进政府法制工作的思考.《东方文化周刊》.2014年2期

[2]鄭学.美法治政府建设视角下的村级民主监督——以大理州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发展为例 .《中共云南省委党校学报》.2015年2期

[3]兰敏.试论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路径 .《求知导刊》 .2014年3期

[4]钟晓燕.法治政府建设与提高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 .《法制与社会》.2011年27期

[5]李舒.关于县级政府法制机构建设问题的研究与思考 .《山西青年(下半月)》.2013年10期

[6]屈磊,郝东升,张国.英法治政府:权责统一的阳光政府.《沙棘(教育纵横)》.2010年8期

[7]张宏军,李敏.信息不对称下政府监管部门与食品企业的行为博弈分析.《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学报》.2014年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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