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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党建”双轮齐驱 构建基层党建新模式

2017-05-22张晓红

中文信息 2017年3期
关键词:昭苏县党建法治

张晓红

摘 要: 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全面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全面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发挥基层党组织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十八届五中全会进一步提出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发展”。 昭苏县开展法治乡村建设工作,突出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引领作用和服务教育群众功能,发挥法治在健全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管理机制巩固农村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地位。

关键词:法治 党建 昭苏县

中图分类号:D2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9082(2017)03-0361-02

2015年昭苏县先行先试开展法治乡村建设,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坚持党的领导、民主管理、依法治理“三位一体”,把法治作为夯实基层党建工作的长久之计和治本之策,在创新“法治+党建”工作模式上取得一定经验和成效。

一、背景介绍

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全面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全面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发挥基层党组织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十八届五中全会进一步提出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发展”。昭苏统筹推进法治昭苏建设过程,发现基层存在许多问题,如:农村基层党组织民主法治建设滞后,不善于在党领导下的依法开展村民自治工作;农村党员干部依法办事观念不强,少数领导干部存在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等问题;农牧民法律意识淡薄、依法维权能力不足,“信访不信法”现象依然存在。为解决基层治理法治化,昭苏县先行先试开展法治乡村建设工作,以法治夯实基层党建工作的基本思路,突出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引领作用和服务教育群众功能,创新“两支队伍”、“法律顾问”、“以案说法”、“法治文化”等载体,发挥法治在健全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管理机制、提高党员干部用权办事能力、提高农牧民依法维护自身权益意识、增进各族群众对社会主义认同等方面的作用,巩固农村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地位。

二、主要做法

1.打造“两支队伍”,打牢基层党建民主法治基础

一是组建民主队伍,对本村的村民代表、村民小组长、“两代表一委员”、“三老四类人员”、各类协会会长等人员及职责进行梳理,通过自我推荐、民主测评、亮诺践诺等程序,由村党支部确定50-60名民主队伍成员,按照网格化、片区化管理模式分片包户,主要职责是参与村级事务决策、收集村情民意和信息情报,村“两委”每月召开一次例会听取工作报告。二是组建法治队伍,整合乡司法所干部、村治保主任、村警、人民调解员、村法律顾问等22人,主要负责村“两委”制度建设、干部群众法治宣传教育、本村典型案例汇编研判、纠纷矛盾化解等工作。三是建立考核评价机制,村党支部每半年对两支队伍进行考核,对工作优秀的进行奖励,及时淘汰不胜任成员。今年以来,3个法治乡村试点村,累计召集民主队伍参加群众代表商议95次,民主决策解决集体土地发包、征地补偿、低保户确定等问题128件,实现了零投诉、零上访。法治队伍累计协助修改村“两委”各类工作制度80余项、新建制度23项,编写农村法律知识学习教材12类135项。

2.设置“法律顾问”,构建基层治理法治工作机制

一是建立选派干部到村担任法律顾问长效机制,按照每村配备1-2名法律顾问的要求,从县法制办、司法局、公安局、检察院、法院等法律专业部门中选派6名干部,每周一、三、五驻村工作。二是明确村法律顾问的4项职能:组织干部群众开展法治教育培训;对村“两委”用权办事合法性进行审查;为村民提供无偿法律服务;解决和预防本村突出法律问题。三是为强化法律顾问地位和优化村“两委”班子结构,依法定程序将村法律顾问纳入村“两委”班子(党员的,任命为村支部书记助理;非党员的,任命为村委会主任助理),直接参与村级事务管理。四是健全法律顾问工作制度,内容包括:法律咨询服务制度、涉法涉诉信访案件介入制度、村“两委”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法律顾问考评村支部书记制度等。目前,累计村法律顾问组织干部群众法治专题学习60余期5100余人次,参与提醒或纠正村“两委”违规决策11起,发放法律顾问服务联系卡片3500余张,接受当面或电话法律咨询352人次,解答、回访、满意率均达100%。很多农牧民反映说:“我们尊重有知识的人,村里来了法律顾问,一遇到和村里有矛盾的事,我们首先想到找法律顾问而不是到乡里县里上访,我们相信法律顾问是中立的,能够用他的专业知识公正解决问题”。

3.丰富“宣传载体”,增强法治宣传教育实际效果

一是建立乡村典型案例发布制度,每年由村法治队伍成员负责梳理本村(可含本乡)典型案例各10-20件,乡司法所干部、人民调解员负责梳理近年参与调解的各类纠纷,村治保主任、村警负责梳理近年发生的治安和刑事案件,村法律顧问负责梳理自己参与处理或与村“两委”沟通后掌握的案件,案件以讲故事的形式进行汇编,各村经过乡镇向县政法委申报典型案例,由县政法委研究确定年度10大案例并以适当载体发布。二是通过宣传手册、宣传栏、涂鸦墙、现场说讲、编排小品等形式定期组织干部群众开展“以案说法”活动,活动主要采取宣讲人员“说法”,干部群众“评法”,法律顾问“点评”方式进行。三是与县直执法部门形成联动机制,每年县法院组织开展 “巡回审判”、司法局组织社区矫正人员现身说法、县检察院组织职务犯罪案件宣讲等活动。目前,各试点村共编制典型案例20类352件,编制发放双语典型案例手册8000余份,粉刷或张贴案例漫画47幅,组织草根宣讲员说唱案例20余次。

4.培育“法治文化”,提高干部群众法治思维能力

一是制定实施《村干部法治学习制定十条》,每周三下午由驻村工作的法律顾问组织村“两委”干部、“访惠聚”工作组成员、村民主队伍、村法治队伍等开展法治学习,细化学习的内容、方式和考核办法。二是实施乡村法治文化“六个一”工程,即一个法治文化宣传阵地、一处法律援助办公室、一支草根法治宣讲队伍、一本农村实用法律知识手册、一份务实管用的村规民约、一套法治文化节目。三是将法治文化融入村史馆建设,在村史馆中开设“咱村的法律故事”、“年度守法好村民”、“良好家风乡风”等专栏,展示乡土文化中的法治精神。四是建立法治文化大院活动管理制度,按照每村3-4个要求,选择村民庭院作为法治文化大院,为文化大院订购法律类报纸、书籍,每季度开展1-2次活动,将法治学习教育搬进群众家中。

三、实践效果

党的领导地位进一步加强。通过法治乡村建设,村级组织工作制度和机制得到完善,村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谋划发展的能力和自觉性得到提升,组织农牧民群众参与的协商议事活动取得实效。目前,3个试点村累计梳理汇编各类工作制度237项,分别制定工作流程图36份,参加县级法治专题培训12场次,“一榜五公开”得到全面落实,其中1个软弱涣散村升级为先进基层党组织,各试点村群众满意度测评由不足80%到现在的97%以上,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号召力战斗力大幅度增强。

民主管理制度进一步健全。各试点牢固树立了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基层党建的意识,事事“法字当先”,通过强化“四议两公开”、“七步议事”群众工作法、村务联席会等制度的执行落实,极大程度上解决了村级事务管理中存在的“一言堂”、“走形式”等突出问题,有的试点村恢复了村民议事委员会制度,由村党支部书记和49名村“民主队伍”成员组成,单一个月就组织召开“七步议事”工作会议8次、议事12项。

法治文化理念进一步增强。通过深入开展法治文化宣传教育,弘扬村规民约中的公序良俗、家教家风,有效对冲了极端思想渗透,淡化了宗教文化氛围,农牧民群众依法规范自身言行的意识得到提高。今年以来,各乡、村举办“迎新春”、“那吾鲁孜节”等系列活动398场次,参与群众达6.3万余人,6个村党支部在村阵地主持婚庆、丧葬等事务。

社会治理机制进一步完善。通过“依法治村”网格化、片区化管理,党的领导触角扎根于民,民情诉求通道得到畅通。开通法律顾问咨询服务平台后,各类矛盾纠纷得到了疏通化解,各试点村累计处理土地、婚姻、合同、侵权等矛盾纠纷163起,调解成功率达95.5%,清理积压的5起信访案件,实现了在全州率先实现法律顾问介入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机制。集体财产维护者缺位问题得到扭转,各试点村累计依法收回被侵占集体土地及草场近3000余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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