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私募股权税收体系研究
2017-05-19陈伟杰李士华孟路
现代商贸工业 2017年10期
陈伟杰++李士华++孟路

摘要:私募股权基金投资在解决创新型中小企业融资困境的作用显著。无论是中央还是各地方政府都给出相关优惠政策,鼓励私募基金公司的健康发展,但目前我国私募基金公司发展仍处于早期阶段。在此阶段,还存在着基金税负不均、个人投资者赋税过重等问题。为此,对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税收问题进行研究,并提出税制改革的必要性。
关键词:私募股权基金;税收政策;问题;对策
中图分类号:F23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11/j.cnki.16723198.2017.10.044
私募基金为中国产业结构转型、企业供给侧改革提供了必要的资金支持,同时私募基金直接、间接产生的税收在各地方政府财政收入中占比也在不断提升。相对于大的、成熟的企业来说,创新型中小企业能够获得的银行贷款资金支持有限,那么引进私募股权基金成为其融资的重要渠道之一。以上海市浦东区为例,2009年至2011年私募基金公司缴纳税收分别为5.3亿元、3.1億元、7.8亿元,若进一步计算税收的乘数效应,那私募股权投资行业为一个地区带来的经济贡献更加显著。可见无论是地方还是中央,都需要大力扶持私募股权投资的发展,通过税收、落户奖励等一系列促使促进其发展。
1私募股权基金基础层面税收规定
公司制私募股权涉及的税收规定:中国公司制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是按照中国《公司法》设立的企业法人,公司制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主要以公司为主体,对外实施股权投资。一般来说,由私募股权公司初始投资者出资成为公司股东,并以出资额对基金风险承担有限责任,同时为了降低委托代理风险,基金管理人按照1%-10%的投资比例也进行出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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