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准则”框架的时代意义(焦点话题)
2017-05-19吴士存
环球时报 2017-05-19
吴士存
在去年召开的中国—东盟外长会议上,王毅外长提出“南海行为准则”(以下简称“准则”)磋商的“四点愿景”,其中包括在不受干扰的前提下,于今年年中前完成“准则”框架草案磋商。就在昨天贵阳召开的中国—东盟落实《南海各方行为宣言》(以下简称《宣言》)第14次高官会上,中国和东盟10国就“准则”框架草案达成共识,最终敲定了“准则”框架。此举是中国和东盟在南海致力于通过规则和机制建设管控分歧、维护南海和平稳定的进程中,继“宣言”后又迈出的具有历史意义的一步。我们有理由为它的出炉喝彩和鼓掌。
众所周知,制定“准则”是全面有效落实《宣言》的一部分,是自上世纪90年代中国和东盟国家启动《宣言》磋商以来达成的一项重要共识。自2013年9月在苏州举行的第六次落实《宣言》高官会议启动“准则”磋商进程以来,在中国和东盟各国共同努力下,“准则”磋商已进入“重要和复杂问题”阶段。各方已通过两份共识文件,梳理了“重要和复杂问题”清单和“‘准则磋商框架草案要素”清单两份开放性清单,并达成应对海上紧急事态外交高官热线平台及在南海适用《海上意外相遇规则》(CUES)等“早期收获”。同时,各方同意积极探讨制定“海上风险管控预防性措施”,在“准则”最终生效前有效管控海上局势,防止不测事件的发生。
事实上,完成“准则”框架草案磋商仅仅是“准则”磋商的阶段性成果,其实质是为后续磋商制定架构,它既不涉及实质性的案文,也不等同于完成制定“准则”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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