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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弱势群体享受法律援助的阳光
——安徽省蚌埠市五河县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实施纪实

2017-05-17杨庆国安徽省蚌埠市五河县司法局

司法所工作 2017年11期
关键词:五河县司法局法律援助

文 杨庆国[安徽省蚌埠市五河县司法局]

安徽省蚌埠市五河县司法局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在市法律援助中心的指导下,通过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扩大法律援助范围,加强法律援助机构规范化建设,努力提高法律援助的服务能力和水平,为经济困难群众提供及时、高效的法律援助,真正做到了“能援则援”“应援尽援” 的目标。

夯实基础推进规范化建设

五河县在司法所、工青妇老残社团组织及信访办、看守所等建立29个法律援助工作站,建立216个村(居)法律援助联系点。每个法律援助工作联络点配备一名专职法律援助信息员,依靠他们熟悉情况、贴近群众的优势,为困难群众与法律援助机构“牵线搭桥”。 打造县城半小时、乡村一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对农民工讨薪案件的援助申请实行当天审查、当天办理、当天指派,为农民工讨薪提供快速通道。对部分残疾人、年老体弱者因出行困难,无法亲自到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的情况,县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工作人员到其家中为其办理法律援助申请手续,使他们不出家门也能享受法律援助服务。

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活动

五河县法律援助中心便民服务窗口于2016年11月5日迁至县城繁华地段步行街中部,为临街三间两层的独立办公用房,一楼是100平方米的接待大厅,设有残疾人通道、律师值班室、接待区以及“12348”热线解答室等功能区域;配备有电脑、高速扫描仪、复印机、传真机、电话、打印机等办公设备;设有援务公示栏,将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服务承诺等制度及申请法律援助的条件、范围、程序及监督电话等内容进行公示;内外网络畅通,实现法律援助咨询、审查、受理、审批、指派一条龙柜台式服务。窗口现有4名工作人员,规范落实律师轮流值班制度,每天安排1名法律援助律师和1名社会律师值班,由律师负责解答“12348”法律服务热线咨询,为群众提供高质量、更便捷的法律服务。

此外,县司法局投入资金15万余元,为27个法律援助工作站添置了办公桌椅、电脑、打印机、电话、公示栏等设施,达到标识统一、制度健全、管理规范、运行顺畅、高效便民。县司法局和县财政局在2016年联合下发了《五河县法律援助案件办案补贴标准(试行)》,提高了律师的办案补贴。县法律援助中心认真做好法律援助办案补贴发放工作,做到及时确认和发放,调动了法律援助案件承办人员办案的积极性。

降低门槛扩大援助范围

2016年以来,五河县把法律援助工作纳入全县民生工程。县委办、政府办下发了《五河县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实施办法》,明确了法律援助惠民工程的目标任务、法律援助案件事项范围、法律援助对象、法律援助案件办理与服务质量、资金筹措、保障措施等。同时将申请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由原来的城乡低保放宽到不高于本地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2.5倍。县法律援助中心不断降低门槛、扩大援助范围,将征地拆迁纠纷,农村土地承包或流转纠纷,劳动争议纠纷,医患纠纷,因食用有毒有害食品造成人身损害的赔偿纠纷,因环境污染、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造成人身损害的赔偿纠纷,失独家庭、军人家属等特殊群体因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而主张权利等事项,纳入法律援助事项扩大范围。重点关注以低保对象、残疾人、老年人、妇女、未成年人、农民工、军人军属等特殊群体,开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

加强宣传力度扩大影响

程某是一名外来务工人员,在五河县某建筑工地干瓦工,在一次“法律援助进工地”活动中,他了解到法律援助的受理事项和援助范围。后来因为遭遇工伤,无依无靠的他来到五河县法律援助中心,值班律师的热情态度和专业能力让他感受到亲人般的温暖,办理案件结果也十分满意。

律师上门办理法律援助相关事宜

县法律援助中心每年开展以“牵手农民工,温暖在冬季”为主题的法律援助专项宣传活动;3月份在全县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法律援助民生工程主题宣传月活动,编印《五河县法律援助指南》、法律援助连心卡和法律援助宣传口袋等相关宣传材料,广泛开展法律援助民生工程进社区、进机关、进企业、进农村活动。通过制作法治宣传栏、举办专题法治讲座和街头集中宣传、发放宣传资料和法援伞、袋等形式,深入宣传法律援助的受理条件和范围、申请方式及联系方式,切实将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相关措施宣传到位。充分利用五河县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群及216个村级公共法律服务微信群等公共平台向群众宣传法律援助工作。

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

五河县基本形成以法律援助机构专职工作人员为主体,以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为骨干的法律援助服务工作团队,推行阳光服务、微笑服务、站立服务、高效服务和廉洁服务,着力提高志愿律师接待来访群众的技巧和办案能力水平。

县法律援助中心实行“点援制” ,对全县15名社会律师、2名法律援助律师、23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姓名、执业证号等基本信息进行公开,当事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选择律师。要求每名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每年办理不少于5件法律援助案件,与考核注册挂钩。

今年5月的一天,县城关居民桑女士通过“12348”咨询电话向县法律援助中心求助:“我因房屋拆迁问题被我丈夫的兄弟姐妹告上法庭,就是我现在住的这个房子,这个房子我跟丈夫结婚后就一直居住在这里,已经7年了,现在他们说这个房子不是我的,把我告到法院,我是残疾人,双目几乎失明,家庭经济困难,我没钱请律师,我可以申请法律援助吗?”经过了解,桑女士双目几乎失明,婚后没有生育孩子,丈夫已经离家外出3年,对她不闻不问,几年来治病已经花费巨额的医疗费。县法律援助中心考虑到桑女士情况,积极安排律师到桑女士家为其办妥了法律援助申请手续及相关事宜,并通过诉讼,帮桑女士打嬴了官司。

全面提升案件质量监管力度

县法律援助中心为保证援助案件的质量,健全完善法律援助案件审批制度、法律援助案件跟踪回访制度、办案质量监督制度等,对法律援助案件的受理、登记、指派、质量评查、法律服务人员履行法律援助义务都作了明确的规定,对受援对象进行全程跟踪服务,从而保证了办案质量和社会效果。

县法律援助中心每月及时将法援案件办理情况、案件补助发放情况等情况报送市法律援助中心、县民生办,做到援务及时公开。县法律援助中心定期到法庭旁听,全面了解法律援助承办律师举证、质证、辨护等方面的情况,向受援人了解承办律师办理案件的情况,并将存在的问题及时反馈给承办人员,提出整改意见。建立法律援助案件回访制度,设立投诉电话,接受受援人的监督,对投诉认真查处并及时反馈查处结果。定期征求社会各界对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和建议,量化细化优质服务标准,提高法律援助服务质量和水平。同时,坚持对受援人及时回访,全面了解法律援助案件的办理情况,提升法律援助案件的实效。着重了解案件办理满意度、案件执行等情况。对个别承办案件不尽职的承办律师提出处理意见。规范法律援助案卷管理,要求承办律师使用规范性文书,及时结案,完整上交案卷,并开展案卷评查,提高案卷质量。同时,积极开展优秀案例评选工作。

2016年以来,五河县共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1700多件,受援人满意度达100%。两年来,为300多名农民工成功追讨欠薪等款项达3000余万元。县法律援助中心获得2016年度安徽省维护农民工权益先进集体。县司法局在蚌埠市司法局2016年度全市法律援助单项考评中获全市第一名,县司法局被五河县人民政府授予“五河县2016年度民生工程组织实施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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