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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研究

2017-05-13张丽平李国强母剑侠

青春岁月 2017年6期

张丽平+李国强+母剑侠

【摘要】生态文明建设是一个社会问题。把生态文明建设落实于制度建设,标志着生态文明建设从注重理念、理论建设发展到制度建设的新阶段。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的目标既要保护自然和生态环境,又要能够促进经济社会的发展。生态文明制度建设主要包括三大类型的制度。加快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的途径是建立和完善相关的各种制度;理顺生态文明建设管理机构之间的关系;推进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的试点实践。

【关键词】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制度建设目标;制度建设途径

生态文明建设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从改变生态环境到实现生态文明,必须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制度体系,用制度推进建设、规范行为、落实目标、惩罚问责,使制度成为保障生态文明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条件。

一、生态文明建设要靠制度

正如十八大报告中指出的:“保护生态环境必须依靠制度。”生态文明建设的途径之一是加强生态文明的制度建设。把生态文明建设落实于制度建设,标志着生态文明建设进入实质性推进的阶段。首先,通过制度建设才能把生态文明的理念转化为实践。生态文明建设不仅要牢固树立保护生态环境的理念,更重要的是把理念落实在行动上,理念与行动之间的环节就是制度。制度是把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理念转化为具体的制度,使生态文明建设的设想变为具有可操作性的具体规范,并付诸生态文明建设的实践。没有制度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就无法得到切实落实。其次,通过制度建设才能形成处理好生态文明建设中的各种复杂关系。生态文明建设是否能够顺利推进,关键在于能否处理好各种复杂的关系。现代社会是高度社会化的社会,生态文明建设是涉及社会发展的整体性问题,要靠整个社会的共同努力才能实现。但是,经济社会的发展又是立足于每一个个体,他们的发展又是个体的行为。个体行为对于社会整体发展既可能是正效应,也可能是负效应,这里的正效应或负效应就是个体与整体之间的关系。只有协调好个体与社会整体的关系,生态文明建设才能落到实处。处理好各种复杂的关系,必须依靠制度,制度就是处理各种关系的规范。

二、生态文明制度建设要解决的主要问题

生态文明制度建设既与其他领域制度建设有共性的地方,也具有很大的特殊性,這种特殊性是与生态文明建设要解决的问题相联系。生态文明制度建设要解决的主要问题有两个方面:一是促进资源节约高效利用,有效保护自然和生态环境;二是协调各个个体的行为,实现经济社会整体发展的成本最小化或收益最大化。这两个方面的制度结合,就是要做到保护自然和生态环境与经济社会发展之间的协调。从这一点说,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的目标既要保护自然和生态环境,又要能够促进经济社会的发展。保护生态环境与经济社会发展之间并不对立,保护生态环境不仅不排斥经济社会发展,而是为了更好地实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经济社会发展也并不必然破坏生态环境,而是以不损害生态环境为前提。因此,生态文明建设要实现的社会目标是保护生态环境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统一,这应该成为生态文明制度设计的指导思想。

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的重点是构建一个制度体系。党十八大报告中提出的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的主要内容包括三大类型的制度:第一类属于政府监管性制度,如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耕地保护制度、水资源管理制度、环境保护制度等;第二类是以市场主体交易的形式来实施的制度,如节能量、碳排放权、排污权、水权交易等制度。第三类属于救济性制度,是以行政责任追究和损害赔偿的形式来实施的制度,如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追究制度、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等。这三类制度共同构成了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的体系。第一类制度是通过政府主导进行监管来达到保护自然和生态的目标;第二类制度是鼓励市场主体通过交易活动来达到保护自然和生态的目标;第三类制度是通过事后救济和赔偿维护各个主体的合法权益来达到保护自然和生态的目标。

生态文明制度建设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有一个较长时间的探索和积累过程,我国在要从各个方面积极推进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只有建立了完善的制度体系,才能使生态文明建设成为整个社会的自觉行动。

三、加快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的途径

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的主体是政府,基本途径是加快法律、行政、交易等制度的建设,以及相关的组织、执行机构和职能部门的建设。

首先,加快落实政府在生态文明制度建设中的主体地位和发挥主导作用。作为生态文明制度建设主体的政府,特别是相关职能部门要成为推进制度建设的主导力量,把生态文明制度建设作为政府工作的重要内容,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这种融入具体是通过各种制度建设来实现的。各种制度只有通过政府的工作才能建立起来,如果政府在生态文明制度建设中不作为,那么,制度建设只能是留于空谈。国家层面高位阶的立法尚待完善和补漏。必须落实制度建设以及监管主体,并具体化为各方面制度建设的任务,这样,制度建设的扎实推进才具有切实的保证。必须把服务型政府和责任政府的建设结合起来,既要讲服务,也要讲责任。生态文明制度建设既是政府应有的责任,也是政府为建设美丽中国提供服务具体体现。

其次,加快建立和完善相关的法律制度。党的十八大提出了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的任务,必须把这一任务提到政府和职能部门重要的议事日程上来。根据不同制度的性质和种类,立法机构和政府各职能部门要组织专门的队伍,对已有的制度加快进行完善,对还没有的制度要加快制定,有些制度可以边试点、边完善。制度建设不可能一蹴而就,只能在实践中不断积累和完善,关键是要加快进行相关的制度实践,任何一种制度都有一个从不完善到完善的过程。我国在生态文明制度建设方面总体上还比较落后,不少重要的制度还没有建立起来,许多方面的制度实践还是空白。这种情况必须加快改变,制度建设将是我国今后一段时间里生态文明建设的重点。

最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的试点实践。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必须以实践为基础,在实践中通过不断总结经验,使各种制度得到不断地完善再次,加快生态文明建设的体制、机制和政策研究,理顺生态文明建设管理机构之间的关系,建立独立的生态文明管理执法机构。

【参考文献】

[1] 周生贤. 走向生态文明新时代——学习习近平同志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J]. 环境保护, 2013(19):10-12.

[2] 夏 光. 再论生态文明建设的制度创新[J]. 环境保护, 2012(23):1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