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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院教育传统与现代大学教育的融合

2017-05-08肖永明潘彬

大学教育科学 2017年2期
关键词:本科生导师制岳麓书院

肖永明+潘彬

摘要: 本科生导师制源于西方。在中国实施本科生导师制,我们应当从深厚悠久的中华历史文化中吸取营养。传统书院教育注重品格养成,师生关系密切,重视因材施教,强调学生自主学习与教师精神引领的结合,可以为本科生导师制的完善提供借鉴与启示。岳麓书院作为千年学府,文化底蕴深厚,传统教育资源丰富,在接通传统教育与现代教育方面具有独特的优势。岳麓书院实施的本科生导师制,涵盖学业导师制、生活导师制、班级导师制、学术兴趣导师制几个方面,既立足当代高等教育发展的实际,又充分挖掘传统书院教育资源,颇具特色。八年来,岳麓书院实施本科生导师制取得了显著成果,也引发了我们对于如何提高师生对本科生导师制的认识、如何完善本科生导师制的管理运行机制、如何构建本科生导师制实施效果的评价体系等一系列问题的思考。

关键词:教学管理模式;传统书院教育;本科生导师制;岳麓书院;学业导师制;生活导师制;班级导师制

中图分类号:G642.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0717(2017)02-0040-07

书院历经千余年发展,在中国文化史、教育史上产生了深刻影响,具有重要的地位。1901年书院改制之后,书院制度作为整体已经从制度层面消亡,但书院教育传统的很多侧面仍然存续于现代教育体制之中[1](P4-5)。在当前高等教育改革过程中,不少有识之士回顾中国高等教育一个多世纪以来的发展道路,反思当前高等教育存在的问题,并试图从中国传统书院教育中寻求资源,以促进高等教育的健康发展。岳麓书院作为具有千余年历史的古老学府,文化底蕴深厚,传统教育资源丰富,在接通传统教育与现代教育方面具有独特的优势。2009年,岳麓书院以历史学本科专业招生为契机,立足当代高等教育发展的实际,充分挖掘传统书院教育资源,实施了颇具特色的本科生导师制。八年来,岳麓书院本科生导师制的实施取得了一系列成果,也引发了我们对于本科生导师制实施过程中一系列问题的思考。

一、岳麓书院实施本科生导师制的背景与机缘

岳麓书院创建于北宋开宝九年(公元976年),是中国古代四大书院之一,历经宋、元、明、清各代,一直办学不辍,弦歌不绝。朱熹、张栻、王阳明等学术大师曾在这里讲学授徒、传播儒学。宋代的湖湘学派即以岳麓书院为依托而发展,极一时之盛。到明清之际以后,岳麓书院更是人才辈出,蔚为大观。以王夫之、魏源、曾国藩、左宗棠、郭嵩焘等为代表的一大批岳麓书院生徒,走出书院,在中国历史舞台上纵横捭阖、叱咤风云。1903年,在书院改制的时代大潮中,岳麓书院改制为湖南高等学堂,几经变迁之后,发展成为现代的高等教育机构——湖南大学。目前,岳麓书院是湖南大学下属的二级学院,承担着湖南大学历史学与中国哲学的人才培养和科研重任,有专任教师40余名,其中教授18名,博士生导师12名。从1990年开始,岳麓书院开始招收历史学硕士生,到2003年又开始招收历史学、中国哲学博士生以及考古学与博物馆学硕士生,2009年获得历史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同年,岳麓书院开始招收历史学专业本科学生,每年约30名。本科生的招收,标志着岳麓书院从本科到硕士、博士、博士后人才培养体系的完备。岳麓书院这一具有千年历史的古老学府也实现了与现代高等教育的接轨。

岳麓书院的恢复与发展,是与中国当代高等教育的发展相伴随的。近年来,众多学者对百余年来中国高等教育的发展历程进行了深刻的反思,社会各界也从不同角度指陈当代高等教育的某些弊病。如何在高等教育领域体现中国文化的主体性、重建中国文化自信,成为当今社会共同关注的课题。在岳麓书院的恢复和发展的实践中,我们也越来越认识到,中国高等教育的改革和发展,需要从传统教育中吸取智慧、获得资源,中国古代的书院教育制度对今天的教育改革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岳麓书院由古代书院发展演变而来,又是现代高等教育的组成部分,可谓接通古今,理应在这方面发挥自身独特优势,成为现代高等教育改革的典范。岳麓书院的教育,一方面应当继承古代书院教育的传统,另一方面又需要适应现代社会发展的要求,以培养具有深厚文化底蕴的高素质、高质量的人才作为自己的目标。为此,在本科生培养方面,我们选择了本科生导师制作为切入点。

本科生导师制是指在本科阶段为每位学生配备教师,在学业、科研、品德、生活等方面对学生进行有针对性的指导的一种制度。这一制度最早产生于14世纪的英国,在牛津大学率先实行,后来逐渐推广、流行于欧美国家,到近现代传入中国[2]。早在20世纪30年代,浙江大学就开始实行了本科生导师制,但后来因种种原因被终止。直到20世纪90年代,随着我国高等教育改革的推进,本科生导师制又陆续在一些高校实行。21世纪初,实施本科生导师制的院校不断增加。2005年1月7日,《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的若干意见》指出:“有条件的高校要积极推行导师制,努力为学生全面发展提供优质和个性化服务”。这标志着本科生导师制已经获得国家层面的支持与提倡。

本科生导师制的实行,是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举措。在导师制下,师生之间有密切的互动关系,导师高尚的人格可以感召学生,影响他们价值取向、思维方式、行为方式的形成;导师严谨的治学态度、广博的学识、深刻的识见可以使学生对学业产生兴趣,获得对相关专业的认同感;导师可以在深入了解学生的材质特点的前提下,对学生实施个性化、差异化的指导;导师在传授知识的同时,可以充分运用启发式、发散性思维等方式,促进学生发现、研究、解决问题的能力。本科生导师制的这些特点,对于保证人才培养的质量,其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但是,由于本科生导师制是在中国现代教育体系建立过程中从西方移植过来的,因此,我们在实施本科生导师制之初,就一直在思考这样一个问题,源于西方的本科生导师制,应当如何在中国得到有效实施?如何与中国固有的教育传统相结合?我们认识到,一方面,在中国实施本科生导师制,不可能照搬西方的模式,而应当立足于中华文化传统,扎根于中国大地,从深厚悠久的中华历史文化中吸取营养,加以创新和完善,体现自己的特色。另一方面,通过仔细研究本科生导师制,我们发现,西方教育制度下实施的本科生导师制,同我国古代书院教育制度在很多方面存在着内在的契合之处,在教育宗旨、理念与教育方式等方面,二者的基本精神是一致的。因此,在千年学府岳麓书院实施本科生导师制,理应充分发挥接通传统与现代自身优势,从古代书院教育的传统中获得借鉴与启示,开拓出人才培养的新路子。于是,从2009年开始,岳麓书院实施了独具特色的多种类型并举的本科生导师制,力圖挖掘传统书院教育的资源,将古代书院教育的诸多元素融入现代教育体制之中,推进书院教育传统与现代大学教育相融合。我们希望,这种融合中西、贯通古今的导师制实践与探索,可以为国内各高等院校广泛实施和完善本科生导师制提供有益的借鉴与参考。

二、传统书院教育制度对于本科生导师制的启示

书院是介于官学和私学之间而又兼具私学和官学某些特点的独特的文化教育组织。在中国传统社会后期,书院在培养人才、创新学术、积累文化、传播儒学、教化民众等方面都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为中国古代教育事业的发展以及学术文化的创新与繁荣做出了重要贡献。

一般认为,书院具有讲学、藏书、祭祀等功能,其中人才培养是书院的核心功能。在一千多年的发展演变过程中,书院形成了颇具特色的教育宗旨和人才培养理念,在人才培养环境的营造、教育内容、组织管理方式、教学形式等方面都留下了宝贵的经验,为当今教育改革与发展提供了重要的资源。其中很多内容都可以为我们实施和进一步完善本科生导师制提供借鉴与启示。

首先,注重品格养成。传统的书院教育追求“求学”与“求道”的统一,融德行与学问为一体,关注知识的传授,更重视学生品德的培养,强调“学以明伦”“学以成人”,将学生品格的养成作为教育的根本目的。正如朱子手定的《白鹿洞书院教条》所规定的,书院教师所教、学生所学,都是围绕“为学”“修身”“处事”“接物”几个方面的内容[3](P3586-3587)。正因为教育的根本宗旨在于涵养德性、成就人格,所以对教师的“身教”、教师的示范表率作用特别强调。学生道德意识的培养、对道德原则的认同、价值取向的形成、道德行为的产生,都建立在对教师高尚品格产生认同的基础之上。在教学过程中,知识的传授只是一个方面,更为重要、更为根本的是德性的涵养、品格的塑造。这就对教师自身的品格、素质提出了很高的要求,需要教师以身倡率,成为楷模。古代书院教育的这一理念无疑会引发我们对现代教育理念的深入思考。在当前的教育中,重知识传授而轻人格养成的倾向相当严重。我们实施本科生导师制,就是希望补偏救弊,把学生人格与品质的培养作为导师的重要职责,要求教师不仅仅在学业方面对学生加以指点,而且要在学生价值观念形成与人格养成的过程中,从为学进德、待人接物、为人处世等方面给予学生以引导。基于这一认识,导师就应当意识到自己的使命,不仅要有较高的学养,也要努力提高自己的品德修养,在为人、为学方面为学生树立榜样。

其次,师生关系密切。在传统书院中,师生亦师亦友,朝夕相处,谈学论道,切磋砥砺。教师以自身的品格去感召、影响学生,学生长期追随教师,受到其精神熏陶和人格浸染。古代书院密切的师生关系使得儒家的教育往往能够以润物细无声的方式收潜移默化之效。钱穆先生为新亚书院制定的《新亚学规》中提到:“中国宋代的书院教育是人物中心的,现代的大学教育是课程中心的。我们的书院精神是以各门课程来完成人物中心的,是以人物中心来传授各门课程的。”[4](P5)在以课程为中心的现代教育体制中,师生之间的淡漠与隔膜屡遭诟病,这与以人物为中心的古代书院教育中的师生关系形成鲜明对比。现代大学规模的扩大、招生人数的不断增加,更容易使师生关系出现疏离。事实上,古代书院教育制度中的师生相处之道,完全可以为导师制下和谐融洽的师生关系的建立提供资源与借鉴。实施本科生导师制,可以从制度上保证师生相处的时间,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弥补现代高等教育中师生关系疏离的缺陷。我们希望通过本科生导师制的实施,在以学科和专业为本位、以课程为中心的现代大学教育中,建立一种交流密切、感情笃厚的师生关系,使师生之间有频繁的交流、沟通、互动,将以课程为中心的现代大学教育和以人物为中心的书院教育的优势有机结合起来。

再次,重视因材施教。传统的书院教育特别强调尊重学生的个性,就其才性所近加以引导,充分发挥学生的潜力。在这一方面,历代书院教育家为我们留下了许多深刻的论断以及众多堪称典范的事例。但是,随着现代高等教育规模的扩大,流水线式的人才培养方式使得因材施教的原则难以落实,学生们往往被按照统一的规格加以塑造,其作为个体的独特性被抹杀。如何增加师生之间的接触、交流,增进导师对学生的了解,实施个性化培养?对这一问题的思考,是近年来全国许多高校趋之若鹜地实施本科生导师制的重要原因。在这一过程中,我们应当继承古代书院优秀的教育理念,真正落实因材施教的原则。要根据学生在知识基础、认知水平、个性特点、能力倾向、兴趣爱好方面的差异,进行有针对性的、个别化的指导,使学生人尽其才,脱颖而出,使本科生导师制的功能得以充分发挥。

又次,强调学生自主学习与教师精神引领的结合。传统的书院教育既强调学生自主学习、自主管理、自我成长,又重视老师的引导、点拨以及朋辈激励、合作,力求实现两个方面的统一。一方面,学生们自主探究、研读经史,力求深造自得;另一方面,又有师生之间的切磋商讨、质疑问难,以及同侪之间相互“提撕”、“夹持”。书院师生作为一个群体,在交流与论辩中互相启发、互相促进、共同提高。在此过程中,老师对学生的学业指导,不是进行具体的知识的灌输,而是启发、诱导学生自主学习、自由思考。这一点,对今天本科生导师制的实施,很有启发。本科生导师制的实施,需要把教师的指导与学生自主性的学习探究有机结合起来。一方面,任何人格养成和知识习得活动,都必须充分发挥主体的能动性。在本科生成长的过程中,起关键作用的是学生的自主性,导师只能发挥辅助作用。这种自主性主要体现在学生志向的树立、兴趣的培养、目标的确立等方面,导师不可能越俎代庖;另一方面,老师在人格方面的熏陶、感染,在学业方面的引领、启发,同学在日常生活、学习中的交流、切磋,对处于本科阶段的学生来说又是不可或缺的,可以帮助他们进德修业、提升精神境界、增进学问、拓宽学术视野、了解学术前沿。只有将以上两个方面统一起来而不是加以割裂,本科生导师制才能真正发挥其在高素质人才培养中的作用。

三、岳麓书院本科生导师制的具体内容

岳麓书院本科生导师制在八年的实践和探索中经历了多次调整、补充,至今已经发展成为较为成熟的体系。具体来说,其包括四个不同方面、不同类型的内容:

第一种类型为本科生学业导师制。学业导师由教师担任,全面负责学生的成长辅导,既包括思想道德的培养,又包括学业的指导。学业导师由书院在自愿申请参加本科生指导工作的教师中考察确定,考察的主要内容包括教师的品行、学养、沟通能力等方面。新生入校后,通过师生互选的方式,确定适合的学业指导教师。学业导师确定后,为增强师生双方的认同感,书院会举行拜师仪式,要求师生双方在仪式上签署承诺书,明确各自的责任与任务。我们规定,在每一届学生中,每位指导教师最多指导3名学生。每位学生在第二学年,都可以有一次重新选择导师的机会。但此后,无论是继续跟随原有导师,还是另外选择了导师,学生就一直跟随该导师,直到毕业。在指导过程中,要求师生之间以电话、短信、邮件等方式保持密切互动,每兩周还必须有两个小时见面时间。每次见面,由学生将《学业导师联系表》交给导师,并向导师汇报两周以来的学习生活情况,与导师一起探讨各种问题,最后由导师在联系表上签字。签字后的《学业导师联系表》交给书院统一保管,作为考核导师制实施情况的依据。

学业导师制是岳麓书院本科生导师制的主体。其中所体现的是以人物为中心的原则,希望学生能够在关注零散的课程、学分之外,还“注意一个个的师长”,受到导师的人格熏染和学业指导。在导师制实施过程中我们看到,本科生往往很快融入了以学业导师为核心的、包括不同年级本科生、研究生在内的教学共同体,通过面谈、讨论、参加读书会或者一起登山临水、郊游远足、共同用餐等方式,与导师进行全方位的交流互动。导师在与学生充分交流、了解学生个性特点、兴趣爱好、能力倾向的基础之上,利用不同场合、不同机会有针对性地给予学生指导。

第二种类型为本科生生活导师制。生活导师由书院选择品学皆优的博士、硕士生担任,每位生活导师指导三四名本科生,与他们定期交流,对他们的学习、生活进行指导。交流的形式相当灵活,生活导师可以走进学生宿舍,可以与学生一起读书讨论、远足、散步、开展各类文体活动。生活导师需要定期撰写总结,对学生情况进行分析,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生活导师制定位于对学业导师制的补充。在导师制实施过程中我们看到,由于担任生活导师的博士生、硕士生同为学生身份,与本科生年龄差距很小,本科生与生活导师在一起,在心理上较少拘束,思维方式比较接近,更加容易沟通。本科生学习中的某些困难,尤其是生活方面的困惑、思想方面的问题,不一定愿意和年龄、身份差距较大的学业导师交流,却有可能与生活导师探讨。生活导师制的实行,使得导师制进一步在日常学习与生活层面上得以落实。

第三种类型为班级导师制。班级导师由书院选择教师担任,负责一个班级的学习、生活等方面的指导工作。班级导师的设立,有其具体的针对性。实施学业导师制和生活导师制之后,有很多学生活动都以导师为中心开展,以致同一班级学生往往因归属于不同的以导师为核心的群体而产生分隔,班级集体活动受到影响。但事实上,同一班级的学生,会产生许多具有共性的问题,需要有一种班级归属感。在这种情况下,班级导师组织班级活动,可以建设班级文化,使班级具有凝聚力,使学生对班级这个平台有认同感和归属感。

第四种类型为学术兴趣小组导师制。一些本科生好学深思,学有余力,对课程之外的知识进行了广泛涉猎和深入思考,表现出对学术研究的浓厚兴趣。书院因势利导,设立了学术兴趣小组,为他们提供各方面的条件,为他们的进一步探索提供良好的平台。其中的一个重要措施就是为学术兴趣小组配备导师,在充分了解学生兴趣、尊重学生个性的前提下引导学生们拓展学术视野、了解学术前沿、熟悉学术规范、增强问题意识,让学生们尽早进入学术研究之门。

以上几个方面、几种类型的本科生导师制覆盖了岳麓书院本科生学习的全过程。不同方面、不同类型的导师制互相配合、互相补充,为本科生的成长提供了良好的制度保障。在这一制度中,我们充分地融入了古代书院教育的元素,体现了书院教育的精神实质。如学业导师制,虽名为“学业导师”,但强调导师对学生品德、学业的全面指导,不仅负责传授知识给学生,而且负责在为人处世方面给学生以引导。这一点,是对古代书院教育重视人格培养、品德修养的教育理念的直接继承;又如生活导师制,是对古代书院“学长制”的借鉴。在古代书院教育中,资深的学长会辅助老师对年资较浅的学生进行指导。对于入门不久的学生在日常生活、学习中碰到的许多问题,资深学长们可以“过来人”身份现身说法,协助他们解决问题。古代书院的这种学长制对我们建立生活导师制有很大启发。

四、岳麓书院本科生导师制的实施效果

为了对岳麓书院实施本科生导师制的效果进行评估,我们有针对性地对本科生导师制的实施情况进行了问卷调查,也对其中的部分导师和学生进行了访谈。从调查结果和访谈反馈的情况来看,通过八年的尝试,岳麓书院本科生导师制的实施效果已开始显现,无论是从学生还是从导师的角度来说,他们都感觉到受益匪浅。

从学生方面来看,可以说,学生是最大的受益者。通过实施本科生导师制,学生在入学适应能力、人格养成与学术兴趣培养、对书院和班級的归属感等方面呈现出明显优势。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学生入学适应能力明显增强。进入大学后,学生和导师在一起的时间很多,在导师帮助下,他们可以迅速摆脱迷惘,调整心态和学习方法,实现了中学到大学阶段的快速转型。在本科生入学适应情况调查中,我们对比分析了湖南大学八个自主招生专业的学生入学适应情况发现,实施了“生活导师制”的“历史专业学生无论是在大学生入学适应各维度还是在整体上,适应状况都优于其余七个专业。”[5]这种吸收了传统书院教育理念的教育模式,融合了西方导师制和书院学长制的优点,更有利于“提供有效的社会支持,有针对性、个性化地引导和陪伴本科新生,能够使其更好地适应大学生活”[5]。

第二,促进学生人格养成和学术兴趣的培养。导师以自己的道德修养来影响和感染学生,引导学生进步和成长,这正是我国古代“教育”的真义,也是古代师生关系的基本内容[6]。岳麓书院本科生导师制明确规定各类导师与学生交流的频率不低于每两周1次,每次交流时间不得少于1个小时。如果每年上课时长按照10个月计算,岳麓书院本科生平均每年师生交流的时间将不低于80小时。根据调查统计①,目前有接近80%学生与导师交流的时间超过这个数字,可见书院师生交流之频繁。在与导师的密切接触交流中,学生对人生与社会、历史与现实有了更为深刻的理解,确立了人生的目标,价值观念趋于成熟,在人格养成方面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同时也进一步增强了对专业的认知与兴趣,开始自己的学术研究之路。对于调查问卷中关于“学业导师对您的帮助体现在哪些方面?”有三分之二的学生选择了“人格熏陶”和“论文写作”;而在“书院给你最多的是什么?”选项中,选择“人格熏陶”和“论文写作”选项的人数占比接近70%。可见,本科生导师制的实施,对于促进学生人格的养成以及在培养学生浓厚的学术兴趣、提高论文写作水平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第三,增强学生对书院和班级的团队归属感。新时代的大学生大多是独生子女,受家庭教育和西方文化的影响,普遍表现出较强的“自我中心”、“自主管理”意识,团队观念、集体观念相对较为薄弱。如何因势利导,扬长避短,使之对书院、对班级产生良好的归属感,促使师生之间、同学之间感情笃厚,使其大学生活充实而愉快,这是摆在当代大学生教育培养中的一个重大课题。基于多导师制,岳麓书院围绕学生培养组织的各类学术沙龙和文体活动,都是理所当然地邀请师生共同参与;而且参与活动的单位,除了传统意义上的班级和宿舍之外,还有以师门为单位的不同年级乃至不同学历层次同学组建的团队,如此频繁的交流接触,对于增强学生的团队归属感、促进师生之间的融洽关系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从导师方面来看,担任本科生学业导师和生活导师的教师和研究生也深感受益匪浅。在岳麓书院组织的针对本科生导师制实施情况的访谈调查中,不少本科生导师谈到,本科生导师的身份对自己提出了很高的要求,促使自己在与学生的日常交流接触中不断反思自身品德、学养是否堪为人师;担任本科生导师,使自己有一种强烈的责任感,会不断思考与学生相处的适合方式以及对学生进行教育的最佳方式;在与学生进行交流的过程中,也可以给自己很好的补充,让自己对当前的青年和社会有更深入的认识,有助于更加有针对地对学生进行引导。因此,在本科生导师制中,学生们在成长,导师们也伴随着学生一道在成长,真正实践了“教学相长”的理念,师生在互动交流中砥砺前行、相得益彰。

当然,“十年树木,百年树人”,八年的时间,还不足以让导师制的效果完全得以显现。我们相信,功不唐捐,随着时间的推移,本科生导师制的效果会在不同层面、以多种方式充分地显现出来。

五、完善本科生导师制的思考

本科生导师制的实施,对人才培养质量的提高产生了积极作用,但其仍然处于探索、完善的过程中,尚有一些问题需要我们进一步去思考、探讨并加以解决。

第一,关于如何提高师生对本科生导师制的认识问题。本科生导师制的实施,以教师为主导,以本科学生为主体,教师和学生对导师制的认识,直接关系到制度的实施效果。但是,无论是学生还是导师,目前对本科生导师制的认识都存在一些问题。在学生方面,一些学生不能处理好自主管理和教师指导的关系,认为自己已经成年,应当拥有更多的自主性,不需要处处接受导师管束;一些学生自我期望值低,学习动力不足,兴趣缺乏,对导师的引导有排斥心理。在教师方面,一些导师没有意识到导师在本科生成长过程中的重要作用,对导师工作的意义、对自己的责任缺乏深刻理解,没有真正进入导师角色,积极主动地投入本科生培养工作的意识不够强;一些教师迫于科研考核的压力,主要的时间、精力用于科研,认为科研工作是硬指标,人才培养工作是软指标,因此对人才培养工作用心不够。这些现象,都影响了本科生导师制的落实,制约了其作用的发挥。这就需要我们从理论上阐述本科生导师制的作用和意义,提高教师和学生的认识,使他们在认同本科生导师制的前提下,积极投身其中,以确保本科生导师制的顺利实施,并收到预期的效果。

第二,关于如何完善本科生导师制的管理运行机制的问题。上文中所提及到的师生对于本科生导师制的认识问题,其实很大程度上也依赖于通过建章立制,从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方面加以强化。除此之外,如何协调处理好导师日常指导和学生课程学习之间的关系问题,也有待我们从制度层面加以研究解决。现代大学教育以课程为中心,课堂教学是人才培养的基本形式,而导师制是对以课程为中心的人才培养制度的补充。甚至可以说,本科生导师制的实施,在很大程度上是为了弥补以课程教学为中心的人才培养制度的不足。然而,在目前对本科生的考评中,无论是各种评奖评优,还是考研深造,课程考试分数都是最为核心、最具有显示度的指标。在这种情况下,一些学生对自我成长的理解过于狭隘,一味追求课程成绩的分数,不愿意在课程学习之外多花时间,因此导师制所强调的师生交流互动,在时间上难以保证。那么,以课程为中心的学习和以人物为中心的导师制在现代人才培养过程中发挥的作用应当如何定位?在学生总体时间有限的情况下,课程学习和导师日常指导之间如何形成良性互动、互相补充而不是互相对立的关系?作为学生,究竟应当怎样处理课程学习和导师日常指导之间的关系呢?这些问题的解决,需要我们立足于新的高度,以更大的格局、更为宽阔的视野去思考教育的本质和人才培养的目标,并以此入手更新教育理念,确立合理的人才评价标准,完善本科生导师制实施中的相关细则,从而建立良好的新型人才培养模式。

第三,关于如何对本科生导师制的实施效果加以评价的问题。准确地评价本科生导师制的实施效果,建立合理的评价机制,是本科生导师制成功实施的保证,也是决定本科生导师制发展方向的关键。但导师制的效果究竟应当从哪些方面加以考察?确定哪些指标?如何量化?我们认为,对本科生导师制的评价,需要处理好以下几种关系。首先,短期效果和长期效果。导师制的某些效果,可以在短时间内显现出来,但是,我们又不能急功近利,只局限于短期效果,而要从长时段、从人才培养的整体质量着眼考察导师制的效果;其次,可量化的成果和不可量化的成果。一方面,我们可以从一些具体的方面来考察本科生导师制的效果,如導师帮助、指导学生制定课程学习计划、提供有针对性的学习方案、激发学生对专业的兴趣和热情,从而提高学生的学业成绩;学生在导师的指导、引领之下撰写了高质量的学术论文、获得了某些竞赛的奖项、取得了较高的升学率;等等。但另一方面,如果仅仅从这些方面加以考察,又具有片面性,甚至可能会忽视本科生导师制最根本的、最重要的内容。本科生导师制的特色与精髓,主要体现在学生人格养成、综合素质提高、创新意识的增强等方面。这些方面,虽然比较抽象,不能明确加以量化,但也应纳入评价体系;再次,外在评价和学生自我评价。上述谈及的主要是外在的评价,是别人怎么看的问题,但是,学生是导师制的主体,谈本科生导师制的效果,绝不能忽视学生的切身体会和直观感受,应当把学生的自我评价纳入评价体系之中。这些具体问题都有待我们在今后实施本科生导师制的过程中进一步加以探讨和完善。

六、结语

当代高等教育的发展,对人才培养质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建立、完善人才培养机制,培养全面发展、综合素质高的创新型人才,是时代发展的必然要求。本科生导师制的实施,可以克服目前以学分制为主的人才培养模式的某些弊病,助力人才培养质量的提高,成为现行高等教育体制的重要补充。目前实施本科生导师制的高校,类型、层次不同,人才培养的目标、定位也有很大差异,因此本科生导师制的运行模式也各有特色。

如何完善、深化本科生导师制,建立更为合理的运行机制,实现人才培养的目标,是众多高校教育工作者非常关注的问题。在这方面,中国传统书院教育的许多理念与实践,可以给予我们很多启发,为我们提供不断利用和借鉴的思想资源。湖南大学岳麓书院利用自身的优势,将传统书院教育的人才培养理念、教学教育方式融入本科生导师制的运行之中,建立了独具特色的本科生导师制。这种本科生导师制既有对古代书院教育传统的继承,对书院教育理念与实践经验的借鉴,也立足于高等教育发展的现实,顺应了时代发展的潮流。岳麓书院本科生导师制的探索,或许可以为其他高校提供某些有益的启示。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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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钱穆.新亚遗铎[M].台北:联经出版公司,199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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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陈仁仁.创新本科生导师制 重塑现代大学教育理念[J].大学教育科学,2016(3):64-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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