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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建筑安装企业“营改增”后纳税筹划

2017-05-06史凯文

财经界·下旬刊 2017年7期

史凯文

摘 要:对于建筑安装企业而言,营改增绝不仅仅是税种、税率、征管机关的变化,不是简单的税制转换,更多的是对企业管理的洗牌,在资质管理、购销策略、合同签订、成本管理、核算申报等方面都发生了一系列重大改变,是促进企业进一步发展与改革的契机。如果能够抓住机会,解决“营改增”后建筑安装企业存在的问题,便可为企业创造更多的价值,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力。本文就“营改增”实施后对建筑安装企业的影响展开具体的研究,提出了一些具体的纳税筹划建议。

关键词:营改增 建筑安装 纳税筹划

一、建筑服务企业营改增税收政策的基本内容

依据国家财政部所实施的营改增税收政策,以及《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 [2016]36号),于2016年5月1日实现了全面“营改增”转变。一般纳税人适用税率为11%;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以及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计税方法的建筑服务,征收率为3%。境内的购买方为境外单位和个人扣缴增值税的,按照适用税率扣缴增值税。增值税将取代营业税,不但有利于完善税制,消除重复征税,也是深化我国税制改革的必然选择。而在采取了增值税税收政策后,利用价税分离的方式,针对增值税部分予以收取。因此在对企业征收税款时,可根据企业在经营过程中所产生出的增值额作为主要依据,进而采取纳税筹划。

二、营改增税收政策对建筑安装企业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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