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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合作社内资金互助避险模式比较

2017-05-02王成琛陈东平

江苏农业科学 2017年3期

王成琛++陈东平

摘要:通过对2家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案例分析,声誉机制、质押机制对专业合作社内资金互助的还贷风险具有抑制作用,但二者发挥作用的互助规模存在差异,在互助规模较小的熟人社会下,声誉机制对资金互助社员的还贷风险规避起到控制作用;互助规模突破熟人社会后,在声誉机制的基础性作用下,引入的质押机制将会对降低社员的还贷风险起主导作用。

关键词:资金互助;质押机制;声誉机制;还贷风险规避

中图分类号:F321.42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1302(2017)03-0286-04

收稿日期:2016-07-22

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编号:71273138);农业部软科学研究(编号:D201526)。

作者简介:王成琛(1990—),男,山东青岛人,硕士研究生,主要从事农村财政金融研究。E-mail:wangchengchen0910@163.com。

通信作者:陈东平,博士,教授,主要從事农村财政金融研究。Tel:(025)84395749;E-mail:dpchen@njau.edu.cn。

农村信用社和国有银行、商业银行等正规金融机构,受趋利性和规避风险动机的驱动,导致农村正规金融机构逐渐疏远“三农”,农民融资难问题日益凸显,与此同时,农民专业合作社在迅速发展。基于此,有学者提出要依靠专业合作社开展多种形式的信用合作[1]、赋予合作社资金互助职能[2]来改善农民融资难困境。2015年,中央出台了《关于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93号),文件指出“要坚持社员制、封闭性、民主管理原则,发展新型农村合作金融,稳妥开展农民合作社内部资金互助试点”,这对于以专业合作社为边界的农民资金互助活动的发展无疑起到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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