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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道德需求激发学生的道德自觉

2017-04-26钟就辉

师道(人文) 2017年4期
关键词:道德行为道德教育德育工作

钟就辉

以道德需求激发学生的道德自觉

钟就辉

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转型期,社会发展的剧烈变化,对学生的精神心理造成了极大的冲击,使学生的思想道德行为与思想观念发生了深刻的变化,部分中小学生出现了思想道德滑坡,道德认知与道德行为脱节,集体主义精神渐趋减弱,社会责任感渐趋淡薄,道德意志薄弱,生活态度上趋于享乐化和消费化,理想信念淡化等问题,使中小学的道德教育面临着严峻的挑战。

一、学校道德教育中存在的问题

高度重视对下一代的教育培养,努力提高未成年人思想道德素质,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自进入到21世纪以来,国家及教育部门就发布了多个关于 “进一步加强”学生思想道德教育方面的文件。2000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 《关于适应新形势进一步加强和改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意见》;2001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 《关于适应新形势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意见》;2005年,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了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2014,教育部下发了《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意见》。文件下发了这么多,除了重视的原因外,更根本的是对德育工作一直薄弱成效不彰的不满,因此才会有一而再、再而三地反复强调。

道德教育效果不彰, “重视和重要”与实际存在的 “失效与无效”形成了强烈反差的原因,主要集中在教育内容目标和教育方式方法两方面。从内容目标上说,我们国家的道德教育一直是以共产主义道德体系为指导的集体主义道德或者受到国家权力机关和各种社会组织的倡导而推行开的道德 ,在具体行为上表现为大公无私、公而忘私、自我牺牲等。我们认为这个内容目标本身并没有问题,但这个内容目标应该是人的一生为之奋斗和追求的最高目标。然而在具体的实施中,也就是在中小学的道德教育中,没有把这个一生追求奋斗的最高目标,与处于不同发展阶段的中小学生应该具有的道德品质和应该达到的现实基本目标区别开,所以我们德育内容目标过于理想化、共同化和一般化,缺乏现实性、具体性、层次性和序列性,而没有强调作为现代公民的品格的养成。

从方式方法上看,则失之于简单化和形式化。在中小学最常见的主要有诉诸道德情感的激发与道德榜样的示范。这两种形式大都是以在特殊情况下发生的特殊人物绝对崇高的道德境界作为对学生的教育内容,脱离学生的实际与生活,缺乏具体的指向性和针对,让学生觉得道德是高不可攀、难以企及的东西。所以在老师的煽情下,学生当时感动过、激动过,落过泪、发过誓,但过后对学生道德品质的形成几乎没什么影,因为他们知道根本做不到。目前道德教育在与时俱进中出现了 “道德秀”的现象,比如几百名学生在操场上给父母洗脚的活动,效果到底几何值得深思。古人云 “善欲人见,不是真善;恶恐人知,便是大恶”。这样高蹈的道德教育其实是绑架了道德、伤害了道德,与真正的道德教育南辕北辙。

二、道德是人追求幸福生活的需要

为了进一步加强道德教育,首先应该进一步追问道德到底是什么?实际上,所谓的道德、首先规范就是做人做事和成人成事的底线。人是社会的动物,人生活在社会中总要和自己的同类发生这样那样的关系,不可避免地要发生各种矛盾,这就需要通过社会舆论、风俗习惯、内心信念等特有形式,以自己的善恶标准去调节社会上人们的行为,指导和纠正人们的行为,使人与人之间、个人与社会之间关系臻于完善与和谐。这样,道德行为表现为利于人,但其实也是最大化的利于已。近年来在德育研究中就出现了这种 “道德需求论”的观点,对当前学校的道德教育极具借鉴和启发意义。

以檀传宝为代表的 “道德内需论”认为,人具有道德精神的需求,人们遵守道德,并不仅仅是对来自外在规范的服从与遵守,而是人本身具有追求道德的精神需求。人作为社会动物其社会遗传使即使是婴儿的个体也具有向善、求善的本能,这就是所谓的道德精神需要,而且必须承认儿童具有先天的道德禀赋,德育过程或价值引导情境中儿童道德的学习过程并不是由外而内,而主要是由内而外的过程。

以鲁洁教授为代表的 “德育享用论”认为,德育对每一个个体来说,除具有发展的功能外,还有一种享用功能。所谓德育的享用功能,即是说,可使每一个个体实现某种需要、愿望 (主要是精神方面的),从中体验满足、快乐、幸福,获得一种精神上的享受。正是这种道德需求的精神性才使得许多人在日常生活中感到奉献就是一种幸福人生而不觉是牺牲。

以美国哲学家弗兰克林为代表的 “美善生活论”认为,道德要求社会公正地对待个人,并且不要忘记,道德的产生是有助于个人的好的生活,而不是对个人进行不必要的干预。道德是为了人而产生,但不能说人为了体现道德而生存。

从道德需求论出发反思就会发现,我们以往的道德教育是一种“改造”,即强调的是借助外在强制的力量或情感的力量,把外在的规范强加给他,强迫他服从。而道德需求论则认为,道德并不是外在于人的生活,而是人的一种内在的需要,是追求和达成幸福生活的需要。

三、关注学生内在道德需求的探索

教育部在 《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意见》中明确要求,教育部门和中小学校要改进方式方法,加强德育规律研究,从中小学生的身心特点和思想实际出发,注重循序渐进、注重因材施教,润物细无声,真正把德育工作做到学生心坎上。通过反思我们认为,从理论上讲,道德需求论是一种能把工作做到学生心坎上的有益思路。受此启发,我们在学校中开展了以关注学生内在道德需求、提升学生道德能力的探索。我们首先形成了如下的基本思路:

(一)道德行为是高尚的、高贵的,但道德绝不是高不可攀的。道德发展是一个持续一生的过程,不断完善的过程。特别是对小学生来说,道德教育首先应该是培养基本品格的底线教育,因此德育要从基本习惯品质开始,真正做到贴近学生,贴近生活。

(二)道德是为增进人的幸福。道德教育的主旨是鼓励人过高尚的生活,改善人的生存状况,提升人的生命质量。道德教育就是要让学生发现自己、唤醒学生的道德种子(道德意识),启发他的道德自觉,最终形成良好的品格和美德,而不是把外在的规范强加给他,强迫他服从和遵守。

(三)学生有被社会同伴群体接受、认可、尊重、成功和爱的需要。良好的习惯、文明的举止、高尚的心灵是获得爱和尊重的基础。满足学生的这种内在需也是学生道德教育的起点和基础。

在具体实施上,重点抓了以下五方面的工作:

(一)注重品格培养。在日常生活和学生交往中注重学生良好品格和良好习惯的培养,比如穿戴整洁、讲究卫生、守时守纪、公正、诚实、勤劳、爱帮助人等表现。

(二)成功榜样引领。与通常的榜样示范不同的是,我们不是用成功人士都所取得的成就去激励学生,引是让学生关注是哪些道德品质道德行为帮助他实现了自己的成功?这些道德品质或道德行为在他的成功中直到了直接的作用?以此唤起学生的道德需求。

(三)承担责任后果。由于道德是做人做事和基本底线,而不遵守道德规范就会造成对人对已造成都不便的后果。但让学生承担不道德行为的责任后果不是一种惩罚而是一种体验,即让学生产生经历这种不道德行为对人对已带来的种种不便的不愉快体验,从而自觉和克制自己。

(四)开展对话讨论。开展诸如 “怎样才能成为受欢迎的人”、“如何让大家喜欢我”的讨论等,让学生认识自己的需求并通过道德表现努力达成和满足自己的需求,从而逐步实现道德自觉。着力培养学生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引导学生将道德认知转化为道德实践。

(五)渗透道德教育。开展“爱满校园”活动,师生之间互爱、学生之间友爱,营造和谐道德育人环境。让学生深刻体会人与人之间“爱人者,人恒爱之;敬人者,人恒敬之”的相互作用,从中体会“只要人人献出一点爱,世界将变成美丽的春天”的和谐与温暖。

(作者单位:广州市黄埔区光远小学)

责任编辑 邹韵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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