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大数据试点方案
2017-04-26
农业工程技术·农业信息化 2016年10期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的通知》(国发〔2015〕50号)和《农业部关于推进农业农村大数据发展的实施意见》(农市发〔2015〕6号)、《农业部关于印发〈“十三五”全国农业农村信息化发展规划〉的通知》(农市发〔2016〕5号)等有关部署要求,鼓励基础较好的地方结合自身实际,积极探索发展农业农村大数据的机制和模式,带动不同地区、不同领域大数据发展和应用,特制定本试点方案。
一、总体要求
紧紧围绕解决制约农业农村大数据发展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瞄准“数从哪来、数谁来用、数怎么管”,充分运用大数据理念和技术创新农业监测统计工作的思路和办法,充分发挥各地农业部门及企业、科研单位、行业协会的作用,推进大数据在农业生产、经营、管理、服务等各环节、各领域的应用,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可持续的试点成果,提高农业农村经济运行监测的能力和水平,更好地服务政府部门决策和市场主体生产经营决策。
二、试点目标
力争通过3年左右时间,到2019年底,达到以下目标:
——数据共享取得突破。地方各级农业部门内部及涉农部门之间的数据共享机制初步形成,省级农业数据中心建设取得显著进展,部省联动、数据共享取得突破。
——单品种大数据建设取得突破。结合优势特色产业,建成若干单品种全产业链的大数据,并在引导市场预期和指导农业生产中充分发挥作用。
——市场化投资、建设和运营机制取得突破。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等方式建设大数据取得实质性进展,形成一批项目成果,探索出有效路径和模式。……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