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疑
2017-04-21王登山
中国建筑金属结构 2017年4期
王登山
问:采用平米固定单价的半截子工程如何结算?
2013年3月,发包人将某商品房项目交承包人施工总承包,双方签订施工合同,约定采用固定单价1900元/㎡的结算方式。
施工过程中,发包人因资金困难拖欠巨额进度款,承包人向其发出解除合同通知、停工通知后,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合同、主张现场已完工工程的价款2亿元及利息。
审理过程中,双方虽然均同意由法院委托第三方进行工程造价鉴定,但是双方对如何造价鉴定持不同意见。发包人主张对现场已完工程的造价按定额进行鉴定。承包人主张对现场已完工程的工程量占全部工程量的比例进行鉴定,然后以该比例乘以合同约定的固定总价款(合同约定的每平米单价×建筑总面积)。
请问:采用平米固定单价包干的半截子工程,如何结算工程价款?
1.对于采用平米固定单价的半截子工程,不宜采用直接以测量面积乘以平米单价的方式确定工程价款。
对于已经完全履行完毕的工程,可直接按照施工合同中约定的每平米固定单价,按照测量的建筑面积,两者相乘的方式确定工程价款。
但是,对于未完全施工完毕的工程即半截子工程,不适用此种方式确定工程价款,因为,双方签约时约定的平米包干价格针对的是全部完工的完整工程,是根据工程整体造价而得出的平米均价;在工程未全部完工的情况下,工程的实际建筑平米尚未实际形成,再因工程各个部分的成本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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