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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无权接受奖励吗

2017-04-20

妇女 2017年4期
关键词:法律能力

董小姐饲养的一条名犬近日走失,为寻找爱犬,董小姐在报纸上刊登寻狗启事,标明送还者奖励5万元。9岁的小燕在放学回家的路上拾到此犬,并马上将其送还给董小姐。董小姐见小燕是个孩子,以无行为能力人无权获得奖励为由拒绝向她支付奖金。小燕能否按照启事要回自己的奖励?

小燕有权獲得奖金。虽然我国法律规定了无行为能力人不能亲自实施法律行为,但同时法律也规定了无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接受奖励、赠与、报酬,他人不得以行为人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为由,主张其行为无效。本案中,小燕虽不能亲自实施法律行为,但这不能成为董小姐拒付奖金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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