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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电子废弃物处理处置现状研究

2017-04-20刘雨浓王景伟陈斌施珺洁

绿色科技 2017年6期
关键词:上海

刘雨浓+王景伟+陈斌+施珺洁

摘要:以基金政策实施为背景,分析了上海市电子废弃物处理处置现状,包括电子废弃物产生量,企业拆解情况等。并阐述了基金审核流程以及管理部门对拆解企业的管理成效。探讨了拆解企业未来将面临回收难和政策变动带来的一系列问题,并总结管理机制中存在的不完善之处。基于以上分析研究,对该行业未来的积极发展提出了几点建议。

关键词:电子废弃物;处理处置;上海

中图分类号:X3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9944(2017)6-0051-05

1 引言

电子废弃物是指废弃的电子电器产品、电子电气设备(以下简称产品或者设备)及其废弃零部件、元器件和国家环境保护部会同有关部门规定纳入电子废物管理的物品、物质,包括工业生产活动中产生的报废产品或者设备、报废的半成品和下脚料,产品或者设备维修、翻新、再制造过程产生的报废品,日常生活或者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废弃的产品或者设备,以及法律法规禁止生产或者进口的产品或者设备[1]。电子废弃物具有数量多、危害大、经济价值高的特点。截止2013年,我国电器电子产品理论报废量为:电视机3203.72万台、电冰箱1278.57万台、洗衣机1261.66万台、房间空调器1529.95万台、微型计算机3706.28万台[2],随着电子产品更新速度的加快,电子产品报废量在未来几年仍会不断增加。电子废弃物中含有铅、汞、镉、六价铬、多溴联苯(PBB)、多溴二苯醚(PBDE)及其他有毒有害物质,如不妥善处理,将会给生态环境和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同时,电子产品中含有大量的铜、铝、铅、锌等有色金属及金、银、铂等稀贵金属,如将其回收再利用,将比普通固体废弃物具有更高的潜在经济价值。

2 上海市基金政策实施概况

2.1 基金政策实施背景与法律基础

我国为减少电子废弃物流入非正规拆解企业,自2009年开始实施家电“以旧换新”政策。上海市作为首批试点城市,从2009年8月起至2011年12月底,共回收电子废弃物(主要为CRT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空调和微型计算机,以下简称“四机一脑”)885万台[3]。2011年国务院颁布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用于规范电子废弃物回收管理体系。为进一步规范电子废弃物处理处置,我国设立了政府性基金,并于2012年颁布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稱《办法》),以及《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目录(第一批)》(以下简称第一批《目录》)、《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企业资格许可管理办法》、《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企业补贴审核指南》等一系列配套政策。同时,上海市环保部门为贯彻落实国家政策的有效实施,结合该市电子废弃物行业情况,颁布了《上海市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处理审核工作方案》和《上海市废弃电器电子产品驻厂监督员实施细则》等地方性文件。地方政策与国家政策法规之间相辅相成,对管理部门进行拆解企业监督检查、基金审核等工作具有针对性和现实意义。

2.2 第三方审核制度下的基金运行模式

截止目前,上海市共5家获得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的基金定点拆解企业。为保证基金使用安全,伴随着拆解企业对第一批《名录》中5类电器电子产品,即“四机一脑”的处理处置,基金审核工作也同步进行。上海市引入第三方环境审计制度,建立起了环保、审计联合审核工作机制。审核工作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每年由具有财务审计从业资质的第三方审计机构具体承担,并且邀请行业协会、专家共同参与[3]。每季度进行一次审核工作,审核通过后,由上海市环保部上报国家环保部,申请基金的发放给拆解企业。

3 基金政策下上海市电子废弃物行业现状及阶段性成果

3.1 电子废弃物拆解企业基本情况

自2012年基金政策开始至2014年3月,基于上海市电子废弃物行业实际情况,先后依法成立了5家电子废弃物基金定点拆解企业(其中2012年2家,2013年增加2家,2014年增加1家)。拆解企业已具备完善的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设施,与处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相适应的分拣和包装等设备,并具有健全的环境管理制度和措施,同时每家企业具有专业技术人员指导企业内部生产工作。目前,上海市拆解企业总拆解能力达到398万台/年,详见表1。

3.2 上海市电子废弃物产量情况

电子产品的社会保有量与报废周期主要影响电子废弃物的产生量。根据《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使用年限和再生利用通则》,常用家电的正常使用年限为:彩色电视机8~10年,空调10~15年,电冰箱13~16年,洗衣机12年,个人电脑6年[4]。通过查阅《上海市统计年鉴》中平均每百户城市/农村居民年末耐用消费品拥有量与居民户数[5],计算得出2005~2012年“四机一脑”的社会保有量。由图1可以看出,2005~2012年,上海市“四机一脑”社会保有量总体呈上升趋势,彩色电视机与空调社会保有量所占比例较大,微型计算机社会保有量增长迅速,7年间增长近50%。结合家电使用年限,上海市电子废弃物以彩色电视机为主。同时,由于上海市经济的发展迅速,微型计算机使用普及率更广,淘汰速度将不断加快,因此废弃微型计算机产量也将不断提高。

3.3 电子废弃物拆解情况及现状分析

基金政策于2012年7月1日正式开始实行,截止2015年,上海市拆解企业已正规化处理处置大量“四机一脑”(注:以下拆解数据为基金政策实施后基金定点企业拆解所拆解电子废弃物数量,2012年数据为2012年7月1日后拆解数量),具体拆解数量详见图2、图3、图4。通过对图2、图3和图4的比对分析,可以得到以下结论。

(1)CRT彩色电视机年拆解量远超过电冰箱、空调和洗衣机年拆解量。原因之一在于现阶段CRT电视机以及电脑显示器拆解已形成一条较为高效的半人工半自动化拆解流水线,而电冰箱、洗衣机以及房间空调器均采用传统人工拆解,拆解速度较慢。原因之二在于空调、电冰箱使用持久性长,更新换代速度偏慢,导致市场保有率不高,流入拆解企业的数量也就偏少。原因之三在于电视机基金补贴价格高,企业为盈利更倾向于拆解利润较大的电视机。

(2)微型计算机年拆解量于2014年迅速增长。原因在于微型计算机社会保有量增长迅速,且更新淘汰速度快,因此企业回收大量废弃微型计算机。微型计算机显示器拆解流程与CRT电视机类似,已形成一条较为高效的半人工半自动化处理处置流水线,微型计算机拆解量自2014年快速增长。

(3)房间空调器与电冰箱拆解量增长缓慢。原因在于房间空调器与电冰箱拆解采用人工拆解,同时电冰箱结构复杂,尤其保温层去除仍是难点,目前采用人工去除,拆解效率较低。房间空调器分室内机和室外机,虽然空调的风向电机、压缩机电机等中含有大量铜制件,残值较高,但空调拆解速度慢,并且处理一套空调方能算作补贴。因此出现空调与电冰箱拆解量增长缓慢的现象。

3.4 拆解过程中企业常见问题及管理成效

3.4.1 拆解过程中企业常见问题

为促进“四机一脑”妥善回收处理,提高电子废弃物处理基金补贴企业生产作业与环境管理水平,环保部联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共同发布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处理作业及生产管理指南》(以下简称《拆解指南》)拆解企业应严格按照该指南要求进行第一批《目录》中电子废弃物的处理处置工作。但在基金政策运行初期,企业未能完全适应《拆解指南》中的规定,因此曾出现以下问题。

(1)产品入库盘点不严格。根据 《拆解指南》5.2.2.3规定,“入库前,应当分类检查入厂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是否属于基金补贴范围,是否完整,主要零部件是否齐全[6]”。例如:上海某拆解企业在审查部门进行仓库审核盘点时发现,库存原料中1台单缸洗衣机无电机,6台单缸洗衣机电机脱落,1台电冰箱无门,1台滚筒洗衣机无电机,以上产品缺少主要零部件,应转入非基金项目管理。微型计算机入库方面,电脑主机和显示器应成套入库,成套拆解,个别企业仍存在微型计算机无法配套的现象。

(2) 贮存仓库堆放混乱。根据《拆解指南》5.2.2.4规定“仓库管理应当做到各类货物按区域划分、安全堆放、标志标识清楚明确、进出账目明确[6]。”考察中多次发现在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企业的仓库中,各类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未完全按贮存场地分类、分区域存放,并缺少标志标识,甚至有企业未将待拆解电子废弃物全部储存在筐笼内。

(3)领料混乱导致物料系数不平衡。根据《拆解指南》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处理第6.6.1条管理要求规定,“宜按班组或生产线、按工位、按时间段记录生产情况。同一时间段内一条生产线只能拆解同一类型、同一规格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不得混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当天领料、当天拆解完毕[6]”。例如:在某企业检查中发现,单缸洗衣机物料系数差异率为-32.73%的原因是该季度50台单缸洗衣机中混入了全自动洗衣机,导致该50台单缸洗衣机的平均单台重为22.80公斤,而根据《拆解指南》中单杠洗衣机的平均单台重量为5.7公斤。因此,该现象导致了当季度单缸洗衣机电动机物料系数不平衡。

(4)工人不按照规范拆解。企业拆解工人常出现拆解过程不符合规范现象。例如,CRT显示屏屏锥分离时导致屏玻璃破碎,未能吸附收集其荧光粉。屏玻璃荧光粉吸附不彻底。不按照规范暴力拆解。电视机外壳未按规定毁型后出厂。各类拆解下的小零件散落拆解现场不加以回收。工人防护措施不规范,对操作人员的健康造成威胁等。

3.4.2 对拆解企业监督审核概况与成效

上海市监督管理部门通过日常监管进一步加强电子废弃物拆解企业操作规范,并针对《拆解指南》中各项规定实施过程进行严格把控。日常监管审核主要分为以下3个部分。

(1)上海市创新性提出安排驻厂员每日进行企业现场检查。现阶段,各企业驻厂员一名,每日上报企业当天拆解基本情况、接收拆解量、主要拆解产物以及现场询问拆解工人等,并在当日上报上海市固体废物管理中心。

(2)环保部门每日进行视频监控,同时每月要对拆解企业进行日常执法检查,原则上每周现场检查一次,重点抽查核实处理企业每日报送的拆解处理种类和数量,检查含铅玻璃、废弃印刷电路板等危险废物利用处置等环境保护情况等[7]。

(3)第三方审核机构每季度对企业进行基金审核。审查以随机抽查为主,即随机抽取拟审核时段内的一定天数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核。最后通过专家组审核上报环保部[7]。具体监管审核流程见图5。

通过管理部门对拆解企业日常监监管的加强查以及相关法律的出台,在基金审核初期曾出现的问题已经全部整改,现阶段拆解企业已无出现以上问题。但为防止基金运行初期期间类似问题再次出现,入库、仓库管理以及工人拆解操作等方面仍是今后管理部门日常监督检查的重点。

4 上海市拆解企业未來将面临的问题

4.1 企业电子废弃物回收困难

现阶段,拆解企业开始出现回收难的问题。国家对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实行多渠道回收和集中处理制度[7],关于电子废弃物回收方面具有统筹性的法律尚未出台,上海市范围内同样实行多渠道回收电子废弃物,主要有专业回收企业上门回收、商务委建立的再生资源回收网络、游动商上门收购和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处置企业自身建立回收渠道直接回收等方式[8]。在“以旧换新”结束后,流动商贩利用价格、方便、灵活等多方面的优势严重影响正规渠道的回收工作。通过对上海市五家企业实地调研。2015年起,上海市及全国对“四机一脑”的回收量和拆解量有了大幅度的下降,减少50%以上。尤其CRT电视机的回收量下降速度更为迅速,此现象导致各企业为完成规定拆解指标相互竞争,抬高回收价格,从而增加了企业的运营成本,因此,电子废弃物的回收问题的解决将是未来工作的重点。

4.2 基金调整将转变企业拆解重点

过去几年,拆解企业处理CRT电视机数量远超于其他几种电子废弃物,出现了一边倒的现象。为合理引导企业调整拆解重点,提高电冰箱、洗衣机、房间空调器处理处置数量,平衡拆解企业的产业结构。2016年1月1日起开始实行新基金补贴标准,新标准各电子废弃物补贴价格有升有降,不同规格电子产品补贴价格划分更为详细(表2)。新标准实施后,企业为追求利益最大化,将会调整盈利模式和经营模式,结合企业自身情况调整拆解重点。

4.2 第二批《目录》的实施带给企业压力

国家六部委于2016年3月1日联合发布《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目录(第二批)》。在第一批《目录》的基础上新增9类电子产品,分别为:吸油烟机、电热水器、燃气热水器、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监视器、手机以及电话单机,该政策进一步扩大了我国电子废弃物处理处置的范围。然而,第二批目录的发布将会导致拆解企业场地和拆解设备无法满足发展要求,企业实际处理量将大于原环境评价预估要求。因此,企业要进行新名录中电子废弃物拆解技术及设备的引进、调整企业内部管理等工作,这将带给企业一定的运营压力。

4.3 监督审核工作具有一定局限性

由于监管部门与第三方审核部门人力与时间有限,现场执法检查与每季度基金审核主要采取随机抽查方式。例如,审核机构每季度进行基金审核时,对每一时段内废旧家电接收、拆解等原始凭证和相关材料的审核工作以随机抽查为主,抽查率(即累计抽查天数/审核时段天数)原则上不低于14%(即每周第一天);在抽查过程中发现问题的抽查率可提高至20%,问题严重的进行全时段资料审查[5]。这种抽查方式具有一定的随机性与局限性,可能存在误差,调查结果不如普查得到的结果准确,难以全面反应企业真实拆解情况。

4.4 审核工作量大

审核部门对拆解企业进行季度审核时的主要工作有:总体审查、信息系统数据比对、信息流(台账)逻辑分析、通过物料平衡系数法核算拆解处理数量、拆解产物处理情况审核。贮存情况审核、资金流审核、物流(视频录像)信息流(台账)比对审核、拆解处理数量合理性估算以及延伸审核。审核过程中要对企业电子废弃物收购、拆解原始凭证、入库日报表、出库表、汇总表、周月报表、拆解产物销售合同等大量信息进行分析汇总和审核[5]。对于现有管理体制下监管审核部门人力、物力来说工作量十分巨大。

5 基于上海市对电子废弃物拆解行业的思考与建议

5.1 加强企业内部管理

企业应加强对内部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的培训,对政策以及相关配套标准进行深入解读以规范企业对电子废弃物的处理处置工作。例如,规范操作工人对电子废弃物的拆解流程,避免由于操作而不当造成的损失,重点监督检查CRT电视机屏锥分离、荧光粉吸附、电冰箱氟利昂抽取等重点拆解点位,对回收清点盘查、仓库贮存等非技术性问题更应加快改正。通过加强企业内部管理,提高企业发展自律性。

5.2 完善相关政策和标准

完善的政策与标准是一个产业能够良好运营的基本保证,尤其电子废弃物行业更是需要政策的推动。建议出台电子废弃物回收相关的法律,整顿回收市场,规范回收价格,为回收企业提供政策支持。同时,保证各部门出台的相关规定衔接通畅,共同形成完整的电子废弃物管理立法体系。进一步细化《拆解指南》与《审核指南》中的操作规程、技术规范与环保要求等,给予监督审核部门以及拆解企业更为明确的工作指导。

5.3 建立电子废弃物回收体系

现阶段拆解企业面临原料供应不足的问题,未来该行业应加强回收体系的建设,保障原料来源,进一步发挥拆解企业处理能力。例如,通过集中定点交投、在社区设立电子废弃物回收网点、建立商企合作逆向物流体系等方式多渠道回收电子废弃物。借鉴国外先进经验,结合我国行业情况,建立一套符合行业市场规律并具有可行性的回收体系。同时,通过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对群众加强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提高公众环保社会责任,使群众积极自愿交投废旧电器电子产品到正规回收企业。

5.4 建立完整的产业链减少企业对基金的依赖

电子废弃物行业需要从回收、处理处置到最后的资源化再利用形成一条完整的产业链,充分发挥电子废弃物的潜在经济价值,保证企业平衡发展并从中获利。同时,现阶段实行的基金补贴政策对电子废弃物处理行业的规范化起到了重大的推动作用,但这并不是长久之计,政府应该淡化补贴政策对产业链的影响,通过技术的进步及管理的正规化减少企业对补贴的依赖。

6 结语

上海市电子废弃物处理处置行业在基金政策的支持下,已经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企业的拆解过程得到了进一步规范。但电子废弃物现阶段在我国仍属于新兴产业,电子废弃物的回收体系未能完全建立,拆解企业运营现阶段仍需要政府基金的支持。但通过政府管理部门不断加强监督检查、完善法律法規,稳步前进,该行业未来将会形成一条完整的产业链,并实现电子废弃物的资源化。

参考文献:

[1]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电子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管理办法[EB/OL].[2007-09-28].http://www.gov.cn/ziliao/flfg/2007-09/28/content_764238.htm

[2]佚 名.中国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及综合利用行业白皮书[R].北京:中国家用电器研究院,2014.

[3]陈 伟.第三方环境审计制度在废弃电气电子产品基金的应用研究[J].环境科学与管理,2013,6(38):66~69.

[4]国家质量监督检验疫总局.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使用年限和再生利用通则[R].北京: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7.

[5]上海市统计局.上海统计年鉴2005-2012[R].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2013.

[6]国家环境保护部.废弃电器电子产品规范拆解处理作业及生产管理指南[R]. 北京:国家环境保护部,2015.

[7]国务院.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条例[R].国务院,2007.

[8]唐红侠.上海市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现状及分析[J].污染防治技术,2012,24(4):2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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