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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乡不会沦陷,只要我们有心改变

2017-04-19曾于里

南风窗 2017年4期
关键词:熟人故乡

曾于里

又是一年春节过去。春节,这似乎是一个让那些离乡在外的游子们爱恨交织的节日。一方面,离乡的人渴望回乡与家人团圆,可另一方面,“故乡在沦陷”又似乎是回乡之人常发出的感慨。于是,每到年关前后,舆论关于“回不去的故乡”“故乡在沦陷”的讨论一下多了起来,种种返乡笔记也能流行好一阵子。故乡为何回不去?回乡之人的“沦陷感”又从何而来?

熟人社会的盘问

春节前网上曾流行过这样一个段子:“未来几天,又将是秀兰、翠花、桂芳、大强、二饼、狗剩们陆陆续续变回Linda、Mary、Vivian、George、Michael、Justin的时候了。”

反过来说,回家那几天,就是Linda、Mary、Vivian、George、Michael、Justin变回秀兰、翠花、桂芳、大强、二饼、狗剩们的时候。这个段子鲜明体现了城市与乡村人际关系的不同。

费孝通在《乡土中国》里有过论述,乡土社会的人际关系是一种差序格局,人与人的关系呈现为重叠交错的人际网络,这个网络是以个人为中心、以血緣或地缘关系为原则而延展出的同心圆体系。换言之,乡土社会是一种“熟人社会”,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是以血缘、地缘、感情为界限。

城市刚好相反,这近乎一个陌生人社会,人与人之间有明显的界限,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是一种契约关系。法学家梅因有句脍炙人口的名言:进步社会的运动,是一个从“身份到契约”的过程。在城市中,熟人社会中关系、人情等因素淡化,个体的隐私、选择和能力等得到凸显和尊重。没有人管你买房不买房,没有人劝你结婚,没有人对你的选择指手画脚,没有人会贬低你的学历,没有人会嘲笑你的梦想或选择……你就是你,你有足够的自由成为你自己。

但过年由城返乡,就像是一个“从契约到身份”的过程。在一个“熟人社会”里,我们随时会被熟人遇到、被熟人找到。就像每一个在乡村成长的小孩都有一个狗蛋或胖猪的昵称,无论他长大成人后是医生、教授,是家财万贯的商人,还是普普通通的工人、农民,乡人们也许记不得他的学名,但他们会亲切地叫出他的昵称。并且因为熟人社会缺乏必要的界限感,你恋爱、结婚、工作、生子的消息都会成为熟人口中的话题,一个大一点的事情可能在短时间内就传遍整个乡村,你始终活在乡人的“注视”下。

伴随着乡人亲切叫出昵称的温情而来的,是建立在熟识、关心、爱护基础之上的种种盘问:“怎么还不结婚啊”“一年赚多少钱啊”“买房了没有”“可能当上领导吗”“对象家境怎么样啊”……盘问之余,可能还有各种语重心长的嘱咐:“得结婚啊,你爸爸妈妈年纪多大了”“不结婚让人家笑话”“得赶紧买房了,房价又要涨了”“一年怎么才赚这么点钱啊,白白读了这么多年书”“人要圆滑点才能往上爬”……

很多年轻人在大城市上学、工作、生活久了,早已习惯了一种匿名性的城市生活状态,熟人之间的盘问反倒会成为一种“人际折磨”,成为对个体选择与隐私的侵扰。

“故乡在溃败”?

在根据著名小说家科尔姆·托宾的同名小说改编的电影《布鲁克林》中,1950年代,一个爱尔兰小姑娘背井离乡,到纽约谋生去了。虽然初到纽约遭遇了种种艰难和不适,但她终于是适应了,并与一名水管工相爱。这时,家里突遭变故,姐姐意外病逝,她只身回家,想当初她只是小镇上一个平凡无奇的姑娘,在面包店打工受尽欺负,前途渺茫;但回乡后,她一下子收获了曾经梦寐以求的生活:有了一份体面的工作,有高富帅在追求,身旁的人都对她刮目相看……她几乎是打算放弃在纽约的爱人,而选择在小镇上生活了。

可她在纽约偷偷结婚的事,辗转被面包店老板娘知道了。老板娘凶神恶煞地威胁她,要将这个消息透露出去,让她身败名裂。这个遽然的冲击让艾莉丝一下子清醒起来,她终于明白了纽约与小镇的区别,机遇倒是其次,更重要的是,二者之间价值体系的差异。

1950年的爱尔兰乡下小镇,是当下中国的许多小城镇和广袤农村的一个缩影。我们之所以害怕乡人的盘问,不仅仅是盘问本身,更是因为盘问背后隐藏着一套根深蒂固的、同质化的价值体系—这就是法国社会学家爱米尔·涂尔干所谓的“机械团结”。

“机械团结”的根本特征是,社会成员信仰、情感、价值观的高度同质性,要求绝对一致的压力不断压抑着人的个性,个性得不到应有的发展。而很显然,在大部分中小城镇和农村地区,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还是呈现出“机械团结”的模式,相对保守的价值观、文化观念等仍会形成一种巨大的无形力量,促使他人服从。

换言之,乡人们的盘问,其实就是在以同质化的价值体系要求我们、规定我们、想象我们、压迫我们。这个价值体系里有这么几条我们非常熟悉的成规:人到了年龄一定要结婚,不结婚就是不孝;要生个男孩;读书就是为了赚钱,读书后赚不了大钱当不了官你读什么书啊;人的身份地位主要还是看钱财和权力……

与涂尔干对乡村共同体的悲观想象不同,在斐迪南·滕尼斯《共同体与社会》一书中,乡村共同体是温情的,人与人之间充满信任,休戚与共,同甘共苦;并且,乡村共同体对抗着城市/社会的冷漠,“人们走进社会就如同走进他乡异国”,过度的物质以及因疏离而孤独。滕尼斯始终担忧,工业化、城市化、市场经济和消费主义带来的享乐主义方式会破坏传统的理想的社区。

滕尼斯的担忧,是中国乡村正在遭遇的一个现实。高度发达的市场经济和消费主义以迅猛之势席卷乡村,甚至改变了乡村共同体的社会结构。其结果是,乡村价值体系沉淀了传统社会的不少糟粕,但又缺乏契约精神、法治原则等价值观的支撑,其精华部分不断受到商业化、拜金主义等浪潮的侵袭。

许多返乡笔记感叹“故乡在溃败”,溃败,并不是说乡村的凋敝,恰恰相反,近十多年来,中国的许多乡村都富起来了,高楼林立、道路宽敞,许多家庭也有了汽车。人们说的溃败,是指乡村价值观的溃败。过年一回家,发现村里赌博成风;脱衣舞在农村盛行;读书无用论甚嚣尘上;有钱人才是爷……

令人遗憾的是,这一套被腐蚀了的乡村价值观也对年轻人形成同质化要求,并对他们造成挤兑与压迫。

让故乡拥有新的可能

纵然人们总在抱怨故乡在沦陷、故乡回不去,纵然我们年复一年地在各类返乡笔记对故乡进行悲情式书写,但抱怨归抱怨、悲情归悲情,年关一到,多数人最终还是会选择买票回家,故乡再远,也始终是他们心口上的朱砂痣。

这一方面自然是出于对故乡的爱,无论故乡怎样变迁,它终究是我们的根,是我们的出发地,也是我们的港湾。有人曾这样写道,“真正心碎的经历,是你怀着思乡心切的情感回到故乡,却感觉到格格不入时,不是家乡变了,而是你自己变了。”故乡也许始终如此,只是当我们的翅膀硬了之后,才发现故乡变“小”了。

另一方面,是对故乡的深切体谅。我们都该有赖特·米尔斯所倡导的“社会学的想象力”,把“环境中的个人困扰”转化为“社会结构中的公共论题”。从这个角度看,我们不该将故乡的种种缺点归咎于故乡本身,这些缺点并非天生,也非主动选择,它是一种历史的产物。在中国城乡二元对立的格局下,大量的优势资源向城市尤其是大城市倾斜,广袤的乡村得到的太少,甚至还要源源不断地向城市输送资源与劳动力,农村地区长期处于一种野蛮生长的状态。在贫瘠、干枯的土地上,不曾播种,怎么可能自己长出现代化的丰硕果实?

改革开放30多年来,中国社会的剧烈变化超过了历史上任何一个时期,这就像一辆座位有限的高速列车,在飞速且颠簸的前行中,大部分人都没能赶上或者被甩了出去。我们只是比故乡、比乡人更为幸运,我们抢到了座位,占用了资源,接受了教育,最终跟着时代的列车走出了大山、走出了贫瘠,成为了一名“文明人”,而故乡和乡人们仍被遗留在无人关心或无力关心的角落。当我们“衣锦还乡”,面对故乡和乡人,又岂能只是老调重弹地哀叹“故乡在沦陷”,岂能站在道德高地上“哀其不幸、怒其不争”?

因此,笔者完全理解“故乡在沦陷”这一感叹声背后的心碎,也能够理解返乡笔记让人们重审乡村问题的用意,但除了这些以外,我们还应做的是,多些建设性思维,为故乡寻找新的可能性。这让人想到,去年8月底,清华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大三学生肖亚洲出版的《厚土—一个清华学子对晋西农村的调查纪实》。这部28万字的乡村调查纪实,是他利用三个寒暑假,穿沟壑、睡窑洞,一个字一个字地从贫瘠、凝重的黄土高原中“抠”出来的。这位“裤腿上沾满泥巴”的“95后”曾对记者这样说,乡村建设最不缺乏的是清谈雄辩和书斋里的隐士,无论想象力多么丰富,都无法想象出一个现实的底层。对于知识分子而言,除了发发感慨外,更重要的是“经世致用”“知行合一”,“眼皮贴近地皮,才能看见草根”。

故乡从来就不会回不去,只要我们还愿意回去,故乡也不会沦陷,只要我们有心改变。置身于故乡的此时此刻,感受到故乡的不足,才能改善这不足。“成千上万的人们生活实践所体现出的复杂和丰富程度,远远超过任何理论”,因此多一些理解的同情,多一些平视的交流和关怀;同时,努力调校过度倾向大城市的发展天平,缩小乡村与城市之间的鸿沟,让社会更加公平正义,让现代化理念浸润于更多人心中,让故乡也拥有华丽转身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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